一、哲学的危机 德里达在1974年发表了《丧钟》(Glas)一书,通过将哲学大师黑格尔和文学大师日奈并置,开启了哲学与文学之间的交融,并宣告了以逻各斯中心论为特征的西方哲学的“终结”。很明显,德里达的Deconstruction并不是一种哲学理论,它代表的是一种阅读(批评)方式。通过对哲学文本的解构性阅读,德里达力图重写哲学史,并在这一重写活动中破坏哲学的纯洁,消解哲学的目标。德里达是19世纪中叶以来出现的哲学终结的见证人和推动者,和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罗蒂等人一样,他正视哲学在当代所面临的危机,并承担起收拾残局的任务。 哲学终结论并不是一个新话题。黑格尔去世之后,哲学开始分化。叔本华和尼采的非理性的意志主义,孔德等人的反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马克思的反思辨哲学的实践哲学纷纷出场,事实上已经宣布了传统哲学的终结。20世纪的哲学家,从不同立场和角度,继续渲染这一话题,使之成为最新的“哲学主题”。其中,海德格尔是明确提出哲学终结问题的人之一。海德格尔早年力图建构其“基本本体论”,30年代以后,他开始放弃这种努力,并宣布“哲学进入其终结阶段了”。当然,从积极意义上看,“终结”即是“完成”,“它看似哲学的纯粹解体,其实恰恰是哲学的完成”(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0页)。海德格尔并未放弃哲学目标,他力图确认技术时代“思”之任务,要求以“诗意之思”取代“认知之思”。罗蒂是德里达和海德格尔的“私淑弟子”,也是哲学终结论的力主者。他把传统哲学看作一种“镜式哲学”。这是一种以认识论为主导的,以奠定知识基础为己任的哲学。自柏拉图以降,这种哲学一直处于支配地位,但它现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因此也就终结了。当然,这不是说哲学就消失了,而是说哲学应当改变形式:罗蒂重视哲学的文学化倾向,他知道,哲学不可能指向终极真理,但它总能够提供局部的、相对的真理;哲学具有改造人格的作用,而文学只应是哲学的点缀和调剂。 德里达既不赞成海德格尔的“完成说”,也不赞成罗蒂的“变化说”。解构论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注重内部突破:把哲学终结看作是哲学内部固有的进程,把文学看作是哲学文本中本有的因素。于是,“哲学终结论”成为哲学自我反思的一个契机,或者说是重写哲学史的一个借口。 一般认为,海德格尔前期重生存领会,后期重语言阐释,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发展了其前期思想,德里达的解构论发挥了他的后期学说。实际上,德里达与海德格尔的关系远为复杂。他灵活地运用了海德格尔思想,他没有简单地接受”哲学终结论“,而是对哲学文本进行”解构“,以期发现哲学自身中包含的”死亡因子“或”不纯因素“(如文学因素之类)。于是,海德格尔前期思想显得更为重要。这是因为,”解构“一词是德里达对海德格尔早期思想中的“分解”(Destruktion)概念的改造。海氏把自己的现象学方法区分为三种成分:现象学还原、现象学建构和现象学分解。分解是还原和建构的基础:还原和建构需要以此在的存在为前提,但此在总是历史的存在,总已经受到传统观念,尤其是“存在者优于存在”的观念之遮蔽,这就需要去蔽,也即进行现象学分解。海氏把分解看作是一种批判的步骤,“在此,最初必须被利用的传统概念被分解至它们由以引出的源泉”(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基本问题》,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3页)。概念在历史长河中会发生歧义与偏差,这需要推本溯源,于是消极转为积极,“哲学上的建构必须是分解,也就是说,在历史回归传统的方式上进行传统概念的分解,这亦不是对传统的否定,或把它指责为一无是处;完全相反,它正意指对传统的积极利用”。(同上)德里达同样批判传统,同样关注概念的歧义与偏差,同样要加以积极的利用。但是,他的工作不推本溯源,而相反地是利用并展开概念的歧义与偏差,借以瓦解文本的一致性。海德格尔和德里达都在清理哲学传统,但态度明显不同,前者被看作是思乡的游子,后者被认为是离家的流浪汉。 二、中心的悬置 德里达的解构策略指向他所谓的逻各斯中心论传统。在他看来,整个西方哲学都是一种以逻各斯中心论为特征的“在场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 Presence),“拼音书写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 Phonetic Writing),它扬语音(speech)而抑书写,“尽管有许多差异,形而上学的历史——不仅是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甚至包括莱布尼茨),而且超出这一明显限度,从前苏格拉底到海德格尔——总是将真理一般之起源归因于逻各斯(Logos):真理的历史,真理之真理的历史,一直在贬抑书写”。(德里达:《论文字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76年英文版,第3页) 在古希腊,逻各斯的根本含义是“言说”,其词源为Legein,有谈论、说明、思想、理性、公理等含义,而后面各个含义逐渐掩埋了“言说”这一基本含义。在德里达看来,西方哲学传统之所以是逻各斯中心论的,是因为它认为语音比书写更接近存在。逻各斯中心论实为语音中心论。在逻各斯中心论传统中,书写只是某种边缘性的因素。这是西方哲学根据二元论原则看待世界而造成的:心灵与肉体、善与恶、男性与女性、所指与能指、语音与书写、在场与不在场都是对立的。每一种二元论都是等级制的,前者高于后者,好于后者,优先的一方属于逻各斯,次要的一方属于书写。在这种区分中,书写实际上代表一切衍生的、边缘性的因素。 逻各斯要“言说”,而书写则保持“沉默”。逻各斯中心论之所以要压制书写,是因为书写是“外在的”、“死的”,并且总是力图让内在的、活的语音死去。在西方思想传统中,书写一直被看作是一种喜欢暴力的外来力量,一种死亡力量。在柏拉图那里,书写神(Theuth,Thoth)是喜欢暴力和阴谋的死亡之神。书写神发明了书写,声称它有助于记忆,但是,国王却认为,由于依赖外在书写符号而不去记忆,它对于人是有害的。这是柏拉图借助神话来说明书写的派生的地位,以及它对语音的危害。结构语言学家索绪尔十分明确地将书写与外在暴力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语音与书写的本来关系是:某些音节被拼写成了一个词。但是,人们常常把语音的书写形式当作音响形象本身,以至于把关系颠倒为某一单词如何发音。索绪尔主张在语言学研究中要尽可能地依据口头语,甚至极端地认为,只有摆脱文字才能靠拢真理。列维-斯特劳斯也是扬语音、抑书写的,他被德里达看作是逻各斯中心论的一个典型代表,“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是一种语音主义”,而“在语言学和在形而上学中一样,语音主义都确定无疑地排斥和贬低书写”(同上书,第92页)。德里达把他看作是当代的卢梭,两人都认为书写破坏了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