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流派: a.基础主义 其基本观点是:知识的结构分为两个层次,即基础的、非推论的部分,和非基础的、即依赖于前者而推论出的部分。知识的确证过程是从基本的信念向非基本的信念推论、传导的过程。因此,基础主义的两个基础问题是,首先,什么样的信念能够作为基本的信念?其次,非基本信念是以什么方式从基本信念推论出来、从而得到支持的?这两者之中,前者尤其是关键所在。 然而,对于什么是这类“非推论的、基本的”信念,基础主义者并没有一致的看法。他们有的把这类信念看作是“自我确证的”,或者说是可直观的、先天的。这较多地属于近代理性主义者的观点,如笛卡尔,康德。他们认为作为认识出发点的基本命题在逻辑上是自明的或先天的。有的基础主义者则认为这类基础信念之所以具有这种“非推论的确证性”,乃由于它们得到一些“证据”(evidences)的支持。这类证据来自认识者的心理状态,如知觉、感觉或记忆。而有些基础主义者则把基础信念的这种“非推论的确证性”,看作是来自这类信念自身的“可信赖的产生过程”,也就是说,是由“知觉”、“记忆”、“内省”等信念发生的源泉或过程所产生与支持的。后面这两种基础主义者基本上是属于经验主义的。他们并不把基础信念看作是不可怀疑、不会错误的。经验论基础主义的极端形式是卡尔纳普的现象主义,它主张所有的物理实在都可以还原到感性经验。 有些哲学家,如杜威、维特根斯坦和科恩,虽然他们也认为存在着一些无需确证的基本信念,这些信念是人们假定为探寻问题的出发点,并且所有被确证的信念都依赖于它们所提供的证据上的支持,但在他们看来,这类作为出发点的基本信念是一种“语境”式的命题,也就是说它们是可以随着不同的语境(如同不同的学科或社会群体中)而变化的。 对基础主义的主要反对意见是认为不存在可靠的信念。可错论者认为,我们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完全避免错误的可能性。此外,有的观点认为,所有的信念都能出于坏的理由而被断定。 b.一致主义 认为确证是一些信念之间的关系。某一信念是得到确证的,当且仅当它在一个信念的集合是一致的。这里我们所说的“一致主义”,主要指的是在“确证”意义上的,而不是在“真理”的意义上的。确证论的一致主义的典型代表是黑格尔、鲍桑葵(Bosanuet)、布兰夏德(Brand Brandhard)和塞拉斯(Wilfrid Sellars)。这种一致主义把任何信念的确证,看作是依赖于其它信念在一致的关系上(如蕴涵或解释的关系等)对该信念所提供的证据上的支持。塞拉斯把这种一致性的集合规定为一个无矛盾的、完全的和互相解释的集合。布兰夏德则认为,在一个完全一致的系统中,没有一个命题是任意的,每一命题都受到其它命题的共同的、甚至是单个的蕴涵。没有一个命题处于系统之外。这里,“蕴涵”意味着:P蕴涵Q,当且仅当已知P,并且Q必真。在当代,这种一致关系主要被看作是一种解释的关系,即,一信念是得到确证的,只要它最好地解释了某个对于你来说是具有最大解释力的信念系统的成员,或最好地被它所解释。因此,当代的一致主义是系统主义或整体主义的。 对一致论的主要批评是,一致论和经验论是不相容的。因为它只关心信念内部的一致性,然而我们是需要参照某种在信念集合之外的东西,即经验事实,需要它们来证实我们的信念的。此外,在如何说明由什么来构成一致的系统方面,一致论也存在着困难。 c.内在主义(Internalism) 把信念的可确证性视为一般由人们的内在状态(知觉、印象、记忆和思想等)所决定。内在论者把内在状态界定为我们所能直接进入的东西,即通过自我意识、或至少内在的反省所知道(aware of)、或能够知道的东西。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两者都属于内在主义的范畴。不过,由于“内在主义”这一概念是从其它角度考虑问题的,因此它所包含的内涵与基础主义和一致主义只是有所重合而已。在近代哲学史上,笛卡尔是内在主义的典型代表。他把认识和确证两者都看作是处于思想内部本身的、不依赖于外部环境的活动,它们所要求的只是观念自身的清楚与明晰。笛卡尔的内在主义表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第一,认识的内在主义,其形式为:如果S相信P,(用符号表示为Bs(P)),并且S已经通过所有恰当的(proper)思想获得以及支持了他的这一信念,那么S认识P(用符号表示为Ks(P))。 第二,确证的内在主义,其形式为:如果Bs(P),并且S已经通过所有恰当的思想获得及支持他的这一信念,那么S之相信P是得到确证的。用符号表示为Js(P)。 在当代,内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是齐硕姆。他沿袭笛卡尔的思路,认为认识的确证概念是内在的,因为人们随时能够通过反思直接认识到他们有理由相信的东西。齐硕姆的内在主义的基本思想是这样的。在他看来,首先,“反思”无非包含这么几个因素:(1)反省;(2)理性的直观;(3)记忆;(4)演绎;以及(5)归纳和在(1)—(4)的材料基础上引出的理由。其次,对于思想而言,诸如人们所产生的精神特性,以及他们的判断态度之类的反思材料是纯粹内在的、能够被人们自己的反思所发现的。再者,如果一信念能够借助于它的一些非认识的性质而达到、并且必然能达到某种认识状态,那么这是可以通过人们自己的反思而发现的。 然而,实际的情况是,我们很少具有这类笛卡尔式的知识。我们的认识往往采取其他的方式,即与对象的客观情况相联系。“外在主义”理论强调的正是这一点。 d.外在主义(Externalism) 它诉诸“可能性”概念,认为在认识的确证与“可能性”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除非某一信念是可能的,否则我们不会接受它。由于一信念的可能性或认识过程的可信赖性并非是我们可以直接进入的,因此对于外在主义来说,关于确证性的评价至少是部分地建立在对可能性的外部考虑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