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从极端经验论原则出发对形而上学(指前休谟的形而上学)所作的批判闻名于西方哲学史,但是休谟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却不止于此。本文试图以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为核心,更全面地探讨休谟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一 要以休谟的因果性理论为核心来探讨休谟哲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形而上学的两个问题: 第一,形而上学的追求目标问题。形而上学以超越经验的、比现象事物更实在更有价值的实体为研究对象。在形而上学家看来,形而上学的对象(实体或最高实体)是至真至善的对象,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运用理性演绎的逻辑方法和道德信念的方法去认识和追求这个对象,以获得至真至善。因此,形而上学的追求目标就是绝对真理和绝对善良。同时,“把美德视为知识的见解是一种本质上的希腊的思想方式”〔1 〕。这不仅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是如此,在中世纪的托马斯,在近代的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那里也一脉相传。因此,形而上学的对象主要的或实质上就是至真的对象,形而上学的任务主要的或实质上就是用理性演绎的逻辑方法去认识实体,形而上学的追求目标主要的或实质上就是绝对真理,就是绝对确定(类似于自然科学并比自然科学更普遍、更必然)的科学知识。 第二,因果性理论在形而上学中的地位。我们知道,形而上学最终确立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认为实体就是种、类和个体事物,并认为个体事物是第一实体。在《形而上学》中他又认为实体是个体事物和构成个体事物的质料因与形式因。质料因与形式因是构成个体事物的原因,并且二者不可分离,但形式因作为终极原因,与质料是相分离的,这就是“纯形式”。“纯形式”是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最高实体。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由于形式因同时就是目的因和动力因,所以,“纯形式”同时就是“最高目的”、“不动的推动者”,它们共同构成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最高实体。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个体事物和构成事物的四种原因等实体,而形而上学的最高对象则是“纯形式”、“最高目的”、“不动的推动者”,它们是宇宙的终极原因,并且主要是形式因和目的因〔2〕。 在后来的形而上学发展史上,形而上学的对象主要是精神实体、物质实体和上帝,它们和现实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只是这里的因是一种超越因,并且主要(并不仅仅)是本质因(形式因)和目的因。本质因主要表现为世界的真,目的因主要表现为世界的善。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认识世界的超越因,追求至真至善。这样,因果关系理论在形而上学中就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但是,形而上学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危机,因为现实的认识必须从经验出发,而从经验出发又无法把握超越因,所以形而上学只能主张理性演绎法,并且把理性演绎建立在直观公理的基础之上。 二 近代以来,随着认识论的转向,经验论哲学和自然科学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一切认识都必须从经验出发,这无疑动摇了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也动摇了形而上学的因果性理论,动摇了形而上学对目标的追求。休谟把从培根、洛克以来的经验论加以极端化,并据此在西方哲学史上首次系统批判了形而上学。按照休谟的看法,哲学以人的经验和人的心理活动为基础,我们应该以新的方式理解它,所以他称哲学为“精神哲学”或“人的科学”。 休谟批判形而上学的思路是这样的:形而上学关于各种原因的区别没有根据,实际上只有物理的作用因,而这种作用因仅仅是以人的经验和心理活动为基础的,因此,没有形而上学的超越因,形而上学对目标的追求不可能有结果。 在休谟那里,有两类知识:涉及观念关系的是确定的知识,如几何、代数、三角等科学;涉及事实的是或然的知识。我们关于或然的知识,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推理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的。休谟主张极端的经验论,认为人的心中只有知觉即印象和观念,并且印象先于观念,所谓实在的东西就是一连串的印象和观念,认识决不能超越经验。同时休谟也重视人们的心理活动,他认为在形成因果观念时,想象能力和心理习惯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想象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心灵的观念,而习惯就是人生的最大指导。因此,他论证说,当人们通过经验在屡次看到一些现象随着另一些现象而出现时,屡次看到相似的可感性质时,凭借丰富的想象能力,依据“将来和过去相契”这一假设总是谬想它们也有相似的结果,于是就形成了因果观念。尽管“在这些可感的性质和秘密的能力之间并没有可知的联系”〔3〕。总之, “由似乎相似的原因,我们便期望有相似的结果。这是总括了我们一切根据经验的结论”〔4〕。而习惯则“可以使我们的经验有益于我们, 并且使我们期望将来有类似过去的一串事物发生”〔5〕。 如果说洛克仍主张经验范围内有确定的知识的话,那么,休谟则把经验范围内的知识的确定性也拿掉了,在休谟的经验论中,一切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都是或然的知识,他的人的科学也属于或然的知识。之所以如此,是我们不能认识客观的因果性。对一般的因果关系我们尚且不能理解,那就更不用说去探讨宇宙的第一因了。因此,形而上学根本不是什么“科学”或“科学之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