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对主义[①a](cultural relativism)并非来自于中国本土。在中国历史上众多思想家那里,并不多见有人明执着文化相对主义的“旗号”,但是在文化变革中发生后的过程中,从许许多多主张中,却总能看到它晃动的影子。所以,对文化相对主义这一发生西方、响应于国内的文化观加以分析认识,很有必要。 文化相对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之初。被称为美国人类学之父的弗朗兹·博厄斯等人类学家率先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提出了挑战,他们的观点被归纳为“历史特殊论”。博厄斯认为,19世纪要发现文化进化规律的企图和要把文化发展的阶段模式化的企图都是建立在不充分的经验、证据之上的。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长期形成的、独特的历史。他还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文化形态的高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这些术语只是反映出了某些人的种族中心论观点,这些人认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比其他人的生活方式更正确。历史特殊论者的观点实际上是对早期进化论派的否定[②a],也是对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批判。在博厄斯之后,赫斯科维茨和本尼迪克、玛格丽特·米德等文化人类学家都从文化和个性发展的角度对文化相对主义进行了阐发。这一理论主调从露丝的《文化模式》一书中即可看得清楚。在她看来,每种文化内部都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整合,都有某种主导目的和内在结构;但各种文化之间千差万别,关于某种行为的各种文化标准有时竟会犹如正反两极。既然文化是实现人的潜力的一种制度化途径,而且多少是偶然的,那么各种文化就同样都是有效的,多样性是不可避免的,行为的价值标准和是非标准只有在一定的文化参照系之内才有意义,现代文化和原始文化都是同等的实现人类潜力的方法,不能认为现代文化比原始文化更为先进和更为高级。露丝的文化相对性观点更多地涉及到人类学方法、价值标准和行为的文化决定作用。一般来说,人差不多都有自恋情结,都无意识地从自己的癖好出发来看待周围的一切,把自己的价值当作世界的价值。在19世纪,一些种族主义者将西方的文明当作人类文明的标准,那儿的宗教和伦理价值被说成是最佳的,甚至用种族遗传学来解释不同地域文明与文化的差异。露丝对作为学科方法和地区偏见的种族主义都极有成见,她的多少偏激的文化相对主义正是从此发生的。她认为,人类学家和文化学工作者如果不能持一种超然的态度,不能保持价值中立,不能采取被研究文化的观点,不能对之产生一种感情,不能对被研究者采取“客观位”(etic)的态度,那他就不能正确地揭示文化事实和变迁规律。只有从当地文化的立场出发,才能出现某种文化元素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价值意义。这即是说,不同的文化并无优劣高低之分。 除了价值标准的相对性外,她认为行为的标准也是相对的。行为的异常或病态只在一定的文化体系内才能有意义。希腊人把同性恋视为理想人;刻于异性装扮者在新墨西哥州的祖尼文化中有重要社会地位;对温哥华岛的夸库特耳人来说,征服竞争对手、获得殊荣的重要手段莫过于彻底的毁坏行为;对加州印第安人的萨斯塔部落来讲迷狂与癫痫不是疾病,而是获取权力与地位的重要途径。这一切对于外在于其文化体系者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行为,而在其内部,却成为有价值的行为标准。这种由价值标准的相对性和方法的相对性构成的文化相对主义,成为《文化模式》的主旋律。可以说,由博厄斯发端的这一文化观是20世纪的一种较普遍的社会思潮,人类学家如韦斯特马克,社会学家如萨姆纳、卡尔·曼海姆,和哲学家如尼采、皮尔士等,都在文化相对主义的主题下进行过发挥。 在亚洲,哈奇(Elvin Hatch)也许可以作为相对主义的权威论者之一。他在1983年出版的《文化与道德——人类学中的价值相对性》(Culture and Morality ——The Relativity of Values in Anthroplogy)一书中,否认在不同的文化间在一个绝对的价值标准。如美国的露丝等人一样,他也认为,任何文化体系如功能可行,便是成功的文化。大多数持文化相对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文化普遍主义(cultural universalism)的断言是建立在狭隘、傲慢态度上的。他们担心,此将有可能导致对其他文化价值的忽视和曲解。[①b]在中国,长期存在的文化发展与变革的论争,主要是以“体用”模式展开来的,这种二元论看问题的方式实际上就暗含着那种文化相对主义的认识基调。虽然在人们忙于做文化变革这篇大文章时,并未顾及到反省自己的文化认识方法,但种种表现已是很明确的说明。至于较明确提出接近于西方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大约是在本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了。在此期间的文化讨论热中,出现过文化能否“通约”的问题。根据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名著《原始思维》中的说法,一种回答是,各种不同的文化实际上是不可通约的。[①c]“不可通约”在数学上是指没有共同的量度,借喻文化上面并不存在一种共同的评判语言或价值标准,因为文化要解决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是不同的。如游牧民族住帐篷,而农业民族住房屋,好坏并无可比性。因为这两者所处的环境和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的。既然如此,就不应以一种文化作为评价另一文化的价值参照。如这样做,实际已设定了一种文化比另一种文化好的先定认识框架,并抹杀了不同文化之间的根本区别以及根源于此的各种文化的独立性。在文化“不可通约”的看法里,可以看得出文化相对主义的影子。而在自鸦片战争后一个半世纪的文化变革中,所出现的“中体西用”说、“西学中源”说、“东方文化”说、“中国本位文化”说、“河东河西”说等等一系列看法中,多少都有意无意地表露出文化相对主义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