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是二十世纪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西方哲学流派之一。现象学的方法与分析哲学的方法以及辩证的方法,是现代西方哲学中广为人知的“三大哲学方法”。 胡塞尔奠定的现象学方法,经由海德格尔、梅劳——庞蒂、萨特等许多现象学家的努力,发展成为对西方思想理论界发生了重大影响的现象学运动和以现象学为基础的存在主义。二者又共同构成了后现代主义思潮得以孕育的母胎。诚如后现代主义大师伽达默尔所言,胡塞尔的现象学对20世纪的哲学转折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方法是以一种全新的角度和基点来思考问题的全新方法论。它排斥任何传统哲学的间接思维:即借助于经验的归纳抽象或以概念为中介的逻辑演绎;它是不借助于任何间接手段的直接思维。恰如海德格尔后来所诠释的那样:其本来意义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①]那么,胡塞尔所强调的直接思维与中国传统哲学中所强调的直觉有何异同之处呢? 一、现象学方法与中国传统直觉之同 1.现象学和中国传统哲学都推崇直觉,将直觉视为最高的认识形式。 胡塞尔认为把握关于世界的“绝对真理”不能依赖于逻辑思维方法,而必须依赖于一种直觉方法。他认为远离现实世界的范畴的论证和推演是非哲学态度的,论证和推理的方法只适用于数学、逻辑学和自然科学,而哲学方法只能源于直觉。因为论证和推理需要已有的知识作为前提,因而被论证被推演出的东西必然不是最根本的东西;最根本的东西是无法论证或推演的,只有靠直观来把握。胡塞尔曾举过一个著名的例子:一个天生的聋子,也能够通过思维理解到有声音的存在,并且声音构成了音乐艺术,但是因为他无法真正感受到声音,所以他无法真正领会到声音是什么,并且声音是如何构成音乐艺术的。他阐述道:“直观是无法论证的;一个想看见东西的盲人不会通过科学论证来使自己看到什么;物理学和生理学的颜色理论不会产生象一个明眼人所具有的那种对颜色意义的直观明晰性。”[②]“对只是被知道,而不是被直观到的存在进行演绎,这是行不通的;企图通过对一种非直觉知识的逻辑推理来阐明可能性(而且是直接的可能性)这显然是一种背谬。”[③] 与此相似,中国传统哲学也非常重视直觉。先秦的道家最先提出了直觉的问题:“道”作为无形无名的“常道”或“莫得其偶”的绝对,是不能用名词概念所能认识的,只能靠直观或体悟,庄子的“心斋”、“忘坐”就是提倡“唯道集虚”、“同于大通”的超理性直觉。儒家哲学虽然提倡学思、类推,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了逻辑思维,但其“一以贯之”、“下学而上达”、“反身而诚”等等观点,也有直觉的成份;到了宋明理学,则对直觉更加推崇。至于中国佛学的禅宗,则简直将直觉推崇到极高的地位;禅宗吸收了庄子和玄学的方法,并与佛性本体论相结合,提出“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顿悟法,它强调霎那间的非逻辑状态直接领悟,提倡完全的自发状态,在超时空的非逻辑的精神状态下实现绝对的超越,进入本体境界。 一个僧人问大珠慧诲:“言语是心否?”“言语是缘,不是心。”大珠慧海回答。[④]铃木大拙在评价这段回答时道:“我们经常艰难地挣扎在‘A是B’、‘A非B’、‘A是A’等命题的思考里。由于我们不能突破理解这些命题的条件,总是觉得这些命题确实是太难解了。但是现在禅宗说,语言就是语言,语言不是它本身之外的什么东西,当语言同事实相脱离的时候,也就是舍弃语言、回归事实的时候。一般的逻辑推理方法当然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当然也可以运用,但却不能超脱其特定的范围,更不能将其作为唯一可以运用的方法。”[⑤]禅宗的说法与胡塞尔的观点是多么的不谋而合。 2.现象学认为直觉的对象是事物的本质,中国传统哲学认为直觉的对象是宇宙的本体;实质上,二者都认为直觉所认识的对象具有绝对性,通过直觉所获得的认识是关于世界的永恒绝对的终极真理。 胡塞尔认为,凭借直觉方法去沉思,去领悟、去感受的,是事物的本质;是在所有事实构成之外的另一个领域——本质的领域;是古代的柏拉图曾试图描绘的那个理念的世界。胡塞尔称之为“纯粹现象”。胡塞尔也承认他的思想与康德有着某些相似之处。康德就曾严格划分了本体世界和现象世界,并认为前者可以被信仰而只有后者可以被认识;康德说过,人的最终关怀是上帝、灵魂不朽、自由,但“纯粹思辩理性”不能进行这样的关怀。效仿康德,胡塞尔则严格划分了事实的领域和本质的领域,并认为前者是一切科学用逻辑的推演和论证所认识的东西,而后者才是哲学用“绝对的无需论证的确定性”(即直觉)所把握的东西;当然,只有后者,才是关于世界的永恒绝对的终极真理。“在纯粹明证性或自身被给予性的范围之内探究所有的被给予形式和所有的相互关系,并且对这一切进行明晰性分析。”[⑥] 中国化哲学将“天”、“道”、“理”、“诚”作为直觉所认识的对象,而所谓的“天”、“道”、“理”、“诚”其实就是指的人类关于世界本体的认识,这种认识是有绝对性的。道家哲学的“览知万物”,儒家哲学的“以心论天”,佛家哲学的“无知而无不知”等等,都是指的由直觉活动升华到一种无限性的认识。张载的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天之明莫大于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几万里之高也。天之声莫大于雷霆,故有耳属之,莫知其几万里之远也。天之不御,莫大于太虚,故心之廓之,莫究其极也。”[⑦]声光之知是耳目所接的、有限的见闻之知;而太虚之知则是无限的、普遍整体的“德性之知”。应当看到,无论是现象学所指出的“纯粹现象”,还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天”、“道”、“理”、“诚”,实质上都是指的人类关于世界的永恒绝对的终极真理:是部分中的整体,特殊中的一般,有限中的无限,杂多中的统一,相对中的绝对。人类无法回避而欲要把握它,但仅靠人类的感性、理性认识的能力又无法把握它,恰恰在这里,给了直觉以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