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逊楼是真正的美国哲学的摇篮,它的智者创造了真正的美国哲学;爱默逊楼里的智者们是真正的哲学大师,他们使美国自身的哲学传统得以延伸和发展,并且使自由主义理念得以在形式主义哲学思潮泛滥的情势下获得光复与重建。 一 对于那些钟情于远涉重洋淘金求爵的学子们来说,美国的哈佛大学无疑是一个美丽的梦。哈佛燕京学社的主任P.Hanan教授告诉我,哈佛大学已经连续五年雄夺全美大学魁首。哈佛人为他们的医学院骄傲,因为在迄今为止哈佛荣获诺贝尔奖的59人中,其医学院的教授们便占了29席,几近一半。还有他们的商学院,法学院,肯尼迪学院和神学院,等等;都是能让哈佛人谈论一番的。 但是,我以为,哈佛人更值得自豪的还应当是哈佛的哲学系。如果说,那些学院以她们本身的现代发展特别是她们优越的高等教育水准为哈佛赢得了荣誉,那么,哈佛的哲学系则以她对美国文化价值精神的奠立和延续所作出的独特贡献,为哈佛赢得了美国其它大学所无法媲美的荣耀。 哲学系位于哈佛大学中心东侧的爱默逊楼,这楼大概是为了纪念美国近代早期著名哲学家和思想家爱默逊而立的,尽管谈不上雄伟,却十分的气势。然而,爱默逊的时代却远远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美国哲学”,用《美国精神》一书的作者H.S.康马杰的话来说,那时的美国还只是一个“哲学的进口国”,她还得仰仗大英帝国和其它欧洲国家的哲学文化之雨露阳光,来滋养自己本土的哲学和文化幼苗。这一情景是美国人至今所不敢忘却的,而真正改变这一情景是19世纪末叶的哈佛哲学系教授威廉·詹姆士。他不仅为哈佛赢得了最早的哲学荣誉,使之成为“美国哲学”的第一策源地,而且也使美国一举丢掉了“哲学进口国”的帽子。 关于这位哈佛智者,值得多说几句。理由在于,第一,我曾在撰写《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一书时,读到过詹姆士的后学佩里的一部有关詹姆士生平和思想的专著,这书的题目叫《威廉·詹姆士的精神》。书中把詹姆士与另一位哈佛智者新黑格尔主义者罗伊斯(Josiah Royce,1885—1916年,一译“鲁一士”)作了一番生平性格和思想倾向的异同比较,所论所比,妙不可言。第二,他与我所说的爱默逊楼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不仅在哈佛哲学系工作了多年,而且一直(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爱默逊楼里的历代智者们。 先说第一。佩里在他的书中是这样比较詹姆士和罗伊斯的:“罗伊斯在其经验上更象美国人,在其哲学上又更象欧洲人;而詹姆士则在经验上更象欧洲人,在哲学上更象美国人。”(佩里:《威廉·詹姆士的精神》,英文版,第25页。)罗伊斯是美国现代哲学大厦的奠基者之一。不过,他的哲学创造与其说为后来走向独立和成熟的美国本土哲学描绘了一幅蓝图,毋宁说是为建造这座哲学大厦鸣锣开道,营造了一种合适的哲学学术氛围。这位被美国人称之为“严肃的”“学究式的”哲学家,虽然从落后但却涌动着开发热浪和牛仔精神的美国西部乡村走来,却沉溺于豪华精美的德国古典哲学。他似乎忘却了自己脚下滚烫的热土,尽情地从康德、黑格尔和歌德那里吸吮着思辨哲学的乳汁,最后奉献给天性实际的美国人一座只能欣赏而无法享受的思辨哲学宫殿。一个有趣的对比是,詹姆士这位久居繁华都市,远游过欧洲各国大都的绅士,却反而敏锐地感受到了19世纪美国社会的生活现实和当时美国人的普遍心理。他把高深莫测的德国古典理性主义哲学看作是一种哲学奢侈,执着地贴身于现代美国沸腾着现实创造热情和商业热浪的土地,最终创造出了一种“美国本土哲学”——实用主义,从而使美国“首次脱掉了一种进口意识形态的印记”。作为实用主义哲学的创立者,詹姆士也因此获得了“哲学爱国者”的荣耀(见同上书,同页)。这荣誉不单属于詹姆士本人,也属于哈佛大学哲学系,属于爱默逊楼,甚至也是值得爱默逊楼里的历代智者们自豪的事情。 第二。自20世纪伊始起,哈佛哲学系的智者们始终担任着美国哲学界“领衔主演”的角色,始终以他们富于创造性的哲学观念建树尽领美国乃至西方哲学行进的前沿风光,而他们中间的多数都从詹姆士的哲学中接受过教诲或灵感滋养。桑塔耶那和佩里的新自然主义实在论;刘易斯的“概念实用主义”;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乃至蒯因的数学哲学和普特南的《人面实在论》(the realism with human face)等等:都可以作如是观。这些哈佛的哲人们都是占据自己时代哲学舞台中心的风流人物,可他们谁也不会讳言自己与詹姆士这位哈佛前任的亲缘关系。更让我惊讶的是,如今的哈佛哲学教授们又纷纷大讲詹姆士的哲学,譬如,一向以分析哲学见长的当代美国哲学家普特南也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上开出了詹姆士哲学的专题课,而且正在和他的夫人合作撰写一部有关詹姆士哲学的专著。因为罗蒂教授是当代美国哲学界较早续接实用主义这一美国哲学传统的代表性人物,我便向普特南教授请教了一些有关罗蒂的哲学和新实用主义的评价问题。普特南教授似乎对罗蒂的哲学和文化观不以为然,甚至可以说颇为反感。他认为,罗蒂的哲学是一种十足的相对主义,而在他看来,相对主义是一种最危险的导致哲学瓦解的歧路。因此,建立在这样一种哲学基础上的相对主义文化观也不可能是一种健全合理的文化观。他毫不客气地批评罗蒂随意曲解詹姆士,用詹姆士的哲学为自己的相对主义偏好辩护,这是极不公正的。普特南教授的批评态度使我亲身感受到了哈佛哲学的保守主义气息。 二 事实上,在当代美国多元竞争的哲学氛围中,哈佛的哲人们大多表现出一种相当执着的保守主义倾向,甚或由此显示出了他们与众不同的风格。如果说詹姆士创造了美国实用主义这一哲学传统,如果说普特南教授最新的哲学转向(一种亲近人文的实证主义哲学转向?)表露出某种对美国哲学传统(在某中意义上也是哈佛哲学传统)的自觉维护,那么,以罗尔斯为首领的当代哈佛社会政治哲学和伦理学家群体,则以他们对西方古典政治哲学和社会伦理之自由主义正统的坚定维护和创造性发展而使哈佛哲学系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新保守主义营垒。而如果说普特南称得上是哈佛爱默逊楼里的一位善于变通机智敏感的当代智者的话,那么,罗尔斯则是一位具有典型哈佛风格的执着得近乎冥顽的哲学大师了。不过,普特南的“变”与罗尔斯的“不变”虽然在学术风格上各不相同,但是,两者在学术态度上却并无二致;返守传统(无论是美国或哈佛式的传统;还是西方普遍的自由主义传统),辩护正宗,注重榫接,返本开新。这一点似乎正在或已经构成今日美国哲学界的一种新的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