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对国外的实践哲学和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主干进行了清理,这一主干包括了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葛兰西、青年卢卡奇,法兰克福学派的柯尔施、施密特,南斯拉夫“实践派”及捷克的科西克等人的实践哲学思想。中期的本世纪60年代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如东德的柯辛“一体化教科书”和赛迪尔的“实践中心论”思想。最后是本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派的芝田进午、岩崎允胤等人的新体系及广松涉的实践“关系本体论”。本文作者力图通过总括性地梳理,为我们勾勒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派一系的沿革、传承和重点关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式。 进入80年代后半期,实践唯物主义突然成为国内哲学界关注的理论热点。众所周知,“实践”问题作为一个哲学逻辑范畴从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认识论中溢出,在当代重新成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是从西方马克思主义(20年代的卢卡奇、葛兰西)开始,经过50—60年代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实践派”和东德柯辛的“一体化教科书”,又中转于70年代日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才达及一个明确的“新体系化”的理论指归。而中国当代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一方面当然受到了这种先在逻辑运演的隐性制约,但更主要的却是对我们自己改革开放十多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各个层面理论讨论的一次大总结。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寻求整体变革的一次新的重大尝试。1988年底以降,这场讨论现在已基本完成了一般外在结论和理论原则的论争,进入专题和深层逻辑统一性的建构。这也是较为艰难的一步。由此,今天能在实践唯物主义深入讨论中继续发言的人数实际上大为减少。其实,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理论研讨的深入,其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恰恰表现为我们对前一阶段各方面理论讨论的全面自省。依我们所见,这包括传统理论逻辑本身的自省,与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对话以及新的理论建构与现实的接轨。在此,本文主要梳理一下这一讨论在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想进程中,讨论实践哲学与实践唯物主义问题的理论主线。 一、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与实践哲学 众所周知,在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一直到后来斯大林式的苏联哲学教科书那里,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整体逻辑地位被大大忽视了。实践仅仅被规定为一个与认识相对应的范畴,限定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客观地说,实践问题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新界说,是在传统哲学解释框架之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开始的。 在本世纪20年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哲学研究中,首先重新研究实践问题的是葛兰西、青年卢卡奇和柯尔施。葛兰西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称之为“实践哲学”。按照施密特的说法,“实践哲学”是拉布里奥拉于本世纪初,第一次从德国青年黑格尔派主要是切什考夫斯基那里,转引进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1〕从表面上看, 身陷囹圄的葛兰西是为了避开意大利法西斯的检查,但从其整个理论表述来看,我们又可以发现某种内在的理论逻辑意向。这种意向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实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的落脚点。他认为从马克思到列宁,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和从科学到行动”两个阶段〔2〕。从工人运动的实践过程来看, 马克思主义哲学更重要的是强调它的现实变革功能。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创造性变革的实践哲学。二是从理论上看,马克思实践哲学的革命意义就在于,它既超越唯心主义,也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既反对离开主体的实体中心,也反对唯我论的主观妄想,实践哲学是一种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历史哲学和人道主义。 与葛兰西的观点相近,青年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直接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功能。作为一种科学学说,它的本质特征是实践总体性,正是这一原则才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资产阶级学说。所以,在该书中他批评了恩格斯将实践理解为工业和实验是偏狭的,因为这样,就会使实践变成一个实证的规定,使人们忽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革命性实践功能。几乎同时,柯尔施也确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一种实证的理论,而是一种以社会革命实践为基本的逻辑的“主体—客体辩证法”。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一种注重“历史具体性”的批判的革命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目的不是对现存世界的思辨的赞赏,而是积极的转变(实践的转变)”。具体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研究无产阶级改造现存旧世界的革命实践理论,即使真正创造这个世界的社会历史主体——无产阶级与社会客体重新统一起来的历史辩证法。因此,他不同意恩格斯那种离开了社会实践的自然辩证法,也批评列宁没有突出实践能动方面的“反映论”。 总之,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哲学探索中,实践范畴被当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规定突显出来。一是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实践功能,二是通过实践表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能动本质。在此时,主体性是暗含在实践的创造性之中的。但30年代以后,新一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弗罗姆、列菲弗尔等)在青年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上,直接举起了人本主义的旗帜。所以,实践就成了人学主体的本质。再后来,步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萨特,在存在主义的理论逻辑中干脆营造了一个所谓的“实践人学辩证法”。在他那里,社会历史是由实践构成的,而实践则又是指个人生存活动。这样,在社会层面上,历史不过是一种基于个体生存活动的实践“总体化”过程了。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中,关于实践问题的研究水平最高点是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学者施密特。在他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实践被比较准确地定位在马克思1845年写下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明确反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人学家用马克思早期著作反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做法,提出要以马克思的成熟科学论著为基础的正确立场。施密特批判了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化的失误,在他看来,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人学本体论)都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思想革命实质,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并不是一种观念上的变化(从“精神”到“物质”,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而是一种基本方法的革命。马克思不再关心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哲学命题,而是在实践的社会历史具体发展中,去观察先于人而存在的自然界,观察每一个具体存在的人类社会历史时期。施米特的问题是,没有指认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世界观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异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