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24(2013)03-0018-07 追求中和之美是儒家审美原则和审美理想。作为一种审美原则和审美理想,中和审美意识渗透于艺术创作、艺术欣赏的各个方面,文学创作的物质外壳语言自不例外,因之本文谈论的儒家语言审美是从中和审美意识角度加以考察,着重考察中和审美意识规约下的儒家语言审美对新时期作家的影响。 一 中和审美意识从审美对象来说,就是运用中庸之道原则对艺术中多元、对立的因素进行调谐、中和,使之达到和谐的状态。从审美主体来说,通过审美对象达到的中和之美,“艺和”,实现的是“人和”。中和审美的本质是和谐。 儒家倡导中和审美意识,首先在于其对艺术规律的认识。和谐的艺术是美的艺术,是能带给人审美享受的艺术。其次更在于深刻地认识到艺术对个体生命乃至群体生命的塑造之功。在儒家这里,“艺术”不仅仅具有悦人耳目的功效,更重要的是具有政治教化,增进人格修养的功用。儒家对艺术为政治教化服务的强调关注的是如何通过艺术和合人心,教育大众,使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注重的是对普通人的教化作用,开启了后来儒家“文以载道”的文艺思想。而其对艺术具有增进人格修养功用的认识主要针对的是士阶层,希望以艺术来增进其人格修养,提升其生命境界,《论语》中“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都讲到了艺术在士君子人格养成中占据的重要地位,由此发展出了儒家美学中一个更高层次和境界,也即发展出了精英文化传统中的艺术追求和艺术境界,中国古代文人的诗、书、画中不乏有儒家生命精神和艺术精神的灌注。在这一层面,儒家中和审美意识与人格修养、生命境界紧密配合,相辅相成。儒家认为生命是一个不断修养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向善趋善、向上趋上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艺术发挥了滋养生命的功用并随着人的生命的不断成长完善实现向更高境界的提升。对艺术家来说,生命达到什么样的境界,艺术就表现出怎样的境界;艺术达到什么样的境界又会反过来滋养、灌溉生命,使生命达到怎样的境界。因此,中和审美作为审美原则和审美理想有两层内涵,一是要求艺术的各种要素中庸平和,在对立、多元的因素中保持必要的张力,寻找恰到好处的“中”,节制而不逾矩,二是与生命相配合,随着人的生命境界的不断提升而以涵容超越的方式不断向更高境界提升,实现艺术与生命的同步的不断的超越。 “言,身之文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国文化一开始即把语言置于生命本质的外在表达的高度加以认识。节制语言是儒家对语言的最基本要求,这种要求符合中和审美原则,建基于语言在人类生命中位置的思考。言是生命的表达,行是生命的实践,言与行构成了人类生命中重要的两极。“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当然是人生的最好状态,但是儒家很早就注意到人们很容易夸夸其谈,言行不一,“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儒家在根本上似乎对语言保持着一种戒心,对语言总有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尤其是厌恶对语言的过分使用。在儒家看来,真正的君子应该是“敏于事而慎于言”(《论语·学而》)。儒家对人的考察也是“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与其言行不一,儒家宁要求人们行重于言,行是第一位的,言是第二位的,所以儒家要求君子“慎言”、“寡言”。尤其是在《论语·阳货》中,“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在“天何言哉?天何言哉?”的一再发问中,孔子透露出他对语言功用的深度思考:与无言的但包容性很大的天比起来,喋喋不休的人类是多么的渺小,语言根本无法确立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与价值,只有行才能够确立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与价值。正因为儒家认为语言在人类生命中位置应该放在行的后面,是第二位的,时时要求着“言”不得超越“行”,形成言过其实,从君子变为伪君子,所以儒家对一切语言运用都要求谨慎、节制,这是儒家对语言要求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决定了儒家的语言观首先是节制,是慎言是寡言,是摈弃单纯的脱离了内容要求的华美的语言。 当语言被看作是生命的外在表现时,我们看到儒家注重培养的刚健质朴的人格会投射到语言上,形成儒家语言审美追求刚健质朴的特点。“孔子给予礼乐传统以仁学的自觉意识,孟子则最早树立起中国审美范畴中的崇高:阳刚之美。”[1]在《论语》中已经显示了儒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自强不息的勇气,已经可以看到“志士仁人,勿求生以害仁,宁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颠沛必如是,造次必如是”(《论语·里仁》),“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论语·泰伯》)的人格追求所显示出的沉雄浑厚的生命力量,到了孟子这个儒家的理想主义者,这个有着豪杰大丈夫气质的亚圣,就更加着重言说了一种刚健有力的道德人格。孟子直接把个体人格道德充满的状态称为“美”:“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的言说中,人的内在人格道德充满的状态就是美,而这种道德人格外显于一切的言行举止仪容姿态使人焕发出外在的可观的光辉就是大,就是壮美。至于进入圣、神的境界就更可以与天地相沟通,成为世世代代人的楷模。孟子还直接把这种内在道德人格的修养称为“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公孙丑上》)。这种内在人格力量化为一种动能势能很大的生命力量显示在外在的生命形态中,就形成了一种刚健质朴的生命力量。因此,后代儒家语言审美就一直追求一种刚健质朴的语言审美风格。唐代陈子昂有感于“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的衰颓,提倡“汉魏风骨”,提倡“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2]的文章,其中自然包含了语言的刚健质朴。韩愈提出气盛言宜说,认为人的道德内充形成的人格力量可以造就文章语言的畅达,所谓“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3]有着儒家美学的鲜明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