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18岁人口在1992年达到最多的205万人,随后逐年下降,2012年为119万人,仅为峰值时的58%。尽管如此,四年制大学的数量却由1995年的565所增至2012年的783所。高等教育在实现普及化的同时,如何保证教育质量成为长期困扰日本教育界的棘手问题。2006年3月文部科学省颁布《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06~2010年度),标志着日本教育史上第一份专门针对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性纲领正式出台。经过2009年7月以后对实施情况进行的评估,中央教育审议会①于2011年1月形成了咨询报告《全球化社会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活跃于世界舞台的创新型高端人才》[1]。在此基础上,文部科学省于2011年8月5日制定公布了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2011~2015年度)[2]。本文通过介绍纲要的主要内容,分析其政策特征和意义,明确日本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与政策重点,并对其未来走向进行前瞻性预测。 一、日本研究生教育发展基本概况 日本1947年颁布《学校教育法》,初步确定了设置课程制研究生院的基本原则(第62条)。1974年文部省制定《研究生院设置基准》,对研究生院下属的教师组织、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同时通过修订《学位规则》,重新阐述博士、硕士的学位意义,进一步明确学位授予原则和具体要求。上述改革使得某些不开展本科教育的研究生院得以单独成立,为此文部省于1976年再次修订《学校教育法》,确立了独立研究生院大学的法律地位。 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改革了既往以本科教育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研究生教育改革成为日本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3]。1991年,大学审议会在咨询报告《研究生院规模扩大计划》中提出,在2000年前将研究生人数扩至2倍,由此揭开了文部省随后实施的国立大学“研究生院重点化”的序幕[4]。实际上,在读研究生规模从计划初期的98650人增加到2000年的205311人,基本完成既定目标,进入新世纪以后也呈持续增长的势头(《文部科学统计要览2011年版》)。 随后,日本社会“少子化”和“老龄化”进程加快,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世界形势变化,日本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遂由扩充规模调整为提高质量[5]。为此,日本政府于2004年修订《学校教育法》,将培养高端专业职业人才纳入研究生院教育的目的,并增设专业学位研究生院。同时提出了重点支持较有实力的研究机构加强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研究工作,创建“一流研究基地”(21世纪COE)②的构想。经过咨询中央教育审议会的意见(《新时代的研究生教育——构筑富有国际魅力的研究生教育》,2005年9月),文部科学省于2006年3月颁布了以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提升研究生院国际影响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第一次纲要”)[6]。 根据《第一次纲要》的要求,中央教育审议会于2009年7月成立调查评估工作小组,对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果表明,《第一次纲要》提出的强化研究生课程教育的政策目标基本实现[7]。尤其在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生源结构多元化、教育内容实用化、课程编制合理化、培养体制多样化等改革措施初见成效。除此之外,研究生院改革实践(GP,Good Practice)项目、“世界一流研究基地”(GCOE)③项目,也在丰富研究生国际交流经验、深化教育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同时,评估工作小组分析认为,研究生进校后在变换专业方面存在困难,不利于人员的自由流动。而GCOE项目取得的经验成果如何对其他研究生院改革起到示范作用,仍然有待进一步改善。尤其是《第一次纲要》中特别提到的博士学位授予率偏低问题,虽然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有高达三分之一的人文、社会、教育等文科专业的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需要花费6年以上的时间,远远超过了3年的“标准学制”[8]。 二、《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的主要措施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中央教育审议会于2011年1月完成了咨询报告《全球化社会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活跃于世界舞台的创新型高端人才》。该报告分析认为,21世纪以后知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作用日益显著,培养能够在国际社会发挥领导作用并通过创新为社会创造新价值的高端人才,乃是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挑战的重要命题。尤其是博士学位,无论在科学研究领域还是在商业层面,都逐渐成为拥有高度专业性以及相关资质能力的标志和必备条件。因此报告指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院课程体系,强化博士课程教育,培养大量能够在世界舞台上发挥作用的博士高端人才,是日本研究生教育改革面临的首要课题。 为了贯彻落实上述咨询报告的精神,文部科学省于2011年8月5日制定公布了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第二次研究生教育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第二次纲要”)。纲要的主要目的在于以教育改革促进社会发展,采取有效手段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与提高,明确今后研究生教育改革方向与政策重点。具体的政策建议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确立以学位课程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模式 首先,研究生院必须分别制定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明确各类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学位授予条件,并全面规定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能力等具体内容。为此,校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从培养方案制定到研究指导实施的整套研究生教育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述改革,文部科学省从2011年度起向研究生院征集有关课程体系、教育方法开发的典型成功案例,通过经验共享促进其他单位的教育改革,从而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