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3)02-0027-09 一、引言 本文认为,伦理学与经济学理论中一些哲学层次上的基本思想有着某种意味深长的联系,比如,康德的伦理思想、功利主义和社会选择,在制度和国家层面与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中的教育经济学与教育政策具有某种关联。因此,可以考虑下面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即高等教育政策可能会因为关于国家权力与大学角色的认识论与意识形态的基础不同而有所不同。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大学的理念——由纽曼、洪堡、奥尔特加·加塞特、雅斯贝尔斯以及其他神学家与哲学家而非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关于大学是知识探究和发展新知之源泉的理念——与学术自由的意涵、与大学在公共社区中的位置以及与国家的需求(即大学应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毕业生就业)是如何相联系的。 二、伦理学与经济学 笔者以马克·怀特(Mark D.White)近年发表的两部学术作品为切入点展开论述。一部是他在2011年出版的专著《康德的伦理学与经济学:自治、尊严与性格》(Kantian Ethics and Economics:Autonomy,Dignity and Character),另一部是2012年出版的由艾琳·史蒂文(Irene van Staveren)编纂的怀特学术选集《伦理学与经济学:新的视角》(Ethics and Economics:New Perspectives)。在早期关于康德的伦理思想与经济思想的著作中,怀特曾引用英国福利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的话来说明自己的研究兴趣:“如果一个人在哲学上是功利主义者,那么他也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者,但是,如果一个人不是哲学上的功利主义者,那么他依然有权获得一种功利主义假设之下的经济学自由。”(Hicks,1939:8; White,2011:11) 基于此,怀特和史蒂文提醒我们:“自亚当·斯密那个时代以来,伦理学和经济学就一直紧密地缠结在一起,直到20世纪初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诞生以后,它们才在名义上分道扬镳。”最近几十年,关于重新梳理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联系的文献大量涌现,这对于两个学科都是有益的。(White & van Staveren,2012:1; Canterbury,2003:1-18)怀特和史蒂文的学术贡献有助于关于公共物品研究的发展,他们指出,将伦理学和经济学结合起来考虑问题的实质性成果是一种更为丰富的经济学,它吸收了来自道德哲学的多样化的方法,并将其运用于经济模型和政策制定当中。(White & van Staveren,2012:1) 他们也承认其思想有很多来自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的奠基性著作。阿马蒂亚·森反对任何将伦理学和经济学截然分开的想法,这种想法最早出现在他对福利经济学的批评当中,此后也出现在由他所发展出的一种作为新古典福利经济学替代品的能力方法(capability approach)之中。在阿马蒂亚·森的众多著作中,比较关键的是1987年出版的《关于伦理学和经济学》(On Ethics and Economics)以及2010年出版的《正义的理念》(The Idea of Justice)。加斯珀(D.Gasper)将阿马蒂亚·森的核心观点总结为:第一,由于人们会用道德来引导自己的行为,所以解释性的经济学必须理解伦理学思想及其所扮演的角色,它们是人类和社会现实的一部分;第二,人们会对价值进行争论,而且可以识别并评估他们为什么会持这样一种价值,因此,我们就可以分析并评估人们是如何在争论当中使用价值的。将经济学与伦理学隔离开来会严重地损害经济学。以上两点开辟了一系列广泛的论题。(Gasper,2012:201) 卡拉森(S.Klasen)指出,阿马蒂亚·森以及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已经发展出了一种分析方法,可以使他们从一种规范的视角来审视经济与社会公平的问题。这种源自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和阿马蒂亚·森的方法使以下事情成为可能,即对价值展开理性的讨论以及从能力、功效、机会或者初级产品的角度来比较人们之间的成就。(Klasen,2012:228)卡拉森赞成这种观点,他还在对此方法之细节性的评论中指出,这是开展政策分析的一种有力的形式,它受人道主义者的价值而非主流经济学的价值所引导。(Gasper,2012:203)这并不意味着阿马蒂亚·森和那些赞同他的经济学方法以及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的人已经在本质上成为道德哲学家甚至神学家。正如罗宾逊(L.Robinson)所言,经济学理论的功能与反对经济神学(economic theology)一样,仍然是建立可经检验的假设。(Robinson,1962:70)阿马蒂亚·森受到鼓舞是因为他看到了使用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和方法而非系统和实证的方法来解决多数公众所关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之前景。这意味着在有效地使用经济理论对那些旨在实现公共物品最大化的公共政策进行分析时,不能忽视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反过来,这也意味着要将伦理的和规范的价值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