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13)06—0179—06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我国多元文化和灿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智慧和文化的结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珍贵的非遗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而面临生存困境。为此,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措施,尤其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截至2011年,我国政府共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1]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2]2012年《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发布,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深入实施。[3]这些卓有成效的努力,使一些濒临失传的传统文化得到了保护,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文化事业的繁荣、创新与发展。 然而,由于非遗主要是长期积累的经验,具有无形性、渐变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等特殊性质,保护难度较大。特别是对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也不尽如人意,要全社会自觉地形成保护意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本文借助信息空间理论、知识可视化框架和传播学等相关知识,采用新的视角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播途径进行研究,提出了信息空间理论下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播的方法,为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播提供新思路。 一、现存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步伐加快,我国非遗的生存、保护、发展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两点:首先,快速城镇化进程和部分地区盲目的产业化开发给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严峻的挑战,导致非遗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许多传统技艺、民间习俗等文化遗产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再加上传统口传身授的限制,这些珍贵的文化宝藏正在逐渐消亡;[4]其次,全社会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保护方法不科学,非遗难以实现有效的保护,非遗流失现象十分严重,许多优秀的非遗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 针对现代社会环境对非遗原生形态的冲击,当前对非遗的保护主要有两种解决思路,如图1所示,一种是重塑非遗原生环境,即在现代社会环境中构建民俗保护区等方式还原其原生文化空间,做到非遗原生形态与模拟原生环境之间的和谐;另外一种是采用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方法,对非遗原生形态进行数字化复原与再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与现代社会环境的融合。[5]目前,数字化保护的方法因其无破坏性、传播面广等优势已逐渐成为非遗保护和传播的发展趋势,但是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仍存在缺乏理论支撑等问题。
图1 非遗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首先,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当前,数字化保护多以对非遗资源的挖掘和简单的数字化再现为主。对非遗的数字化传播和传承研究较少,现代信息手段介入不足,缺乏相关的理论支持。 其次,当前非遗保护与传播商业性质较重,商业化运作导致许多非遗失去了其原生的形态。如何通过非遗数字化使传统文化资源同时承载公共服务与市场运营两方面的作用,需要依托相关理论,在进行市场化运营时仍保持其原生的形态。 二、信息空间下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特性 Max.H.Boisotz在专著《Information Space》中提出了信息空间(即“I-space”或“I-空间”)的概念,用于考察实物资产与知识资产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6]该理论将编码、抽象、扩散三个维度融会在信息空间框架中,编码是赋予现象或经验以形式的过程,抽象是辨别构成种种形式之基础的结构的过程,扩散是将经过编码和抽象的信息传播给特定受众的过程。因此,信息空间是一个对信息编码、抽象和扩散进行表述的模型,在信息空间中的不同位置,存在采邑、宗族、官僚和市场四个典型区域,信息在这些区域中有着不同的形态和性质。其空间维度如图2所示。由于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播实质上是一种编码、抽象和扩散的过程,因此分析该理论下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的形态,了解非遗数字化的特征和表达形式,可为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提供思路与方法。
图2 信息空间模型 (一)三维空间中的非遗数字化特性 信息空间的三个坐标轴构成了数字化非遗的三维空间,展现出非遗进行数字化采集、记录、展示和传播的各个阶段。 1.编码维空间。编码维空间通过编码的程度衡量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计算机识别,比如通过数据等文本方式、视音频等多媒体方式对提取的信息进行编码,在计算机中进行数字化呈现。非遗的编码过程是以计算机所能识别的表达方式,对非遗的知识特性进行采集和记录。在编码维度上编码程度越高,所呈现的信息越全面具体,因此,在非遗编码过程中,应做到对非遗信息的全面提取,以便在抽象和扩散维度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简化分类处理。非遗的数字化编码需要提取当前地域、时间、传承人、表现形式、道具、服饰等内容信息并在计算机中进行编码,具体可采用文本、图片、视频、三维模型、三维动作等数字化形式,对非遗信息进行全面、真实的记录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