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3)03-0004-13 一 《形而上学》Z 13被人们公认为是亚里士多德个体实体观表露最为明确的一章。①因为,正是在这一章里,通过一系列的论证,亚里士多德明确地否定了“普遍者是实体”的可能性,从而反过来也就等于是明确地表明了实体是个体的观点。②但是,正因为如此,这一章也是研究者们争论最为激烈的部分。 长期以来,在亚里士多德的实体理论上,一个主流的观点就是,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至少在核心卷中所主张的实体乃是形式,而形式是普遍的,它如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遍者,例如一般的属和种,那么也是特殊意义上的普遍者,亦即所谓的最低种(infimae species)。③而推究起来,人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一个思想上的根源在于这样一种基本的认识,这就是,如果定义仅仅相关于实体,而唯有普遍者才是可定义的,那么,实体一定是普遍的。④既然前两个命题都是亚里士多德所明确支持的,⑤那么,作为结论的第三个命题也就必然是亚里士多德所支持的,尽管在很多地方亚里士多德倒是明确指出了实体是“这一个”,实体不是普遍者。⑥这样,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对于持有这一观点的研究者们,一个迫切而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凡是亚里士多德做出明确的论证和表态,表明普遍者不是实体、实体是个体的段落予以特殊的解释,以消除这些段落对于他们的观点所产生的特殊的理论的压力。由此,《形而上学》Z 13便成了一个激烈的战场,也成了一个研究者们施展自己特殊的理解才能的场地。因为,亚里士多德著作所特有的那种属于讲稿的论证简略和扼要的特征同样反映在Z 13的论证中,从而在客观上为这些研究者们在缝隙之间寻求自己的观点的立足点提供了可能。 按照一般的看法,Z 13否定普遍者是实体的全部论证是由四个论证组成的,这就是1038b9-16,1038b16-34,1038b34-1039a3,1039a3-14。⑦其中,在1038b9-16中,亚里士多德通过“每一个东西的实体是那独特于每一个东西的,而不属于他物,但普遍者却是共同的”(1038b9-11)⑧和“那不陈述一个主体的东西被叫做实体,而普遍者总是陈述一个主体”(1038b15-16)⑨这两个命题,便明确否认了普遍者是实体。而在1038b16-34中,亚里士多德通过一个漫长而且看上去逻辑十分不清楚的论证,最终在结论中否定了普遍者是实体。1038b34-1039a3非常简短,在这里,亚里士多德与其说是在进行论证,不如说是在进一步明确自己在1038b16-34中所得到的结论,指出如果认为普遍者是实体的话,还会造成所谓“第三人”的问题。1039a3-14则是一个逻辑相对清楚的论证,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明确否定了实体可以是由现实意义上的实体构成的观点,而这反过来也就说明作为实体构成部分的普遍者不可能是现实意义上的实体。 人们关于亚里士多德在Z 13中对“普遍者不是实体”的论证在整个Z卷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争议的。例如,它是否是单纯地回到了Z 3的那个提纲,因而是在对Z 3中所提出的实体的四个候选项的其中之一(亦即普遍者)的实体地位进行讨论?还是它从属于Z 10-16的相对独立而完整的论证,是对实体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问题的探讨?⑩我对这些问题都有与较为主流的意见不同的观点,并且已经在自己即将出版的有关《形而上学》Z卷(Z 10-16)的新书中作了专题的处理。因此,我在这里不拟讨论这样一些同样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问题,而是将把讨论的重点集中在对1038b16-34这第二个论证的讨论上去。因为,如果说其他三个论证在逻辑上是相对较为清楚、观点上相对较为明确、研究者在这里做文章的空间相对不大,那么,1038b16-34这第二个论证却在逻辑上相对不甚清楚、观点上相对不甚明确,从而,研究者在对这个论证的理解上分歧最大、争论也最多。(11) 因为在这一部分中,亚里士多德一开始似乎并没有否定普遍者是实体,相反,却用了相当长的篇幅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论证了普遍者有可能是实体,最后,却用极其简短、甚至可以说是断言的方式否定了上述论证,表明普遍者不是实体。这样,亚里士多德的意图究竟是什么,他到底是支持普遍者是实体还是不支持,就在研究者们中间产生了争论,而清楚地把握亚里士多德这部分的论证,也就成为一个极具学术价值的工作。 二 罗斯是较早对这个论证进行梳理的研究者,他的研究在很多方面都构成了后来的研究者研究的基础。罗斯将这个论证分为五个子论证,即:(a)1038b16-19,(b)1038b19-23,(c)1038b23-29,(d)1038b29-30,(e)1038b30-34,他认为,在这每一个子论证中,亚里士多德都反驳了普遍者是实体。我们可以将罗斯的解释概括归纳如下,同时也等于是为我们下面的文本梳理和解释提供一个可以做更进一步讨论的初步的文本依据。 (a)1038b16-19的原文是这样的: 但是也许它虽然不允许像“是其所是”那样,但却内在于其中,例如动物内在于人和马之中?因此显然就有一个对它的描述。 在这里,“它”指的是普遍者。罗斯认为这是一个省略的论证。亚里士多德完整的意思是说,如果普遍者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实体,而是包含在本质的定义中,是在这个意义上的实体,那么,由于普遍者自身也是可定义的,这样,据此就会有一个无穷后退,而这是不能接受的,从而,亚里士多德在这个论证中反驳了普遍者是实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