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31(2013)02-0002-04 明代万历年间是中国资本主义的萌发时期,也即中国近代化的肇始。随着城市的逐渐扩张,商业、手工业日益繁荣鼎盛,市民阶层的力量也日趋壮大。晚明新思潮的杰出代表人物李贽就是当时商贾的强有力的代言人。他曾为商人鸣不平:“且商贾亦何可鄙之有?挟数万之赀,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然必交结于卿大夫之门,然后可以收其利而远其害……”[1]古代将商贾排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之末,而他公然肯定了商人正当的“富贵达利”的追求;李贽又认为人的官能享受、男女之欲,都应得到社会的承认,这无疑也是对当时盛行的理学的一种反拨,他要人们挣脱“名教”的禁锢而使“人性”复归,这与资本主义初期的启蒙思想是相通的。这种异端思想虽然受到明代政府的整肃,但是它在市民经济发达、市民意识增强的趋势下也就难于扑灭了。于是在这股经济浪潮的推助下,一批异端型文化人也应运而生,在文学方面最突出的是苏州人冯梦龙。冯梦龙的出现决非偶然。因为明代江南是资本经济最发达的地域,而苏州又是这一发达地区的繁荣之冠。它不仅是贸易发达、手工艺精湛的大都会,而且苏州还是当时的时尚风向标。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曾写道:“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2]因此,在这繁荣的大都市的熏陶下,冯梦龙搜集、整理,乃至创作的“三言”中,商人、小贩、作坊主、工匠等市民形象就大量出现在作品中,对于财富的追求,对于男女情爱的肯定在小说中都得到了正面的赞扬,显示了他是一位敢于向传统伦理道德挑战的异端型的文学家。他在《山歌序》中主张“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3],将当时“理学”中的封建道德观视为“伪药”,对男女在爱情、婚姻方面的执着与坚贞予以热情歌颂。在文学表达的载体方面,他运用生动活泼的白话和通俗文体的形式,为普通的市民读者敞开了阅读的大门。相应的是他在通俗小说的理论上也有所倡导,强调文学应该更好地为市民大众服务:“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4]那就是说,只有通俗,才能使小说有更广泛的受众,而作品能移风易俗,发挥教化作用,才能感动人们。这些都是新兴的市民意识的反映。他是有意识地站在市民大众的立场上从事他的搜集、整理和创作工作的:“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则小说之资于选言者少,而资于通俗者多。”[5]“里耳”当然是指的中下层市民大众。这些理论都说明冯梦龙的文学的“动力源”是来自市民阶层的需求。 在明代,承受着都市的扩张,必然也有一个“乡下人进城”的问题。但那时乡下人进城基本上是有序的“微调”。一般说来是“乡而优则城”,就是说你的农产品数量多到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时,或是你的资本足以从事市场的规模性贸易,你才有资格在城市找到立足之地;或者你的手工业技艺到了足以到都会中去竞争,甚至可以雇工成为作坊主,你就可以成为市民的一员了。“明史”将这种进城的方式称之为“农工互动”型,意味着农村也许还是他们的根据地,这种市民在城乡之间是可以自由来去的。因此,冯梦龙所反映的是农业文明下的一幅都市发展的长幅画卷。他所搜集、整理和创作的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他也成为文学史册上的通俗文学大家。 如果说万历年间是中国近代化的肇始,那么1843年上海开埠则是加速了中国“被现代化”的步伐。如果说冯梦龙反映的是农业文明的古代大都会的生活,那么上海的开埠就象征着一个工商文明的现代大都会的迅速成型。这个大都会需要冯梦龙的继承者们来为新型的现代市民大众服务。这一任务就落到了那些优秀的或较优秀的、但又曾被扣上“鸳鸯蝴蝶派”帽子的通俗作家肩上。我们之所以要加上“优秀的”之类的定语,是想将通俗作家与庸俗文人之间有一条界线予以区分。在清末民初,能对大批涌进上海的“移民”作人文关怀的就是那些被命名为“鸳鸯蝴蝶派”的作家们,尽管将这个名称罩在他们头上显然是带着一种贬意。当然我们可以说他们搞创作是为自己的“稻粱谋”,但冯梦龙也是将“三言”作为商品出售给出版商们的,现代的新文学家也是靠稿费生活的。应该说,中国的现代化的文学商品市场就是这批清末民初的通俗文学家和广大的市民读者共同建构的,这应该是他们可以载入文学史册的功勋之一。那时的“乡下人进城”,就不是“乡而优则城”,而“乡而贫则城”了。他们已是无家归的破产农民,当他们因天灾人祸而大批涌进上海时,那也就不是“微调”型的了,从流速、流幅、流量而言简直是人口“爆炸”型了。他们进入了一个国际化的大都会,那是一个“一市三制”的大都市(清政府、公共租界、法租界),人口多元、法律多元、道德多元、文化多元……在这样的都市中,文化分层是必然的现象。不少居民生活在中国的土地上,却要受着西方文明背景的法律制度的管控;即使是上海的老居民们,也需要有大量的信息告诉他们,怎样去应对这日新月异、五花八门的现实生活,更何况是大量的外来“移民”?因此,民间的报纸和各种门类的通俗文化就挑起了使“乡民市民化”的这副重担。就通俗小说而言,是通过讲故事的形式,用形象化的传播手段,在市民大众闲暇之时,在最廉价的娱乐——租小说来读中,潜移默化地告诉他们什么是都市的文明习俗,你得服从于城市的规矩;离开了乡村的宗法制度统治,但须懂得上海是一个以契约为守则的社会;市民应该享受何种权益,但也要相应承担何种义务,因此不能只关心一家一户的利益,而应该有一种更宏阔的公共意识;国际大都会有许多乡村中没有的市政设施,它的用处以及还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应该去了解;还可以通过故事向乡民讲解新的价值观和工商生产的内在规律;并且常常在小说中强调,上海虽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但也暗藏着魑魅魍魉设下的各种捕机与陷阱,当心被埋下的“路边炸弹”炸得五花粉碎……通俗小说使乡民们在“寓教于乐”的消遣中不知不觉地融入上海的市民社会。可见当年有些新文学的某些权威对“鸳鸯蝴蝶派”进行讨伐是极不公允的,而直到现在还有一些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者尚将他们几十年前的“误导”奉为圭臬,也是有失公平的。历史学界,特别是研究“上海学”的历史学家们,并没有受这些误导的影响,对“鸳鸯蝴蝶派”的文学作品是持基本肯定的态度的。例如周瘦鹃是《文学旬刊》上的头号批判目标,可谓是“众矢之的”,但历史学家称其为“优秀的文人与作家”[6]。其他的通俗作家也都被《文学旬刊》不分青红皂白地斥之为“文丐”和“文娼”。但在研究“上海学”的历史学家的著作中,这些作家的口碑还是很好的。历史学家是真正在研究了上海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之后,觉得这些通俗作家对上海社会作出了很多的贡献。他们的结论是这些小说是“乡民市民化”的启蒙教科书,是乡民融入市民社会的一座“引桥”。作为文学作品,他们的小说中也不乏艺术精品,现代通俗小说的开山之作韩邦庆的《海上花列传》就得到了鲁迅、胡适、刘半农和张爱玲的激赏;以后出现的言情、社会、武侠和侦探小说中就有过徐枕亚、李涵秋、包天笑、张恨水、刘云若、向恺然、李寿民、王度庐、程小青和孙了红等诸多名家。冯梦龙以“情教”向“名教”挑战,可是到清末民初,社会舆论对“男女之真情”还没有完全接受,否则《玉梨魂》这样的作品怎么会行销至数百万册呢?即使男女双方相爱到用“血书”来传递“真情”,而“寡妇再嫁”依然是一种可耻的罪孽,甚至还顾虑到幼小的儿子将来在社会上无法立足的问题。可见“名教”的势力还如此强大而顽固,那么为什么不能有像冯梦龙一样抒写“男女真情”的“鸳鸯蝴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