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构人文学科和素养》①中,我举出几位中西大师级的学者,如维柯、萨义德、白璧德和朱光潜,他们这些人都是人文主义者,因为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人”。除了人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关照点,就是把人的世界和意义用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描绘出来,并深入研究,提出不同的看法。如果要把他们的不同方法用一个字概括的话,则莫非是一个“文”字,尤其在中文的语汇中,“文”的意涵十分丰富:文雅、文质彬彬、文采、文化、文学——这些名辞都有一个“文”字,如果译成英文字眼儿,则变成elegant,urbane,style,culture,literature,大多是对等的,只是英文中“literature”这个字眼儿和中文的“文学”不尽相同,英文(和其他源自拉丁文的西文)中的literature,广义是文献,狭义才是文学,更狭义的是文学学科;中文的“文学”则是现代名词,从日文的“文学”(bungaku)转译而来,中国古时候没有特别的“文学”这一门学科,但所有士大夫和文人都知道作“文章”,文章可以传世,千古不朽,也是经国大业的基础,所以“文章”比“文学”还重要,因为文学不过是文章的衍生,文化的一环。西方在十九世纪以前也很类似,十八世纪英国的名家约翰生博士(Dr.Johnson)有句名言,文学就是“有礼节和人道的学养”(polite and learning),我想中国的儒家也不会反对这种说法。 文学变成一门专业学科,无论在中国和西方都是近两百年的事,以前把文学视为文人风雅之事或道德文章的大业,现在只把文学作为一种研究的对象,特别是在这一二十年,在学院中把文学极度专业化之后,学者和学生反而失去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和兴趣,所以我在此要公开提倡把文学“业余化”: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文学的爱好者(amateur),但不必成为一个文学的学者或研究者,在今天重建人文素养,就是要培养对文学的爱好,先有了爱好再去作专门研究不迟。我一向认为文学是了解人生的最佳门径。 文学作品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得以流传,也借人们的识字程度得以阅读,而很明显的事实是,作品和读者都越来越多。直到现在,这个趋势却有所改变:读文学作品的人少了,虽然作品的出产量并没有减少,这显然是电脑和网络普及和视觉媒体发展的结果。更吊诡的是,现在中西文学经典的纸面本都甚便宜,有时只不过和电影的票价差不多,但我知道不少年轻学生宁愿花同样的钱看一场电影,而不买一本文学名著,理由很简单:哪有那么多时间看一本书,何况是文学名著?这个问题可就大了,值得进一步讨论。 我今天要提出的课题是:在今日全球化的时代,文学的价值何在?文学是否申请已被其他东西(如电影和电视)所取代?对一般非文学专业学者的人而言,“文学”这个东西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时间读文学作品的话,可能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因此畅销小说大行其道,其所以畅销,是因为它的内容是通俗易懂的,而且读起来可以像速食品一样,几个钟头就打发掉了,这也是一种娱乐和消费的方式。我并不反对畅销和通俗,只是觉得文学的意义和功用不止于此。通俗文学的主要文类当然是小说,一般读者阅读的文学作品,十之八九也是小说,所以今天也以小说为重心,谈谈它作为文学代表的意义。 英文中至少有两个名词意指小说:一是fiction,指其“本性”是虚构;一是novel,指其形式和长度,它和短篇小说(short fiction)不同,学者对此有专门研究。还有另一个意义较广泛的名词narrative(叙述),指的是小说的功能基本上是叙事,但并非所有的叙事作品都是小说,它必须和虚构和形式连在一起。美国的著名文学理论家米勒(J.Hills Miller)教授就特重虚构,认为小说创造了另一个想象的世界,但一般读者心目中的小说则接近写实,和现实生活密切相关。换言之,想象和写实变成西方小说的两大传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与叙述有关的要素——语言和技巧,学院中有一门“叙事学”(narratology)的学科,就专门研究小说的叙事技巧。有了想象和叙事,小说的功用就更大了,用名评论家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话说:小说“是让我们知道,不管身边发生了什么事,另外一件事也正进行”。这另外一件事,可以跨越时空和国界,可以“把我们的同情引伸到别人、别的地区、别的梦境,或其他关照的领域”(见她得到“耶路撒冷文学奖”的讲演词)。 然而问题是:小说的这些特点似乎都经不起当今社会的考验。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几乎找不到一本想象丰富、写实有深度,而且语言技巧超人一等的小说作品。例外是在南美:马盖斯(Garcia Marquea),Fuentes,Amato,Llosa,个个都是小说大师,众所公认: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南美出现了一个“小说旺”(fiction boom)。相形之下,美国的小说家John Updike 和Philips Roth可谓相形见绌,他们只不过技巧出色而已,但在想象的视野和现实的幅度上完全无法和马盖斯等南美作家相比。在英国,近二十年来得到大奖的小说家大多不是英国人,而是来自前英国殖民地,可以用英语写作的亚非裔作家,如鲁什达(Salman Rushdie)和Achiebe。为什么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