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304(2013)01-0081-08 [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6 09:19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1/65.1210.C.20130116.0919.003.html. 高晓声的《李顺大造屋》发表于《雨花》1979年第7期,并荣获当年优秀短篇小说奖。小说围绕着李顺大“造屋”的三起两落,描述了解放前与解放后近三十年间的历史进程,其中重点描述了1958年到1977年左右在我国苏南农村发生的历史事件。这正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的时期,也是“极左”路线盛行、“文革”肆虐、“文革”结束并开始“拨乱反正”的历史时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李顺大造屋》当时被认可的文学合法性在于一些批评家普遍认为它“从解放前李顺大不敢想造屋,写到解放后几次有了材料造不成屋,再到现在造屋终于成为现实,把解放前后、解放后路线上的错误和正确,区分得清清楚楚”[1]。 时隔几十余年,我们拂去历史的尘埃,重新审视那段历史,可以发现《李顺大造屋》描写的这段历史也正是我国人民公社兴起、发展与逐步走向解体的历史时段,期间无疑充满着私有化与公有化之间的博弈与纠葛。但是如果重新回到当时的文学场域,可以看出对于《李顺大造屋》文学史、文学批评达成的一致共识是:“在80年代初,他(高晓声)的作品以表现当代农民的命运著称,短篇《李顺大造屋》、《“漏斗户”主》、《陈奂生上城》等,是当时有影响的作品。和大多数‘反思小说’一样,人物的坎坷经历与当代各个时期的政治事件、农村政策之间的关联,是作品的基本结构方式。……因为在探索农民悲剧命运的根源上,提出了农民自身责任的问题,因此,这些小说被批评家看作是继续了鲁迅有关‘国民性’问题的思考。”[2]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学史共识,对于《李顺大造屋》等小说的评价经常笼罩在鲁迅的阴影下,形成了对高晓声新时期农村题材小说文学批评上的“固化现象”。 “文本能否被保存下来取决于一个不变的文本和不断变化着的评论之间的结合。阐释学是一项规范化的事业,其志趣在于保存文化价值并使之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3]佛克马则指出:“经典的一个功能之一就是提供解决问题的模式。”[3]《李顺大造屋》回应的正是当时农村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堆问题。实际上如前所述对《李顺大造屋》思想艺术成就的充分肯定正是在于“《李顺大造屋》深刻地反映出一心跟着共产党走的农村基本群众,却由于‘左’的错误和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经济上时起时落,备受折磨;只是在‘四人帮’被粉碎以后,才有了可能满足生活的基本要求的希望。”[4]纵观这些共识,显然受到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严格束缚,对《李顺大造屋》的认识在于从政治角度出发,反思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揭批“极左”路线和“四人帮”给我国农村造成的惨痛伤害,而对于潜隐在文本深处关于私有化与公有化之间的博弈以及人民公社神话的兴起与解体这一社会历史问题的阐释无疑成为文学史写作与当时文学批评的一个盲点。 由此,本文尝试以“公有化与私有化之间的博弈”为切入点,通过对作为“新时期农村小说的一个重要起点”[5]的《李顺大造屋》进行历史重释与文化解读,梳理其在历史中的脉络,一方面会使我们重新认识其在当代文学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中国当代近三十年来的农村历史做更深入的社会学考察,探究私有化与公有化之间的复杂纠葛以及人民公社神话的兴起与解体历程,进而对以《李顺大造屋》为代表的新时期农村题材小说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进行探讨与反思。 一、“造屋理想”与合作化运动之间的裂隙 中国的贫苦农民在翻身得解放之后,凭借着自己的辛勤劳作,为自己造几间住屋,乃是他们的共同心愿。在小说的第一节中,李顺大在解放前并没有“造屋”的理想。1951年土地改革,分到了田地,他才立下造三间屋的奋斗目标。显然,李顺大之所以把造三间屋当作奋斗目标,“是靠了共产党,靠了人民政府,才有这个雄心壮志,才有可能使雄心壮志变成现实”。而且,在李顺大看来,社会主义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主要也是造房子。不过,他以为,一间楼房不及二间平房合用,他宁可不要楼上要楼下。他自己也只想造平房,但又不知道造平房算不算社会主义。”不可否认,李顺大一开始是把自己的“造屋”目标与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联系在一起的。其“造屋”理想的形成也不是空穴来风,是建立在对党与政府信赖与挚爱的基础之上。尽管土改并没有使李顺大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其思想深处依旧潜藏着一个翻身农民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拥护与热爱,对“土改”分田地政策的高度认同。李顺大之所以对“土改”分田地政策高度认同,正是在于其终于拥有了多年来对私有土地梦寐以求的支配权。其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拥护与热爱也真实地折射出当时农民的共同心声。正如一位社会学学者所言:“贫苦农民并没有因土改而脱贫致富,但他们却实实在在地感谢党和政府。乡村政府是土地改革的推动者,也是土地改革的受益者。在土地改革以后,乡村政府因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而建立了稳固的社会基础,乡村政权更替也因此而真正完成。如果说乡村政府在土地改革以前多半依靠武器的威慑力向村落实施自己的政治权力,那么在土地改革以后依靠着广大农民的信赖和支持,乡村政府就可能更有效地利用政治权力推动村庄的演变。”[6] 只是如果深入探析李顺大的“造屋”理想,将会发现其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政策并没有真正理解,其“造屋”理想与集体化道路之间则存在着一定的裂隙与差异。上文提到,在李顺大看来,社会主义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也正是人民公社成立初期政府向农民描绘出的一幅近似于“乌托邦”式的未来蓝图。按照刘少奇的回忆,“公社”一词是“吹”出来的。1958年4月底,他与周恩来、陆定一、邓力群四个人在一列南行的列车上,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7]。两周后,薄一波为毛泽东热情规划的公社蓝图描画了最后一笔:“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