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今天如何改革以及怎样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所进行的讨论,观点要坦荡,方法要科学,逻辑要严谨,态度要平等。但某些观点在文字上闪烁其词,在方法上逻辑混乱且通常有这样几个特征:首先,在方法论上,采取简单化手法,把对改革的具体领域、方法、模式以及问题如何解决的讨论统统上升到“是否要改革”的角度,这既混淆问题的性质,又阻碍其有效解决问题。其次,在论证方法上,多用规范式、口号式、标题式、激情式手法,对当前改革中的一些重大理论概念与实践问题作主观裁定,这不利于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具体凿实的讨论与分析。第三,往往给那些与己不同的观点贴上“反对改革”的标签,表面上“坚持改革”实际上“唯我正确”。鉴此,本文从方法论入手,分析这些观点的逻辑性、科学性问题,并从改革目的、宗旨、性质与手段、方法、模式一致性角度,对其提出的“危机论”、“挑战论”和隐藏其中的“私有化论”进行商榷。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对于中国改革问题的探讨应该在科学、平等、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指导下进行。 一、要不要改革还是要怎样改革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要不要改革是针对“文革”结束初期的现状对中国发展方向、模式的讨论与思考。改革从头算来至今已30多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当时对是否要改革的共识不代表今天关于怎样改革的具体讨论,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把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冲突的分析与思考,把对某个具体领域的改革方法、手段的讨论与争辩,统统归于是否坚持或反对改革,可谓扭曲了问题的性质。 1.是否要改革不能代替怎样改革的讨论这是一个基本方法论问题 首先,改革二字本身是中性词,古今中外都用。因此,不是谁自诩为“改革者”,其价值观、观点以及所提出的模式、方法、手段就一定是正确的、不容讨论的。如果把与己不同的人,或把分析、揭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冲突的人,统统视为改革的“流言者、非议者、挑剔者、苛求者”,那就缺乏平等、民主讨论的精神了。中国的改革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这两个原则缺一不可。以“有勇气、敢承担的改革派”自居本身不能证明自己的改革价值观及观点、思考、方法、手段与这两个原则相一致;而认为与己不同者是改革的“反对者、挑剔者、苛求者”也不足以证明后者观点违背这两个原则。 其次,从事物发展的动态性看,改革是对某种现状、既定格局的改变、改造。对于1949年前的中国社会现状、既定格局而言,新民主主义革命无疑是改革,是制度性、革命性的改革。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模式和方法的改革,更是对“文革”10年造成的影响和所形成的格局之改革。这一改革已30多年并形成了一种现状和“既定格局”。对这种现状、格局进行检验与反思,对其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本身就是一种改革行为,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本质之一。如果不正视、不面对、不思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或以“改革”为由对相关分析、讨论、思考加以压制,把不同声音定义为“阻碍改革”或“挑剔、非议、苛求改革”,那就不是什么改革者,而是打着“改革旗号”的保守者。 第三,从事物发展的两面性看,任何改革可以有成功、失败或成绩与问题并存三种结果。古今中外无不如此。如果坚持一面性,认为凡是过去改革中定下的模式、政策、方法、手段都不能改变,凡是对它们的分析、讨论都是反对改革、非议改革,凡是今天以“改革”为旗号提出的方案、方法、手段、模式就一定正确、不容讨论,那就是形而上学的“改革”,从而也就不是改革了。 第四,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关系看,二者时常表现出不一致性。因此,以一分为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看待事物本质、分析改革现象尤为重要,比如,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改革成果的标志之一,但其本身不能证明改革不存在问题。同时应该看到,在世界人均GDP排名中,中国占第九十四位。如果考虑百姓实际收入与物价指数、核心消费开支比例变化等因素,[1]私有资本的暴利率、国家资产、资源、资本产生效益后少数人所占的强势分配比例,中国绝不是排在第九十四位的问题了。也应看到,“GDP增长”是现象结果,而非事物本质,毕竟增长可以由许多不同手段来实现。有的增长更多地依靠现代科学管理、科技运用、资本效益、劳动力素质提高、产品质量与创新、内需市场的合理性提高等因素;有的则更多地依靠廉价劳动力、资源的耗竭性使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一些行业领域的政策支持(如外贸)等因素,或兼有依靠过去几十年西方因发展模式转型把劳动力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性、生态破坏型的日用商品、加工工业生产转移到第三世界国家,从而形成的低廉商品市场空间。同时,GDP增长本身不代表具体的改革政策、理论、方法、手段、模式与改革性质、目的的一致性程度,而后者才是检验其真理性本质的更可靠标准。 第五,从改革性质与目的看,古今中外借“改革”使某个阶层保持既得利益或者使某个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先例俯拾即是。改革本身是一个思想概念而不是一个关于社会发展的指导理论;改革本身是一个手段,而不等于一个社会的发展性质与目的;改革本身是一个发展策略而不是具体的科学决策;改革是一个口号而不是事物本质的直接体现。如果把改革本身当目的,就会把各种目的统统置于“改革”口号之下,改革性质、目的可以免谈,出现的问题自然而然也成了达到“改革目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完美”而已。从这个角度看,GDP增长、经济发展、生产力提高这些现象本身不等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和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以上五点构成今天讨论改革相关问题的基本方法论。 2.“既得利益者反对改革”的逻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