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预测了中国“基层金融”市场在未来的宏观趋势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空间;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基层金融”市场存在战略意义被忽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以民间借贷为代表的“基层金融”风险令人担忧、小贷公司的发展受政策风险桎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高度重视,以涉农金融为突破口抓紧布局基层金融市场,全力以赴,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多措并举,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改革创新,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 中国的“基层金融”市场,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中国“基层金融”市场包括民间资本市场、农村金融市场、县域市场、城市小微企业金融市场。这些“基层金融”市场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活力,提供了动力,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空间。2010年年底,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有1023万户,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o但银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年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7.3%o2011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同比2010年年底的2614家增量高达64%;贷款余额3915亿元,同比2010年的1975亿元增速高达98%o 然而,中国的“基层金融”市场在促进基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中国“基层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金融”市场的战略意义被忽视 近年来,汇丰、淡马锡、世行国际金融公司、香港惠理集团、香港亚洲联合财务、法国美信集团、日本邦民株式会社等外资金融机构通过开设小额贷款公司争相挤入中国“基层金融”市场。外资加速小贷公司布局,说明外资在从战略上布局中国的“基层金融”市场,今后中国的“基层金融”市场在宏观上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宏观上,中国今后的发展要推动城镇化,要提升农业的层次,要缩小中西部差距、城乡差距,包括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建设,而强调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都要求中国发展农村和其他基础的金融市场。由于基础差、金融服务少,基层金融今后的增长幅度也大,尽管基层市场的金融业务比较分散,但增长潜力不可忽视。 然而,中国“基层金融”市场被本土金融机构不断忽视并边缘化。国内银行业不仅产品雷同、创新雷同、市场扎堆,更没有看到中国今后开放金融市场的前景。自本土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国有银行包括农业银行纷纷撤出乡镇等农村市场,以中信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也准备跟紧国有大银行,盯抓国企大客户。 (二)以民间借贷为代表的“基层金融”风险令人担忧 民间借贷的存在与运行一定程度上不仅提供了融资便利,也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但其自发性、分散性、隐蔽性和不规范性等特征亦带来了较显著的负面影响。一是影响金融管理秩序。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其金融活动的隐蔽性和资金总量的难以统计性,不仅影响监管部门对经济形势的准确研判,造成决策偏差;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控。二是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因民间借贷长期缺乏有效监管,再加上其对贷款项目可行性的评估能力缺失或评估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等因素影响,导致其所借贷的资金极易流入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企业,有悖经济结构调整的初衷,削弱信贷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上的引导力。三是容易滋生犯罪活动。民间借贷脱离监管体系,在资金借贷、管理和运作上极不规范,不仅容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经济犯罪案件交织产生;而且容易成为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工具与渠道。同时,由于不少民间借贷者在催讨资金过程中不惜采取非法手段,极易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四是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民间借贷者的资金大多来自不特定的群体,再加上其融资和借贷的操作程序和手续都过于简单,如借贷凭据不健全,法律效力不足,没有相应的抵押担保,仅凭双方的信用程度和私人关系等,导致其具有高风险隐患性,一旦融资方或借贷方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运转不灵而难以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则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政策风险桎梏着小贷公司的发展 自2008年颁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小额贷款公司从最初的不到500家发展到2010年年末的2614家,发展十分迅速。它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和促进欠发达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行业作为一个刚起步的新兴行业,有很多问题和缺陷有待发现和解决。一是资金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它发展的瓶颈,由于《意见》中相关规则的限制,它的融资渠道十分有限。同时,它的身份属于非银行金融企业,无法正常享受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对于利息收入,公司还需缴纳全额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可见承担的赋税也加重了企业的资金问题。二是风险问题。由于无法参与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缺乏贷前和贷后调查的情况下,公司很容易与不良信用客户发生借贷关系。同时,公司目前无法形成规模效益,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很弱,一些突发性事件就可能导致企业陷入危机。三是布局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存在着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问题。从横向来看,公司呈现出“东多西少”的态势。2010年年末,浙江、江苏和安徽三省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504家,占总数的19.3%,而西部地区的西藏、新疆以及青海总共才34家,其中西藏自治区只有一家。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多扎堆于商业银行较多的城镇地区,对于真正拥有小额贷款市场的基层村镇缺乏重视。这种布局导致公司不仅要接受来自各个商业银行的压力,还形成了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发展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和法律保障以及盈利能力弱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有《意见》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等文件相继出台,但彼此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特别是专门法律的空缺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缺乏保障。另外,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的,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注册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可见,公司成立的前期投资是很大的,再加上各项成本及税负,即使经营良好的公司三年内基本只能处于微盈利状态,脆弱的盈利能力也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