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3)03-0075-09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为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通过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在各抗日根据地进行过大规模的动员选举,从而产生了规模庞大的基层参议员群体,由此实现了对基层社会权力主体的结构性改造与整合。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任何社会都存在于一定的区域结构之中,有其自身的区域结构特点。处于战时状态下的中共抗日根据地,在很大程度上显然也呈现出这样的区域结构特点。特别是由于各抗日根据地的地域环境、战争形势、社会生态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抗日根据地的参议员,不仅在社会成份和结构要素之间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而且这些差异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中共革命道路的不同发展模式。基于此,本文以陕甘宁边区和华北抗日根据地作为考察对象,对根据地基层参议员之间的差异做一比较,以期能对前述问题作出较为详致地剖析。 一、地域环境的差异与参议员社会结构之间的区别 众所周知,不同的地域环境会有不同的物质资源条件,由此也使得各区域之间会呈现出多样化的生存方式和多元的文化形态。地处黄土高原的陕甘宁边区和华北平原的抗日根据地,尽管同属于北方地区,但是正如一些学者所说:“所有的区域都同时涉及空间和时间方面的广延。”因此所谓的北方,不仅仅是从地理角度划定的地区,而且“也具有久已确立的显著的社会特征。”这也就意味着任何区域不仅具有物质环境的那些物理特征,同时还“总是带有社会行为跨越时空进行结构化的内涵。”①就陕甘宁边区和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参议员而言,这种差异首先就体现在社会结构和成分要素上。从总体上来看,陕甘宁边区的参议员体现为贫农占主体,而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富农和地主士绅却是一个比例较大的群体。 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陕甘宁边区与华北抗日根据地相继展开大规模的民主选举,以此来实现对乡村社会的彻底改造。陕甘宁边区从1938年到1946年的三届参议会期间,每届所选出的基层参议员至少应在3~4万名之间。尤其是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期间,仅乡(市)参议员就选出了4万多名。②在这些众多的参议员当中,农民尤其是贫农占据主导地位。如在1941年关中分区5个县的2178个乡议员中,雇农为77人,占3%;佃农为206人,占9%;而贫农则高达1467人,占67%;中农为137人,占6%;地主只有21人,所占比例也仅为0.9%。③很显然,贫农在参议员中占据绝对多数。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比例并没有在县级参议员中有所改变。根据1941年陕甘宁边区20个县的1798名县级参议员的社会成分统计,工人和雇农成分的参议员只有28人和58人,分别占1.6%和3.2%的比例;而贫农却占到777人,所占比例则为43.2%;中农为519人,所占比例为28.8%,地主为108人,所占比例为6%。④应该说在县级参议员中,中农、地主的比例已有所增加,但是却依然不足1/3。可见,在县级参议员中贫农依然占据主要位置。只是在边区参议员中地主和富农的比例才有较大的增加。如在陕甘宁边区第三届第一次参议会时,在170名边区议员中,工人6名,贫农18人,中农69人,富农26人,商人9人,地主34人,其他8人。⑤但是尽管如此,以农民为主体的格局依然没变。 然而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富农却是一个比例较大的群体,甚至在有的地方富农超过贫农。如在晋绥根据地,根据对6个县的89个行政村的村代表统计,计有地主22人,富农235人,中农174人,贫农155人。⑥而处于同时期的陇东分区曲子县107个行政村的乡代表中,地主47人,富农40人,中农214人,贫农843人,雇农23人。⑦与此同时,随着抗战形势的不断演进以及根据地的不断发展壮大,在华北地区也体现为地主富农由村选到县选逐渐增加的情况。如根据冀中地区的统计,地主富农由村选到县选,地主由村代表的0.3%增加到3.1%,富农则由7.8%而增加到14%以上。同时从政权的组成来看,地主已由0.05%增加到0.3%,富农由7.55%增加到7.8%,而贫农则由63.1%减到41.7%。⑧应该说从递增的趋势来看,无论是陕甘宁边区还是华北抗日根据地,都体现为地主和富农数量的增加,在这一点上二者并无区别。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同一级别的参议员中,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地主和富农所占的比例却要远高于陕甘宁边区,而且其增速要大于陕甘宁边区。但是在陕甘宁边区,甚至在有的地方反倒是乡议员地主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县议员的比例。如在陕甘宁边区的关中分区,同宜耀乡议员中地主为4人,而县议员中地主却为1人;新宁县的乡议员中地主为13人,县议员中地主则为3人。⑨即便是被誉为“封建堡垒”的米脂县,地主现有的比例以及增速的比例也没有华北地区的比例之高。根据资料显示,米脂县第一届参议会时期,在选出的213参议员中,地主为17人,富农为19人;到1944年召开第二届参议会时,地主仍为17人,而富农则变为13人。⑩ 何以会出现这种差异呢?就陕甘宁边区而言,之所以农民占据多数,客观原因是由于在中国社会里,农民本身占据着绝大多数的比例,特别是在陕甘宁边区,农民的比例更是高于全国,达到90%以上。因此自然农民所占据的比例就较大。有关这一点,李鼎铭先生在第三届边区参议会第一次大会上曾做过明确地解释。他指出:“各级议会里头农民代表占相对多数,有的占绝对多数。为什么呢?因为全国农民占百分之八十以上,我们这个地方更占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在这种情况中,农民代表自然就多了,这是极其合理的。但这种合理的结果,如果没有选举制度上的这一特点,是不可能产生的。”(11) 其次,从土地占有情况来看,陕甘宁边区的土地占有量和地主数量明显要少于华北地区。由于陕甘宁边区地瘠民贫,人均占有耕地量普遍较少。即便是像绥德这样土地较为肥沃的地区,根据对4个村庄的统计,在抗战前地主也只有1.5户,富农3.3户,中农11.4户,贫雇农则最多,占到79.8户。(12)事实上还不仅如此,如果将土地革命时期不少地主逃离的情况折合起来,恐怕地主的数量就更少了。再从土地占有量来看,据农村复兴调查委员会对渭南四个典型村的平均所有田亩数的调查呈现如下的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