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6-0128-09 战争、党争和政争相互交织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国政治最突出的特点,南京政府在纷争中建立,又在纷争中终结。这些相互缠绕的纷争在决定着南京政府去留的同时,也表达了该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逻辑,决定着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缕析各类纷争之间的关系,透视南京政府时期政治发展的逻辑,可以为理解该时期的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的历程提供很好的视角。 一、合法性不足的弱势独裁与南京政府时期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 根据新制度主义的观点,“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①它决定着制度中行动者的行为选择,是政治博弈的逻辑起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的训政统治属于“弱势独裁”②制度,即一方面国民党确有强烈的独裁愿望,其“三大”的提案审查报告中曾规定:“中国国民党根据以党治国之原则,不许其他政党在中国境内有所活动”;③其训政体制的制度设计也有明显的独裁倾向,《训政时期临时约法》明确规定:“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幕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④同时,对人民权利则“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⑤但另一方面,国民党训政统治的实际形态与其法理形态存在巨大差距,它既无法在政治上统摄其他政治力量,也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控制与整合。在这种弱势独裁制度之下,相互缠绕的纷争既是国民党统治合法性危机的主要表现,又是其合法性危机进一步加深的原因。合法性危机与纷争相互加强构成的恶性循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治发展的形态和路径,构成了南京政府时期政治发展逻辑的起点。 首先,国民党强烈的独裁倾向与其恶劣的组织状况之间的巨大差距,是诱发党争的主要根源。一方面,如上所述,国民党及其训政统治具有强烈的独裁倾向,另一方面,国民党“从来不是也始终未能建立一个具有严密渗透性和强大内聚力的政党组织体系”,“其离散而有限的党力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它训政的力度”。⑥由于1927年的清党,“切断了国民党和它的革命动力的源泉之间的联系”,“只剩下那些反动的清党倡导者及他们的支持者来控制党”。⑦大量胸怀革命志向的党员因“清党”而灰心、失望甚至脱党。以国民党江苏党部为例,清党之后,“党员对党灰心,不来登记者占十之三四;存观望登记者十之四五”;⑧而作为国民革命发源地的广东,同样是申请登记者不过原有党员总数的35%。⑨更为重要的,“清党”使国民党尽失人心,正如陈立夫所言:“清党”使“本党失去学界同情及一般人民之失望,均属无可补偿之损失也”。⑩而其掌握政权之后为了弥补“党力”不足采取的大力发展挂名党员的办法,虽使其规模有了空前扩张,但入党者多为谋取名利而非基于信仰,甚至大批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和北洋旧官僚得以进入国民党,使国民党进一步失去了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最终,“40年代的国民党几乎丧失了作为一个政党的基本组织机能和活力”,(11)更不要说贯彻其独裁统治的意志。 国民党涣散的组织状况与强烈的独裁倾向之间的差距是党争不断的主要根源:一方面,由于国民党既无法将具有革命理想的社会精英吸纳到党内,又不能获得普通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决定了它虽然始终奉行“党禁”的政策,却无法阻止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由于国民党“用人先尽党员任用,裁员先尽非党员裁减”(12)的独裁做法,和自身严重的“四化”现象,即“最多的是腐化,次多的是恶化,再次多数是软化,余则不问党事的消极化”(13)的弊病,又必然会引起各党派的强烈反抗和不断的党争。 其次,国民党弱势独裁的合法性危机与频仍的政争之间存在着相互强化的恶性循环关系。一方面,由于国民党的训政统治严重背离了孙中山关于“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14)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思想,而且其政府也“不是五权主义,而是一权主义”,(15)即呈现明显的独裁主义倾向。更重要的,1929年的《训政时期之规定案》曾明确宣示“训政时期规定为六年”,(16)因此自1935年起,国民党的训政就彻底失去了依据。无论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还是为国家的命运和前途计,中共和中间党派都必然会奋起抗争,党争势必难免。 另一方面,由于国民党及其政权的虚弱无能,它既未能进行有效的社会改造和政治改革,更无力消解愈益严峻的政治挑战,导致政争日渐频繁和复杂。据易劳逸统计,南京政府建立之初,“国民党的普通党员仅27万余人,到1937年亦不过52万余人;1929年南京政府仅控制约8%的国土和20%的人口,到抗战前夕,其所控制地区的面积和人口的比重亦不过为25%和60%。”(17)更重要的,即使在其控制区,国民党的控制也是非常脆弱的,它“只能将政权的组织触角限于上层和城市,县以下农村基层社会任由土豪劣绅和地痞流氓打着其旗号胡作非为;另一方面,大量吸纳北洋旧官僚进入其各级政权系统,使北洋官场旧习得以在南京新政权中延续下来”,(18)而这必然导致国民党政权的进一步腐败和虚弱。因此,面对中共和中间党派的挑战和民主宪政要求,它只能一方面动用其武力甚至特务进行压制,另一方面采取不断开“宪政支票”又不断进行拖延的办法进行敷衍,而所有这些措施,都只会加剧党争而不是解决党争。 再次,弱势独裁的合法性危机与战争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加强的恶性循环关系。在国内:首先是南京政府与共产党之间的战争。虽然国共战争在抗战时期有过暂时停歇,但蒋介石消灭中共及其武装的企图却从未放弃过,决定了国共之间的战争始终无法避免。1938年国共谈判中蒋介石曾直率告诉周恩来:“我的责任是将共产党合并国民党成一个组织,国民党名义可以取消,我过去打你们也是为保存共产党革命分子合于国民党,此事乃我的生死问题。……所以我的这个意见,至死也不变的。”(19)抗战时期国共战争的停歇不仅是暂时的和被迫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为更大规模的战争准备条件。其次是南京中央政权与地方军阀之间及各地方军阀之间的战争。由于国民党内部的四分五裂和南京政权控制范围有限,加上帝国主义国家分而治之的政策,导致南京政府时期军阀林立和混战不断。正如毛泽东所说,“只要各国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状况存在,各派军阀就无论如何不能妥协,所有妥协都是暂时的。今天的暂时的妥协,即酝酿着明天的更大的战争”。(20)在对外方面,最主要的则是对日本的战争,自1931年日本入侵中国至1945年日本投降,共持续14年之久,占南京政府统治中国22年中的近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