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3)01-0039-06 关于妓女题材的小说创作,由于作者所处的历史背景不同,对妓女形象的塑造也有所不同。而妓女形象一直是中外文学家笔下极力关照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从古至今,点缀于多数名家名作中,《桃花扇》中的李香君、《日出》中的陈白露、《茶花女》中的玛格丽特、《复活》里的玛丝诺娃、老舍笔下的月牙儿、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等,关于这些妓女形象的塑造与描写,在作家们心中早已形成了一种共同的认知和审美定位,即她们虽卖身却不卖心,她们虽外显放荡但内有纯情,她们有着双面的性格与双面的人生。因此,对于妓女形象的塑造,在大多数作家的视野里,并非简单地从伦理道德层面去评判妓女们的好与坏,或是对妓女这一职业本身的批判,而是从时代、社会等多个角度去看待历史上产生于旧社会的娼妓制度。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娼妓制度,从本质上来看是残害妇女、毒害人民的人类的罪恶,这种制度危害社会,犹如鸦片一般致使一个个善良的女性走向堕落的深渊,而新中国成立初期发生的妓女改造运动是从制度上对娼妓制度的废置与消除。 然而,旧社会的娼妓制度在中国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这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中国初期的妓女改造运动,尤其是身处这场运动的当事者——妓女们。长期的娼妓生涯,不仅使她们丧失了自食其力的生存意志和从事劳动生活的生存技能,还养成了她们依赖于这一职业的生活惯性与思维定式;况且,长期以来人们在传统道德伦理层面上形成的对娼妓制度和从事娼妓活动的妓女的不理解、不接受、甚至批评的态度,使她们在面对社会时也持有消极、颓废的态度。正是这些现实因素的存在使得新中国初期的这场妓女改造运动变成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关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这场妓女改造运动,当代许多作家在其文学作品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如陆文夫《小巷深处》中的徐文霞就是在旧社会里饱受摧残的妓女,新中国成立后接受政府的教育改造,在政府、社会以及自身的多重努力下实现了自我救赎,并获得了最终的幸福归宿;苏童《红粉》中的妓女秋仪与小萼也都被卷入这场教育改造的洪流之中,历经命运的起起伏伏;董立勃《烈日》中的雪儿和《箫与刀》中的冯可雪等五姐妹同样是这场改造运动的当事者,她们却各自走向不同的生命归宿。文学叙述尽管带有艺术加工的痕迹,却也是反映历史真实的一面镜子,作家们对这场妓女改造的文学叙述虽有想象的成分,但也从不同的层面间接地向人们呈现出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初那场妓女改造运动的某些镜像。 一、关于妓女改造运动 没有历史就没有文学,文学是历史的载体,历史是文学的血液。历史也绝非是从一个事件到另一个事件的简单而轻松的跳跃,隐秘之中自有其契合之处,文学创作就是用独特的历史话语在书写。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妓女改造运动,活动规模宏大,涉及范围巨大,社会影响面极广。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后,发动了大规模的废娼运动,各地在短时间内纷纷宣布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娼妓制度,目的是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妓女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这一壮举充分显示了人民政府改造社会的决心和能力。”[1]1951年11月25日,上海市政府明文下令禁娼,时任上海市市长的陈毅将军曾豪情万丈地说:“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绝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也要解放妓女。但刚进去(指进上海)恐怕还不能马上解决妓女问题,只好让她们再吃几天苦吧。不过,一定会很快解决的,将来在中国的词语中,‘妓女’这个词必将成为一个历史名称!”[2]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党和政府根除遗劣千年的娼妓制度和对妓女实施改造的决心。这场涉及全国范围的妓女改造运动,同样也波及地处边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然而,历史并非可以简单地加以复制,不同地域自然有其特殊的叙述话语,20世纪50年代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妓女改造运动则有其特殊的历史因素与时代情结。 从政治角度上看,妓女改造运动的实施目的在于体现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优越性,在于体现党和政府对待妇女政策与旧社会的根本性差异,从而真正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主张;从现实角度上看,国家通过妓女改造运动,积极安置、解决改造好的妓女的出路问题,力争给这些旧社会的受害者寻找一个好的归宿,让她们在新社会能过上正常人享有的生活与幸福。而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身处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带,其事业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员补充。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难题,同时也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实施的妓女改造运动和妥善安置改造好的妓女政策,“1955年3月,新疆地区要求上海送1500名改造好的妓女前来工作。经上海市委政法办批准,市政局会同新疆来沪接领的干部选送出改造好的妓女,以及教养院中养大的成年孤儿等1284人去新疆参加工作,支援边疆建设”[3]。同年4月,上海政府把920名身穿绿军装的上海姑娘编为4个中队,组织她们踏上了西行的列车;“这些西上天山的女兵其实是一支特殊的队伍。而当时鲜有人知道,这些青年女子是刚刚离开‘上海市妇女劳动教养所’的妓女。”[4]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去边疆参加工作或参军是这些被改造过或已改造好的妓女们最好的选择,新的生活环境,新的生活人群,或许会让她们忘记苦难的过去,重新开始一段正常人的新生活。然而,当时国家在安置这些改造过或已改造好的妓女时也存在一些政策性缺陷,为了保证她们以后不再从事娼妓行当,“须函告当地政府和群众继续进行教育和改造”[5],也就是说,即使被收容的妓女获得安置,她们的个人档案也随即转到当地政府的公安部门,她们的行为会被告知当地的政府和群众,她们始终被贴上“妓女”这一标签,无法从根本上走出过去的阴霾,也为她们再次融入社会带来巨大难度。在这里,不论国家还是政府,只能从宏观层面去把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和对待整个妓女改造运动,而要彻底实现自我的解放,只能依靠妓女们自我救赎,不断净化、升华自我灵魂与精神。当然,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和政府实施的妓女改造运动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新中国要将妓女“全部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而成为“全世界没有先例”的“值得大写特书的历史事件”[6]。大规模的妓女改造运动在当时的中国,甚至可以说在全世界都是史无前例的,我们党和政府势必要彻底废除祸害中国千年的娼妓制度。“当妓女作为特殊的被压迫阶层被纳入到阶级斗争的理论体系中去之后,国家主动介入的‘改造’落实到妓女身上,就并不是消灭,而是一场‘革命’与‘人道主义’有机结合的‘救助’;这种‘救助’既体现为使妓女摆脱生存困境,过上自食其力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以主体性的唤醒与重构为依归,重塑其精神境界,诞生出既与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又具有主人翁感觉的新人。”[7]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开展的妓女改造运动,不只是一场改造妓女、废除陋习的简单运动,更是一场革命与人道主义的救助,让那些旧社会娼妓制度的受害者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新人,做真正的国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