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3.01.030 中图分类号:I210.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917(2013)01-0130-06 现代身体美学认为,正是人的身体而不是精神成为人在世的根基,并且成为人认识自我、确认自我的出发点。梅洛·庞蒂指出,“正是从身体的‘角度’出发,外向观察才得以开始——如果不承认这一身体理论就不可能谈论人对世界的感知。我们对日常生活的感知取决于我们的身体。”[1]身体以某种形式出场则代表了某个特定时代人们是如何体验和认知自己的身体,也即是说,“身体”作为一个能指,在不同语境中其所指是不同的。按照福斯的说法,身体始终已经是“文化上勾绘好了的,他从不会以纯粹的或未经编码的状态存在”[2]。身体不仅始终处于社会文化的建构过程中而不断地被管控与形构,而且也时时呈现出性别的区隔与压迫。英国社会学家布莱恩·特纳在《身体与社会》中指出,“对身体的控制从本质上是对女性身体的控制。”[3] 在20世纪中国现代性历史进程中,女性生存困境与精神解放的理性沉思或诗性想象也指向女性身体,虽然女性始终处于被言说、被代言和被叙述的缄默状态,但对于女性身体文化符码或符号象征的阐释与想象却十分犀利与生动。鲁迅在他的女性身体叙事的文本中,撕裂了遮蔽在女性身体之上种种神秘的帷幕,透过对女性驯顺之躯、沉默之躯和死亡之躯的叙述,不仅批判了男权社会对女性身体的管制与形塑,而且极力恢复女性的地位和尊严、肯定女性的生存权利和生命价值,更为重要的是透射出男性角色在对待女性问题上所作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批判。 一、驯顺之躯:男权文化的“驯顺”与女性的“内化他性” 福柯权力“微观层面”的技术分析,由关注权力宏观层面上的运作,转变为更加注重权力对日常生活的参与和渗透。“当我考虑权力的机构时,我想到它存在的细微形式(毛细血管),权力深入个体,到达他们的身体、渗透他们的姿势,他们的姿态,他们的话语,他们怎样学会生活和与他人交往。”[4]福柯所说的权力不是来自国家宏大的、暴力式的政治权力,也不是来自某个单一源泉的权力,而是来自聚焦于身体的各种社会力量的综合,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习俗等因素。所重点分析的不再是权力对人身体的“管控”和“抹去”,而是权力对身体的“凝视”和“渗透”。女性主义借鉴福柯“微观权力”概念分析施加在女性身体上的各种文化现象,发现社会对女性身体和行为的规范远比对男性严格,认为文化礼仪上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和压迫。正如巴特克所言:“妇女的空间不是她自己身体可以认识和自由支配的领域,而是一个囚禁她的封闭的监狱。”[5]女性主义的洞见并不仅仅在于发现了权力对女性身体和行为的压迫和压抑,更深刻的在于发现现实存在于两性之间复杂、隐蔽的权力关系,通过女性对权力关系的“内在化”使之自动地施加于自身,自觉接受男权社会和文化的“驯服”,使身体呈现出“非我”的异化形态,而不是精神意义上的具有独立自我人格的自我掌控的“属己”的身体。 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现代性转型,未能给国人提供任何有希望的理想和行为模式,相反却使传统文化中最腐朽的东西在现代形式下“死灰复燃”,形成阻挠社会进步、扼杀国人精神与灵魂的罗网。正如鲁迅所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6]鲁迅所处的社会野蛮残暴、文化腐朽荒诞,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伦理文化使国人丧失了主体意识,男人成为伦理文化的附庸。腐朽荒诞的男权伦理文化为女性预设了“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贤妻良母”的身份角色和“三从四德”的行为规范,使女性的地位更卑贱。在鲁迅关于女性叙事的文本中,透过对“乡镇”世界的扫描和缩影,揭破中国社会现代转型之际宗法伦理文化依然通过各种“细微形式”侵蚀社会肌体的黑暗现实,揭示了伦理文化的隐蔽性、渗透性和腐蚀性,彰显了鲁迅社会批判与文明批评的深刻与犀利。更重要的是,鲁迅超越性别局限,在对女性身体和行为的“超性别”叙事中,揭露了男权伦理文化的性别压迫和压抑。 首先,“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对女性的压抑。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等级社会的运行,基于上下尊卑、长幼有序的伦理秩序的维系,而“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又是等级社会的一个基础和恒定范式。《周易》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从宇宙到人类社会,把男女的关系定位在和阴阳关系相应的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关系上。《列子》云:“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礼记》曰:“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些“男尊女卑”的伦理等级秩序,都是用来禁锢和残害妇女的精神枷锁。鲁迅在杂文《灯下漫笔》中揭露和讽刺了“男尊女卑”等级秩序的普遍性:“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最下贱一等叫做“台”,“‘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同时揭示了等级秩序对国人(尤其女性)精神的腐蚀性和酷虐性:“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7]在《离婚》和《伤逝》等小说文本的叙事中,弥散着“男尊女卑”等级秩序的阴霾对女性的身体禁锢和精神腐蚀。 《离婚》中,慰老爷子家厅堂离婚调停的场景,俨然一幅乡村社会等级秩序的一个微型缩影。位于厅堂最上首的是与“知县大老爷拜过帖”的七大人,依次是衙役、洋学堂的学生、众帮闲、慰老爷子、爱姑的公公和丈夫等,最下首的是爱姑和她的父亲。在这个微型缩影里,不仅投射出政治权利与知识权利的合谋对偏远乡村社会的渗透而造成底层人群心理的威压和恐惧,而且最卑微的社会地位和这种心理的威压与恐惧的共同作用也注定了爱姑最终“走散”的悲剧命运。《伤逝》中,子君勇敢地冲出父权的藩篱却又无奈地卒于父权的牢笼,暗示出父权的强大与残酷。即使在子君与涓生的“新家”里,子君也处于被支配的被动地位。涓生依凭新知识的诱惑,不仅“读遍了她的全身,也读遍了她的灵魂”[8],而且常常因为生活的重压和“向外去”的巨大诱惑而厌恨子君。子君在日常平庸的生活里,逐渐沦为一个为“吃”而劳神费力的庸常妇女,知识女性固有的知性、灵气在日常“烟火气”里消散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