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诗学”从哪里来? “中国现代解诗学”的概念,是孙玉石先生在1987年首次提出的。他在《重建中国现代解诗学——中国新诗批评史札记之一》①一文中说:“中国现代解诗学是新诗现代化趋向的产物”,它是“一种新的诗学批评形态”,是“以理解作品为前提,在理解中实现对作品本体的欣赏和审美判断”。具体地说,这是一种注重诗歌文本的分析,在尊重现代主义诗歌的多义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既追问诗人创作的意图,又允许并启发批评者的审美和再创造。它通过分析意象的涵义及意象间的联系等方法,达成一种对诗歌主题、情绪、语言等多方面的全面理解和欣赏。 虽是首次为“解诗学”命名,但孙玉石先生特别强调的是,这个概念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历史的‘重建’”。因为,“解诗”的思想是在1930年代随着现代主义诗潮的兴起而出现的,并且已为朱自清、闻一多等前辈批评家所实践,“解诗”一词即直接源自朱自清《新诗杂话》中的一篇论文的题目。对此孙玉石先生提出:“朱自清先生是中国现代解诗学最早的倡导者。……他随着时代与艺术的发展而更新自身的诗歌观念,提出了多元化的新诗审美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尺度,从宏观上来审视新诗发展的思潮流派、趋向和规律。与此同时,他比别的批评家更早地注意对诗的本体进行微观的解析,并以现代人的诗的自觉意识,把这种实践加以理论化,名之为‘解诗’。这种理论与实践,我称之为中国现代解诗学。”② 也就是说,孙先生关于“重建中国现代解诗学”的主张,既是一个学术史问题的提炼,又是一种新诗研究与批评方法的提倡;它既来自对中国新诗艺术史、批评史和学术史的史实的尊重和考察,同时又直接指向新诗研究现状中的问题与困境。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1930年代“解诗学”思想的产生是适应于新诗艺术的发展与变化,在诗歌批评领域表现出来的一种对于现代派诗潮的回应。它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和解决了新诗中出现的“晦涩”和“看不懂”的问题,并以其注重和解析文本本身的方式,在新诗潮的探索者与读者、批评者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的桥梁。而时至1980年代,“重建中国现代解诗学”的主张则一方面上承“解诗”传统,重新肯定了现代诗的象征手法和多义特征,重新高度评价了现代主义诗潮的艺术价值和历史地位;另一方面,它更在新诗批评的领域里回应了近十年间诸如朦胧诗的论争、“九叶派”的重现,以及新生代诗群的勃兴等等现代主义诗潮发展中的新现象,以学术研究的姿态强调了对文本细读的尊重、对文本复杂性的尊重,以及对于现代审美心理与传达方式的尊重。可以说,“重建中国现代解诗学”是在用历史来为当时的诗人、读者和批评家提供一种启示,呼吁重新建立一种以强调和尊重诗歌的多义性和复杂性为核心思想的诗歌审美和批评方式。这种方式,看似“旧”法,其反映出来的精神和观念其实又是非常“新”的。这种接通与呼应,也就为中国现代主义诗潮打通了一个新的历史脉络。 在“重建中国现代解诗学”的主张提出后至今的二十多年间,孙玉石先生本人的学术研究始终体现着对这一思想的不断深入探索与实践。他不仅多次撰文阐述“解诗学”的理论内涵、实践原则和历史脉络,同时更在自己的新诗研究和教学中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其成果结为《中国现代诗导读》(两卷)、《中国现代解诗学的理论与实践》、《诗人与解诗者如是说》等多部著作。甚至可以说,“解诗学”的思想不仅是孙玉石先生新诗研究的内在脉络,深刻影响着他的新诗流派——尤其是自初期象征派开始的中国现代主义诗潮——研究,同时,在他的鲁迅研究,尤其是《野草》研究当中,也贯彻着这样一种以“解诗”为基础的研究思路。 在对“解诗学”思想发展历史的发掘中,孙玉石先生深入研究了朱自清、闻一多、朱光潜,以及废名、袁可嘉、唐湜等人的解诗学思想和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诗学的理论内涵的三个方面,即:“解诗学是对作品本体复杂性的超越”;“是对作品本体审美性的再造”;“是对作品本体理解歧异性的互补”。同时也总结出解诗实践应遵守的三个原则:“正确理解作品的复义性应以本文内涵的客观包容性为前提”;“理解作品的内涵必须正确把握作者传达语言的逻辑性”;“理解或批评主题的创造性不能完全脱离作者意图的制约性”。③显然,这些理论和原则的总结都是源自“解诗学”前辈的思想与实践,是建立在坚实的历史实践的基础之上的,绝非孙玉石先生的一时兴起或凭空臆想。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入探讨朱自清“解诗学”思想与实践的时候,孙玉石先生特别强调了朱自清“解诗”思想的渊源。他提出,朱自清的“解诗学”思想是在西方诗学理论资源和中国文学传统的碰撞与双向吸收之中建立起来的。他一方面深谙中国古典诗歌文本与诗论批评方法,另一方面又较为系统地接触和接受了英美新批评的方法,受到瑞恰慈、燕卜荪等人的影响。因此,他既有《新诗杂话》等解读新诗的著作,又有大量的古典诗歌细读与分析的成果,在这样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他注重文本分析、尊重诗歌多义性的批评观念,体现了对东西诗学批评传统的沟通。孙玉石先生如此总结说: 朱自清对新理论的接受,还是非常清醒的。他大胆实验运用瑞恰慈、燕卜荪倡导的西方新的理论方法,在篇章字句阐释中,竭尽全力去寻求多义的实际例子,说明他在自觉把握这样一个审美尺度:既不能以狭隘单一的观念,忽略了当句当篇的文义和背景,忽略了比喻本身的背景,要尽量找出字句与比喻背后可能隐含的多重意义,也不能望文生义,罗列各说,对于诗句和比喻,随心所欲地进行超越文本自身限度的阐释。他赞同朱熹说的:“晓得文义是一重,识得意思好处是一重。”……欣赏的时候,文本对于欣赏者,是无限度的。解诗的时候,文本对于说诗者,是有限度的。欣赏的时候,欣赏者对于作品文义,可以“曲解起来,发挥开去”,可以不一定要求“切合”原则,可以“无中生有”,任意添加属于自己理解的东西,也就是西方理论所谓的“一千个读者,即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解诗的时候,说诗者对于作品文义,却不能曲解和发挥,不能不要求努力“切合”原作,不能不要求“自圆其说”,不能不重在一种“意旨”或多个“意旨”的发现与认同。这种有限度的开放阐释,在多元中追求一种或多种“意旨”,反对那种“无中生有,驴唇不对马嘴”的曲解,反对“见仁见智”的过度阐释,正是朱自清解诗学思想与传统的“诗无达诂”观念之间的一个重要分野。……对“诗无达诂”持一定的认同与保留,在传统与西方解诗学资源的双向接受中间,保持某种理论的清醒和必要的张力,这是朱自清发展中国诗歌阐释学,建立中国现代解诗学思想中的精髓。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