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的改革发展目标,强调要“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鼓励高校“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为了实现这一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除了立足本国实际、提炼本土经验之外,还有必要借鉴和参考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德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因其具有分类清晰、定位合理的特点,为我国实现高等学校分类与管理的中长期改革和发展目标提供了一个现实模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德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 依据高等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方向及其办学层次(可颁发学位的层次),德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综合性大学(Universit
ten)及与其同等级的高校如科技高校,科技大学、高等师范学校和高等神学学校。这些高校之所以被称作是与综合性大学同等级的高校,是因为它们与综合性大学一样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担负着培养学术后备人才的任务。 德国当前境内最早的一批综合性大学成立于14世纪,如海德堡大学(1385年)、科隆大学(1388年)和埃尔福特大学(1392年),它们的榜样是12世纪成立于博洛尼亚与巴黎的中世纪大学[1]2。1810年柏林大学的成立标志着中世纪大学模式的结束与新型现代大学模式的诞生,其标志性特征有: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崇尚“为学术而学术”[1]3。 德国大学注重纯学术研究的导向致使应用科学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能在大学找到立足之地,最初只是在独立的多科技术学校中慢慢发展。随着德国工业化进程的深入,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的重要性和地位逐步上升。到了19世纪中期,多科技术学校被升格为科技高校(Technische Hochschulen)。新设立的科技高校最初一直没能获得颁发博士学位的资格,一方面是因为其学术水准尚未得到普遍认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学出于地位竞争的考虑极力抵制科技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直到1899年,德国皇帝威廉二世(Wilhelm II)才授予科技高校颁发博士学位的资格,科技高校从此获得了与大学同等级的地位[1]4。二战后,有些科技高校出于培养教师的需要而增设了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也相应地改称为科技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
t)[2]237。 高等师范学校(P
dagogische Hochschule)在德国的发展历经起伏。中世纪时,德国文法中学的教师由大学培养,而国民学校的教师则是由教书先生行会(Schulmeisterzunft)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进步和义务教育的普及,学校教育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10年,普鲁士通过法令规定只有通过国家考试者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得到聘用。此后,各种师范学校应运而生。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成立之后,不少教育家要求国民学校的教师应该和文法中学的教师一样由大学一级的师范教育机构来培养。从1926年开始,一批师范学院(P
dagogische Akademien)相继建立起来。纳粹统治时期,这些师范学院被取消。二战结束后,人们重新仿照魏玛时期的模式建立师范学院,并将其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3]。在二战后的几十年中,高等师范学校陆续被并入综合性大学,由综合性大学承担教师教育的任务。目前,德国仅有巴登-符腾堡州还保留着独立的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具有颁发博士学位的资格,属于与综合性大学同等级的高校[1]4。 德国大多数神职人员和宗教课教师是由综合性大学的神学院(Theologische Fakult
t)培养的。不过,教会也设有专门的、独立的高等神学学校(Theologische Hochschulen)来培养相关领域的人才。高等神学学校是国家认可的私立高校。除个别学校之外,德国的高等神学学校大多是在30年战争(1618-1648年)期间建立的。它们在纳粹统治时期被关闭,二战后又得到了重建。高等神学学校有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是与综合性大学同等级的高校[2]240-242。 目前,综合性大学及与其同等级的高校构成了德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主体。根据初步统计结果,在2010/2011年冬季学期,德国共有105所综合性大学(含科技高校/科技大学)、6所师范高校、16所神学高校,共有学生1444735名(其中23151人在师范学院,2557人在神学院学习),占德国全部在校大学生的比例为6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