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2)06-0042-07 一、问题的提出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是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其作为重要改革内容,强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目前已经选择了若干所高校进行改革试点。如何建设良好的现代大学制度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期盼,人们常常希望它能够赋予高校合理的办学自主权,以便高校能够面向社会需要依法自主办学,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希望政府方面在服务面向、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内容方面进行改革,从全面管制转变为有限的服务和监控,从直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间接的宏观管理。但经历多年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高校依然对政府在落实办学自主权方面不够满意,对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方式有诸多批评,包括“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等,造成高校依然围绕政府的指挥棒在运转。更有批评意见认为,政府为了自身的部门利益而不愿下放那些高校能够自主管理、影响高校发展的权力。 从放权转向分权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础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促进了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将高校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的管理方式。《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也即具有了法人地位。日本为实行大学法人化制度,政府从2001开始组织研究和研讨,设计了许多有关大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财政管理办法、问责等制度,2004年开始实施,并不断进行政策评估。我国对于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高校的权利、运营机制等缺乏细化的制度化规定,导致在许多领域体现的是政府不断地向高校下放权力。然而按照公共治理的理论,从政府和高校具有平等的机构法人地位来说,从共同合作向社会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角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更适合将这种改革称为政府向高校“分权”。因为放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能是一个缓慢的长期过程,可能随着新业务领域的出现还会不断地产生新的放权问题,而分权则可以按照政事分开的改革原则,根据责任和权利关系划分清楚政府和高校之间的关系,使之各司其职。 合理分权是政府和高校责任与权利关系清晰化的要求。现代大学制度,将使得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具有明确的制度支持。但如何建设之,则涉及的因素较多,除了政府在职能转变中遇到的部门利益关系因素之外,影响政府分权的意愿和方式还有其他重要因素,包括制度设计、政府和高校的信任关系等。 合理分权面临着多种具体问题,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政府应该并愿意分权。但向谁分权、分什么权、如何分权都是重要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哪些部分可以分权?分多少权?诸多技术层面的因素,更缺乏细致的规定。分权更是制度变革的过程,需要配套哪些制度保障?此外分权会带来政府和高校的哪些变化?如何应对相应的变化? 政府与高校的信任关系是一个影响政府与高校合理分权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来说,是一个软因素。那么政府和高校的信任是什么?又是如何影响着合理分权的呢?什么样的信任关系影响着分权的程度和方式?在怎样的信任结构下分权才成为可能?这些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二、政府与高校信任关系的基本内涵 1.政府和高校信任关系的定义 信任,自古以来就存在,在成员关系上体现为互相相信对方遵守承诺,它是一个社会状态稳定的基石之一。现代社会是复杂的和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也是一个人们相互依存、面对各种变化和挑战的社会。社会成员、组织机构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也越来越重视信任,因为组织之间进行各种合作和交换,都离不开相互之间的信任。信任,能够帮助人们预测他人的行为和控制风险。因此,有学者认为信任十分重要,“没有一些信任和共同的意义将不可能构建持续的社会关系”,“信任的存在是所有持续的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1十几年来,有关信任的研究也越来越多。 信任,从不同学科有不同侧重的定义。经济学更重视信任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如经济学家赫希认为信任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需的公共品德,经济学家阿罗认为信任是经济交换的有效的润滑剂。而社会学更重视社会分工下组织与权力的合法性调节。社会学家卢曼认为,信任是简化复杂性的机制之一。我国社会学家郑也夫教授认为,“信任是一种态度,相信某人的行为或周围的秩序符合自己的愿望。”“信任是交流和交换的媒介”。他还将信任的结构分为对人格的信任与对系统的信任。[2]社会学家什托姆普卡认为,信任包含明确的预期、行动,期望有互惠和良好的行为表现,具有工具性品质和道德品质。[1]33,70-71学者Dash Teng从联盟中的风险管理角度提出在联盟中信任和控制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风险信任包括善意信任和能力信任。学者Parkhe将信任划分为基于过程的信任、基于特征的信任和基于制度的信任。学者Butler等认为能力和责任是关键要素。[3]整体上来说,可以分为偏向理性的信任和基于善意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