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2)04-0029-05 一、高等教育扩张引发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的争论 从二战到20世纪70年代是美国高等教育大扩张阶段,尤其是从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美国高等教育注册人数显著增加,进入大众化阶段。首先,高等教育注册人数从1960年的200多万增加到1975年的1100多万,翻了几番。①注册模式也发生了变化,表现在女性学生逐渐增多(从1979-80年开始超过男性学生),非全日制学生的比重逐渐增大,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吸纳的注册人数开始超过私立高等教育机构(1952年),并且逐渐发展到吸纳3/4以上的注册人数,其中两年制机构吸纳的注册人数增长最快。②其次,高等教育扩张还表现在高等教育机构数的增加和机构类型的扩展上。授予学位的机构数从1949-50年的1801所增加到1979-80年的2975所,其中社区学院数增加最为显著。③ 高等教育扩张带来两个方面的财政问题。一是导致高等教育事业经费急剧增加,那么,谁来为高等教育买单,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学生及其家庭还是社会?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分摊高等教育成本?二是高等教育扩张中,公立高等教育由于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低学费优势带来的强势发展,以及70年代有关注册人数将缩减的预测,使私立院校感到生存受到威胁,因而要求联邦政府采取新的举措,保护美国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六大全国性高等教育协会一致呼吁联邦政府向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一种基于公平的援助,从而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入学途径。④60年代末对增加联邦援助的讨论开启了一场有关高等教育资助问题的全国大辩论。⑤争论的主题,除了联邦政府的资助方式,还包括州政府的资助方式、学费政策、公立院校财政模式改革等。 二、高等教育财政大辩论中的各方 这场争论关注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公平的入学机会,以公平和效率为尺,以高等教育的成本和收益分配为论争基石,围绕学费问题和政府资助方式展开。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和个体收益孰轻孰重?高等教育成本在社会和个体之间如何分配才体现公平和效率?政府要不要投资高等教育?政府要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多大比例?学费要分摊教育成本的多大比例?政府资助采取何种方式,是采取院校资助间接降低学费,还是允许学费增长并伴以学生援助?高等教育是否要收取差异学费?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之间的学费差距如何解决?制定学费时是否考虑不同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从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在对上述问题的争论过程中,就高等教育机构资助、学生资助与学费制定议题形成了持不同改革建议的三个派别,即激进改革派、温和改革派和维护传统派。 1.激进改革派 以弥尔顿·弗里德曼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的以低学费和院校援助为特征的高等教育财政模式进行了批判,提出了最为激进的改革主张,包括三项改革提议。首先,主张把高等教育视作“产业”,实行没有公共补助金支持的“自由市场”模型——各类各级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全成本收取学费,并根据成本差异实行差异学费。弗里德曼论争道,在这种自由市场模型中,富有家庭将不再得到本不需要的公共补助金,因而实现了公平;高等教育机构只提供学生消费者认为值得购买的服务,并为吸引学生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因而确保了效率。⑥激进派的第二个提议是减少政府对公立院校的税收支持,公立高校收取高学费以增加收入。这是基于悲观的现实考虑,20世纪70年代初的学生运动改变了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对高等教育界的看法,政治上民众抵制税收增加,政府税收收入日益受到各支出项的争夺,因而高等教育的旧有收入来源不能再扩大,学费成了高校增加收入的唯一潜在来源。第三个提议是实行长期贷款,把长期贷款作为资助中低收入学生的主要来源。上述激进的改革提议对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同等对待,弱化对高等教育的公共资助,强调高等教育的个体收益,把学生所交的学费看作是个人投资,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高校的学费增长和贷款形式的学生资助的增加准备了合理性解释。 2.温和改革派 温和改革派部分地质疑了公立高校的低学费传统,并提出以下改良主张。第一,政府不仅要提高总的资助水平,而且要变革资助方式,即减少院校拨款,增加学生援助。第二,公立高校逐渐提高学费。概括起来就是“高学费高援助”策略。1967年,经济学家汉森和韦斯布罗德在《收益、成本与公立高等教育财政》一书中,抨击了加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的公平和效率,认为加州的低学费制度既不公平也无效率。如果把政府援助大部分用于基于财政需要的学生援助和贷款,这种既不公平也无效率的形势将有所改善。1970年,汉森和韦斯布罗德又发表了一项关于威斯康辛州高等教育资助问题的研究,呼吁实行伴有基于财政需要的学生资助的高学费政策。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的研究报告《高等教育:谁受益?谁付费?谁应该付费?》(1973年6月)和经济发展委员会(CED)的研究报告《学院的管理与资助》(1973年10月)更是扩大了温和改革派的影响力,这两份报告都提出逐渐提高学费并向低收入学生提供学生援助的改革建议。 卡内基高等教育委员会根据1970-1971年全国高等教育机构的收入数据,统计了高等教育成本在个体与社会问的分布。结果发现,高等教育总的经济成本,学生分担了2/3,政府和社会分担了1/3。除去学生的机会成本,政府和社会投入占2/3,学生投入占1/3。卡内基委员会认为,高等教育经济成本的总体分配是历史演变而来的,不应该有大的改变。⑦在20世纪70年代初,除去学生的机会成本,私立院校的学生分担的比例超过了1/3,而公立院校学生分担的比例远远低于1/3。因而,关于学费政策,卡内基委员会提出了以下建议。(1)公立机构,尤其是社区学院,应该保持大学前两年的低学费政策,这能够保证学生在得到联邦和州的资助后不因财政问题而丧失入学途径。(2)公立学院和大学应该仔细研究其生均教育成本,并考虑重组其大学高年级和研究生层次的学费收取标准,使其更真实地反映成本差异,最终达到占教育成本的1/3的水平。(3)私立学院和大学应该把学费增长率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范围内。(4)私立学院和大学也应该仔细研究其生均教育成本,体现出大学低年级、高年级和研究生收费的差别。(5)现有学费模式应逐渐改变,但总体上学生及其家长支付的教育成本实质上不应超过1/3。关于政府的资助政策,卡内基委员会建议,州政府应该逐渐减少公立机构与私立机构之间的学费差距,调整公立院校学费,并伴以学生财政援助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入学,并向私立机构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支持。为了在高等教育成本分配中实现公平,委员会建议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纳税人分摊的高等教育支出应适度增加,扩大学生援助资金以援助低收入家庭。那些实行递减(regressive)税收结构的州应该发展累进(progressive)税收系统,从而在资助高等教育方面实现更大的公平和充足。而联邦政府则要承担起实现平衡高等教育公共资助的责任,资助那些由高等教育扩张带来更多资金需求的州,建议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联邦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占总的政府支持的一半(实际上并没有达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