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都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体框架下,沿用1956年中共八大以来提出的基本判断——“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2011年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表述,同样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那么,这一基本矛盾的判断是否与中国半个多世纪巨大发展的现实相适应?是否能够解释日益差异化、复杂化、不均衡化的中国城市文化发展现实?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方面,这一“增长”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们的文化消费的需求是什么?是否充足?如果充足,为什么我们还要“刺激消费”、“拉动消费”?“内需不足”是我国受金融危机影响之下的暂时性现象,还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普遍性问题?我们的文化生产在何种意义上是落后的?这种文化产业的落后到底是不能生产足够的文化产品量的质的落后,还是缺乏高水平高质量的质的落后?是技术水平的落后,还是管理能力的落后?从现实层面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从饱受战乱剥削之苦的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到改革开放、经济腾飞并一跃而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也由1949年的10.64%发展到2011年的51.3%,中国的部分城市已提前进入“发展起来之后”的阶段,使得中国的城市文化矛盾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现实。这为我们判断中国城市文化发展基本矛盾增加了诸多困难:城市发展水平的总体提升虽然还无法改变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性质,但就局部的“发展起来之后的”中国部分城市而言,其文化发展的基本矛盾显然已与“发展中的”绝大多数中西部的中小城市,尤其是广大的农村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下面,集中讨论三个问题: 第一,在马克思看来,工业化大生产的基本动力不是消费对生产的拉动,而是“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工业革命所带来的,不只是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更重要的是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变化。工业革命之前,生产水平和消费水平均比较低,而且受到时空的限制,因此主要是基于自给自足基础之上的商品交换;但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并对消费能力提出了要求——刺激消费。如果生产过剩,而消费不足,就会导致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实质就是经济系统没有产生足够的消费价值,即生产能力过剩的危机。工业革命之后所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的分离,即“自给自足”生产和消费方式不再占据主要位置,以“商品交换”为特点的“他给他足”生产和消费成为基本方式。也就是说,从生产到消费,必须要经过“交换”以及通过“货币”购买这一环节来间接进行,这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根本特点。即便是生产资料,也需要购买。更为重要的是,工业化大生产的目的并非满足消费,而是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马克思专门区分了“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区别,指出剩余价值的流向一方面固然是满足资本家的物质需要,但更为重要的是重新进入生产领域,实现“扩大再生产”,从而进入一个滚雪球式的生产过程。“再生产”逻辑必然会要求不断地“扩大消费”,否则整个生产—消费—再生产—再消费的环节就不可持续。因此,如果我们要判断一个城市、区域乃至中国的文化发展水平,仅仅停留在满足人民群众需要这个层面是远远不够的。其真正的标准是,如何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马克思主义所提示的剩余价值的秘密,其实正是现代社会工业化大生产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也沿用了资本主义的这一逻辑,唯一的区别是创造和分享剩余价值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第二,20世纪以来,工业化大生产经历了从“生产主义”到“消费主义”的历程,但“消费主义”的实质仍然是“生产主义”。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还属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整个思想文化背景可以用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作的分析:既赚钱,又禁欲(追求财富和克己节俭同时被视为新教伦理所肯定的正面价值)。这就会导致一个问题:如果每个人都禁欲,都节省,那就不可能有充足的消费能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随着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势必会带来生产能力的过剩。资本主义为什么会不断出现经济危机?为什么后来必然走向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其实也正是为了解决生产的问题:更低廉的成本,更充足的消费。因此,基于新教伦理的生产主义的逻辑肯定是走不通的,最终必定将消费推到前台来。这就是资本主义从生产主义向消费主义转变的重要原因。如果说生产主义的基本特点是重生产、轻消费的话,那么,消费主义的基本特点则是重消费、促生产,并且形成以“追求体面的消费、渴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和消遣”的消费主导下的生产格局。鲍德里亚在《生产之镜》、《消费社会》中对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的批判和超越也基于此。不过,正如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一样,消费主义的逻辑仍是为生产服务的,其实只是生产主义的一个变种而已。因此,“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中哪些是人民真实的需要,哪些是被制造出来的或者说需要被制造出来的需要,哪些是因为人民群众的节省观念而导致的消费不足,哪些又是因为人民群众过度消费之后仍然无法满足文化再生产的需要?内需的不足恐怕并非真正文化消费的萎缩,而是消费需求满足不了城市文化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这确实是一个需要仔细辨析的问题。 第三,文化生产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尤其是当我们讨论以城市为中心的文化矛盾问题时,必须处理更为复杂的问题。长期以来,文化生产被视为精神生产的同义语,如马尔库什在谈到“文化生产”问题时,就特别做出注释:“文化生产[geistige Produktion(德语,精神生产之意)]”[1]。因此,在马克思那里,“文化生产”(同“精神生产”一样)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它同物质生产一样,遵循生产的一般规律;其二,精神生产也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与物质生产具有不平衡性,甚至在某些方面与物质生产相敌对。不过,在涉及“文化再生产”方面,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尚语焉不详,究竟文化再生产遵循哪些再生产的一般规律?具有哪些独特性?工业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究竟在哪些方面制约并影响了文化再生产(精神再生产)?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城市文化生产中最为重要的形态就是文化产业,其生产特征已经变成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混合体,甚至被纳入到整个物质生产的体系之中。这就给我们讨论城市文化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提出了更为重要的问题:如果说,文化产业(文化工业)在霍克海默、阿多诺那里,还是在隐喻或者类比的意义上讨论文化生产(精神生产)完全遵循了物质生产(工业化大生产)的逻辑,使得所生产出来的文化变得均一化、标准化、标签化、图式化了的话,那么,当前所推动的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则实实在在地使之成为物质生产部门之一来看待,文化产业的评价标准几乎完全遵循其他生产一样的评价标准,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讨论其经济贡献度了。那么,文化产品中文化价值与其交换价值之间的不对等性(300页的学术名著和300页的通俗读物,在定价上是相等的,但文化价值却有天壤之别)、文化传承中的“经典现象”和文化市场中的“长尾效应”与物质产品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更新换代、技术升级和收回成本、重新投入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矛盾已成为文化产业的内部矛盾,而这正是我们分析当前城市文化矛盾问题的难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