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11-0087-07 权力是国际关系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是塑造国际行为的核心变量之一,但它同时也是国际关系理论中最麻烦的概念之一。[1](P77)在国际政治学发展的进程中,各个时期都有学者对之进行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以致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形成了专门的“权力论”。然而,这些研究成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未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何谓国际政治权力仍是一个未有定论的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和权力概念的多义性特征有关,但更大程度上却是因为学者们的研究未能揭示出国际政治权力的本质特征所致。“权力是理解和实践世界政治的核心和关键”。[2](P89)厘清权力在国际政治中的特质,有助于提高国际政治理论的解释力和指导力,也有助于我们从事国际关系的实践。 一、“权力论”未能揭示国际政治权力的特质 “国际关系中对权力的研究都是从对国内的权力和一般的权力研究发展而来的。”最为典型的是权力政治理论的代表性人物汉斯·摩根索,他对权力的研究就是从国内的权力到国际的权力,从普通意义上的权力到政治的权力,其名著《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采取的就是这种论述方式。[3](P262)综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其研究方式、思路和结论几乎都没有逾越这两个范畴,然而,依此形成的权力论是否揭示了国际政治权力的特质,却仍然留有很大的疑问。 所谓“一般的权力研究”,即是将权力概念的一般性含义具体应用到国际政治研究中来。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一个多学科研究范畴,“在分析层面上,其特定含义和存在的理论脉络,缺乏明显的共识”。[4](P94)相应地,国际政治学界在这一层面上对权力内涵的阐释也是多维度的,例如,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国家追求的手段和目标,这是从权力的工具性、实效性来强调的;卡尔·多伊奇将权力定义为“一国对另一国在冲突中取得优势和克服障碍的能力”,[5](P20)马克·阿姆斯特兹认为权力在国际政治所表现的主要是实施强制性影响的能力,[6](P128)两者都是从权力具有强制性来定义的;摩根索还认为权力是通过施予自己意志改变对方意志来实现的,这和约瑟夫·奈的“软权力”学说强调通过非物质力来影响和说服权力对象有相通之处,戴维·鲍德温也认为权力对其他行为者的态度、信仰有着因果关系,[7](P16)他们都是从权力的影响力特征来理解的;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为提高权力概念的科学性和解释力,将权力界定为可以较为精确地度量的“能力”,这种“能力”其实也就是摩根索等人曾经提出过的“权力资源”,这是从权力的基础和来源来阐释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之,权力在多学科上所具有的含义在国际政治领域基本上都得到了应用和发挥,与权力含义的多样性相适应,权力在国际政治理论中是一个宽泛的综合性概念,所以,斯坦利·霍夫曼干脆就采取综合性的理解,认为权力是决策条件与决策准则、潜在权力与实际权力等一系列资源总合的过程。[8](P32) 所谓“国内的权力研究”,就是将(国内)政治学上对权力概念的阐释引申、移用到国际政治学上来。学者们认为,国际关系首要是政治关系,国家间相互作用的权力也是一种政治权力,因此,将政治学上所创造的一些关于权力的概念吸纳过来。至目前,政治学上的一些常规性概念如政治权力、国家权力等,被国际政治学者们频繁而又习惯性地使用,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理论的基本概念。 从一般性的含义来阐释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当然可以挖掘其通常性的含义,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国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因为国际关系也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然而,权力虽然是社会交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却在不同的社会领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研究某一领域的权力现象,仅仅应用权力的一般性含义进行分析是不够的,还必须着重研究权力在这个领域表现出的特殊性。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揭示出权力在该领域的特质。例如,政治学从人类社会特定的政治关系出发,把权力在一般性社会关系上的普遍原理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对权力概念做了更为细腻的分析,从而也就揭示了政治权力的特质。“一般的权力研究”仅仅从权力在普遍性社会关系的含义来解释国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未能顾及权力在其中的特殊性,明显地过于浅显而无法做出更加深刻的揭示。 因此,“一般的权力研究”方法虽然能够从不同的方面揭示出国际政治中权力的含义,但却不可能发掘出国际政治权力的特质。权力在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多义性只会使研究者们各执一端,进行无休止的争论。在应用实践中,大家深知权力概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就有意识地避开这种纠缠,根据自己研究的需要,取其一点或予以综合。对此,有学者批评说,国际问题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在使用权力概念时,常常是“随心所欲地从这个词的一种用法跳到另一种用法,然后又跳回来,而且往往不预先告知它存在有多少种含义”。[9](P13-22) 既然“一般的权力研究”未能揭示国际政治权力的特质,那么,“国内的权力研究”方法呢?政治学对权力的阐释是否可以套用到国际政治中来?由于同为政治范畴,人们很容易就以为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之间能够实现理论互通。然而,任何概念、理论都是有一定的生成环境与作用范围的,国际政治是无政府状态的政治,这和基于统治权而生成的国内政治是大相径庭的,此差别决定了权力在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两个不同的领域中未必就是同质的。对此,汉斯·摩根索已经有所察觉,他在《国家间政治》中指出,政治权力概念由国内政治进入国际政治后会产生变异,不但内涵会更“广泛”,而且外在的行使手段会受到较小的限制①。可惜的是,摩根索并没有就此做深入的论述。我国也有学者认识到,虽然“国际政治对权力的研究来源于对国内政治的研究,但是,又和国内的权力研究有区别”,[3](P263)至于区别何在,同样也没有展开论证。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未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