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从未离开西方思想家的视野。1819年,法国著名思想家、自由主义奠基人之一邦雅曼·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1767-1830)在名为《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的演讲中开启了法国自由二分的传统。人们可能很早就注意到贡斯当的自由二分法对英国学者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的影响深刻,因为后者后来将自由划分为“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的做法为世人所熟知。但是,真正继承了贡斯当的自由理论并将其发扬光大的是被誉为“全能的知识分子”的法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报刊专栏作家——雷蒙·阿隆(Raymond Aron,1905-1983年)。实际上,阿隆不仅承接了贡斯当的自由二分,将自由进行了多重划分,而且他还进一步揭示了自由—法律、自由—权力(利)、自由—能力的辩证法。 一、自由二分传统的开启 自由问题是启蒙运动以来法国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成为许多法国思想家竞相谈论的焦点。作为“最清晰地阐述了两种自由之冲突”的思想家,邦雅曼·贡斯当在深入分析法国大革命和反思批判卢梭的自由思想的基础上,对自由作出了“古代人的”和“现代人的”二重划分,从而开启了法国思想界自由二分的传统。 贡斯当认为自由是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的基础,“我们必须拥有自由,我们也必将拥有自由。”①他自己就曾明确指出其40年中一直努力维护的就是宗教、哲学、法律、实业、政治等各个领域的自由。正如李强先生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中文版序言中所言:“贡斯当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中的地位主要归功于他的自由观念。自由是贡斯当的最高信仰,他毕生为自由的理想而战。”②贡斯当深入研究自由,毕生追求自由,作为自由主义的杰出代表,他的自由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做出了“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著名划分。“我(指贡斯当,引者注)希望提请大家注意两种类型自由的某些不同,这是一件全新的尝试,人们迄今尚未注意到这些不同。第一种类型的自由是古代人十分珍视的自由,第二种则是近代民族弥足珍贵的自由。”③贡斯当把古代人的自由称为政治自由,把现代人的自由称为个人自由。由于古代城邦领土的狭小与自由人口的有限,加之奴隶制度又为自由人提供了闲暇,公共生活就成为古代人生活的主要内容,行使公民权力几乎是古代人生活中全部乐趣的渊源。因此,古代人所理解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参与公共事务的商谈与决策的权利,是一种公民资格。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商业的发展、交往的扩大,现代人必然会比古代人更为珍视个人独立。与古代人把分享社会权力视为自由不同,现代人则更倾向于有保障的个人享受,因而他们把对个人享受的制度保障称作自由。因此,个人独立成为现代人的首要选择,成为其“第一需要”,在现代人看来,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人们牺牲个体,以实现所谓的集体自由。显然,现代人已经不再欣赏古代人积极向往和努力争取的“参与集体权力”的政治自由,进而追求那种“和平享受与个人独立”的个人自由。 古代人的自由,即政治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行使诸如协商、投票、审查等权利,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它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主要是保证公民最大程度地行使政治权力。现代人的自由,即个人自由,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受他人或集团的强制,这种自由象征着人人都有表达个人意见、选择某一职业、支配私有财产和自由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讨论他们的利益,或许是信奉他们以及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仅仅是以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的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④正因如此,贡斯当宣称人们理应都能享有自己的各种权利,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只要不损害他人自由,每个人都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行事方式。人们需要的仅仅是有人(或集体)能为他们提供一般性的指导,而不是受某种意志的强迫。 不过,尽管高扬个人自由,但贡斯当还是明确表示自己无意贬低“参与集体权力”的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上帝赋予给我们的最有力、最有效的自我发展的手段。政治自由把对公民最神圣的利益关切与评估毫无例外地交给所有公民,由此丰富了公民的精神,升华了他们的思想,在他们中间确立了某种知识平等,这种平等构成了一个民族的荣誉和力量。”⑤在贡斯当眼中,不管是古代自由(政治自由)还是现代自由(个人自由),它们各自都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前者由于人们过多在意于维护他们“参与集体权力”的份额,从而容易忽视个人行事的独立性与享受权利的合理性;后者由于人们沉溺于个人权利的享受和自身利益的追求,从而容易放弃政治权利的分享和集体权力的构建。所以,贡斯当认为古代自由(政治自由)与现代自由(个人自由)是一种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人们必须把两种自由结合在一起。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因而不可缺少;但如果为了政治自由而牺牲所有人的个人自由,则政治自由最终必然会被剥夺。 由此看来,贡斯当的自由二分并不是要放弃一种自由以换取另一种自由,而是强调在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应该将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建构起既明确公民责任又保障个人权益的代议制民主的宪政体制。 二、自由的多重二分 尽管就其篇幅而言《论自由》一书“可能是、也只能是一个提纲”⑥,但是雷蒙·阿隆在这本书中承接了贡斯当自由二分的法国传统,对自由进行了包括形式自由(政治自由)与实际自由(社会自由)、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无禁止的自由与实际的能力自由等在内的多重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