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是属人的一项基本探索活动,唯有人才能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人的提问活动展现的是人与生存于其中的生活世界的一种对话关系,是人试图揭示世界以及其自身存在状况的一种求知活动。这种求知活动并非简单地意味着被询问的对象世界向提问者呈现出隐秘性和未知性,而是同时也开显了提问者自身的存在状况的有限性。在任何提问活动中,一方面提问者把对象世界的存在状况作为某种未知的问题呈现出来,另一方面提问者也把自身的存在状况一同询问了出来。因为提问者能够提出什么样的问题,是以他采取何种方式思考自身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为前提的,他只能提出他力所能及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问活动本身就是对提问者自身的存在边界的确定。由于提问活动显露了人对世界的存在状况的未知性及其自身存在状况的有限性,因此旨在避免无知的哲学思考往往与提问活动关系密切,可以说人类从事哲学思考首先是以提问活动为出发点的。亚里士多德关于哲学起源于惊异的思想就是对提问活动的一种哲学的自觉,因为惊异导源于无知:人们为了避免无知而对那些令其感到惊异的问题的原因所产生的求知冲动,构成了他们从事哲学思考的原初动力和起点。事实上,西方哲学史上最初的哲学活动就开始于对世界的本原或原因的疑问,由此产生了各种“始基”之说。后来,人们由于认识了比较明显的事物而逐渐探究那些不明显的事物,又开始对那些比较重大却又比较隐秘的事件进一步发生疑问。随着旧疑问的不断解决,新疑问的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不仅人的认识成果日益丰富,而且人的哲学思考能力也进一步得到提升。人类的哲学思考就是这样伴随着提问活动的不断深入而向前发展。 有鉴于此,不少西方哲学家在注重对整个世界的哲学思考的同时,也自觉地对哲学思考藉以实现的提问活动进行哲学反思,有的甚至把提问活动视为一门技艺。最擅长于提问的苏格拉底在寻求事物的定义时,把问答法确立为智慧的“助产术”。亚里士多德在创建其逻辑哲学理论和科学方法论时,更是认识到提问活动的重要性,并且对人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类型学分析。中世纪神学哲学家阿奎那也十分重视对问题类型的研究。本文旨在阐明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对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的发展,并且揭示其所具有的本体论和知识论意义。 一、亚里士多德的问题类型论 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有其深厚的古希腊思想渊源。古希腊向来不乏自觉关注人的提问活动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便是其中最早的一位:他不仅使通过对话询问“事物是什么”成为一种探求事物普遍本质或定义的“问答法”,而且把在对话中单纯地通过提问而使对话者自己发现真理性答案的方法视为智慧的“助产术”。柏拉图使乃师的问答法惯例化,并把它从一种朴素的“对话法”发展成为一种更为精致的“辩证法”。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整合了先辈的相关思想,并根据其形而上学形质论构建了一种颇具特色的问题类型论,为阿奎那的问题类型论奠定了思想基础。他在建构其逻辑哲学体系时曾经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区分问题的类型,每一种方式都涉及问题的质料和形式两个方面的语义分析,从而使其问题类型论明显呈现出本体论与逻辑学的双重意蕴。 以第一种方式区分问题的类型出现在《论题篇》中。亚里士多德在该书第一卷第四章中首先把问题与命题等同起来,认为两者在数量上相等,可以相互转化。他指出,论证的始点是命题,推理虽然由命题构成,但它涉及的却是问题,需要论证的命题就是问题。一个命题与关于该命题的问题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两者仅仅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因为如果把问题说成这样:‘两脚行走的动物是人的定义,难道不是?’或者‘动物是人的属,对吧?’那么,它们就成了命题。但是,如果反过来说:‘两脚行走的动物是不是人的定义?’(或者‘动物是不是人的属?’)这样,就成了问题。其他场合也同样如此。可见,问题与命题在数量上是相等的。因为只要变换表达的方式,就能从所有的命题中构造出问题来。”(《论题篇》,101b32-33,见《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既然命题与问题可以相互转化,那么弄清了命题的逻辑结构也就相应地弄清了问题的形式结构,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问题进行分类。在亚里士多德的主谓逻辑中,一切命题都由主词和谓词构成,单独的主词或谓词并不能构成一个或真或假的命题,其中主词涉及的是命题言及的对象,谓词因其表述主词的意义,从而也表述命题所言及的对象的具体内容。这样,谓词在构成命题并对之进行逻辑分析中是起着关键作用的因素。因此,亚里士多德着重通过对命题中的谓词的划分而对问题进行类型学分析。就命题中的谓词表述主词及其所指对象的具体意义与内容而言,他以十范畴对其进行分类。他说:“我们必须区分范畴的种类……它们的数目是十个,即本质、数量、性质、关系、位置、时间、状况、所有、动作、承受。”(同上,103b20-22,见同上)这种以范畴的种类区分问题的类型所采用的是一种本体论标准,即谓词所表述的“存在者”的具体内容与意义。 此外,就谓词表述主词及其所指对象的具体内容与意义的逻辑关系而言,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命题或问题划分为“特性”(idion)、“定义”(horon)、“种”(genos)、“偶性”(sumbebekos)四类。他说:“所有命题或所有问题所表示的,或是某个种,或是一特性,或是一偶性;因为属差(diaphoran)具有种的属性,应与种处于相同序列。但是,既然在事物的特性中,有的表现本质,有的并不表现本质,那么,就可以把特性区分为上述的两个部分,把表现本质的那个部分称为定义,把剩下的部分按通常所用的术语叫做特性。根据上述,因此很明显,按现在的区分,一共出现了四个要素,即特性、定义、种和偶性。但是,千万不要误以为上述四要素中每一个自身独立的就是一个命题或问题,我们只是说任何命题或问题都要由它们构成。”(同上,101b17-28,见同上)这里,他以四谓词区分问题的类型,所采用的是一种逻辑学标准,即谓词与主词的语义之间的逻辑关系。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区分问题的类型是以对主谓词的语义分析为基础的,其中既蕴涵着哲学范畴的意义分析,也包含着四谓词的逻辑分析;前者提供形而上学根据,后者提供形式结构的表达,两者互渗互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