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2)06-0005-08 浪漫主义者与启蒙思想家一样,是许多哲学经典的撰写者。如同启蒙运动一样,浪漫主义也是全欧洲的现象,在19世纪的上半叶其风头才慢慢减弱。浪漫主义的基础是由德国浪漫主义者施莱格尔兄弟、诺瓦利斯、蒂克、威廉·海因里希·瓦肯罗德、荷尔德林组成的“耶拿学派”奠定的。哲学家费希特、年轻的谢林和对阐释学作为人文科学研究方法有深入研究的施莱尔马赫在浪漫主义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巨大作用。浪漫主义是一种广泛的,涵盖近代历史进程中的哲学、艺术和科学的文化现象。正是浪漫主义的兴起,才使得“文化科学”的发展成为可能。在德国,歌德和席勒的创作是古典主义转向浪漫主义的独特标志。两人与费希特和谢林一道成为德国浪漫主义的先驱,并对浪漫主义文化哲学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谢林将哲学的研究对象聚焦在艺术,确切地讲是艺术哲学或者美学领域,其次是逻辑学和伦理学(认知与道德)之上,以上研究内容在当时均为哲学思想的热点。对于浪漫主义者而言,他们对艺术和艺术创作的兴趣高于一切,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本身就是理论家和艺术实践者,他们都有诗人、作家和文学批评家等多重身份。 一 在康德的学说中,美学作为“关于美的学说”(учение о прекрасном)是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于自然的学说”(учение о природе)和“关于自由的学说”(учение о свободе)。美学的出现是康德对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即判断力)不断探索的结果。无论是对纯粹理性还是对实践理性的经验而言,判断力是以建立在“愉悦之感”(чувство удовольствия)或者品味的基础之上的“审美判断”(эстетическое суждение)面目出现的,这种“审美判断”也建立在接受对象为美的客体的理性能力基础之上。正是人的判断力和想象力的完美和谐激发了人的这种情感,这种完美和谐超越了理性的道德目的,对善和道德义务能够一视同仁。康德认为,美感并不把自然和道德(对康德而言,只有“崇高感”才和道德相关,因为崇高不在美学的范畴之内)作为自身存在的依据,“美感”仅仅证实在事物中存在与之相适应的形式,但自身又不包括对那个美感为其所创立自身的目的的了解。艺术家创作不是受道德律的蛊惑,而是在发自内心地创作“游戏”(игра)——即想象力和幻想作用下的结果。在创作过程中,艺术家赋予艺术品相应的和谐(对等的)形式。鉴赏艺术品,我们可以获得无上的欣喜,感受到艺术品那种自由和完美生发而成的“愉悦之感”,但其中又不存在道德训诫的强迫。换言之,“愉悦之感”与作品的形式有关,与其内容无关。 席勒与其他人展开论战的内容是关于美的观念,而在其他方面,席勒是康德的学生。在《秀美与尊严》一文中,席勒力图克服康德在美学和伦理学上的二元论思想,在后来成为浪漫主义者普遍认可的“美丽心灵”(прекрасная душа)这个概念中,把优雅与道德的尊严,把“本能”与“道德律”结合在一起。席勒认为,道德和崇高同样能唤起美感,而美感可以成为“精神和可感知的自然之间的中介”,并使两者始终处于“幸福的和谐”之中。艺术在使自然(这个自然是指人存在的感性范畴)与理性及道德和谐的同时,也借此成为文化的主要武器和其最高成就。 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试图解决这样的问题:如何保存文化的感性生活并通过这一过程克服康德学说中自然与自由、感性与理性的二律背反。根据席勒的阐释,人作为活生生的自然之物,生活在充满力量和盲目需求的“自然王国”(естественное государство)中。仅凭对道德的不同理解就拒绝接受这个王国存在的事实是不理智的。“肉身之人生活在现实之中,道德无助于他的生存。所以,在消灭自然王国的同时(这是人所必须从事的事情),为了不确定的道德,理性会拿自然和现实之人为赌注,亦可为了社会可能存在的(从道德的角度看甚至是必须的)美好理想而牺牲社会的存在价值。”[1](P256)从自然王国过渡到道德的王国不是靠对自然王国采取暴力推翻的手段,而是要找到第三种状态,该状态能把两个王国的优点集中于一处,同时使人类摆脱两个王国缺陷的困扰。这个“第三种状态”席勒称之为“审美状态”。 文化的使命,依席勒之见,就是在保存人的感性和道德属性的同时,又能使两者同处在和谐和联合的状态之中。因为即使为了最崇高的道德目的,人也不会牺牲自己的个性和身上的对自然偏爱的特性。文化就应该把个体和群体、身体的享乐和道德的义务、形式和内容、现实和理想结合起来。“文化的任务是保护这些领域防止其边界受到两种动机的侵扰(理性的动机和感性的动机),文化应该让两种动机同样享有公平与正义。可见,文化的任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捍卫人的感知能力免受自由的侵扰;另一方面捍卫个性的完整以抵御感性的力量。文化通过发展感受力达到第一个目标;通过发展理性实现第二个目的。”[1](P912) 文化如何才能完成内部矛盾重重、动机又如此不相容的任务呢?席勒认为,只有诗人才能胜任这一使命,因为诗歌能将人的感性和道德律巧妙结为一体。美不否定道德的完美,恰恰相反,对这种完美充满期待。《审美教育书简》通篇所论的就是席勒美学的基本论题。借助审美教育即可恢复被人遗弃的完整性,建立“澄明快乐的游戏王国”,人们在这个王国之中终于摆脱了来自外部的强迫力量,同时又能和自然与道德保持密切联系。艺术是完成这个重要文化使命唯一可能的方案。浪漫主义者一直企图调和审美和伦理之见的关系,但他们的做法是置艺术于道德之上。作为一名艺术家,席勒崇尚浪漫主义那种不羁的自由,被无拘无束的创作精神所吸引,憧憬天才般狂野的幻想,但作为一名哲学家和伦理思想者,他又被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和道德自律精神所感动。席勒试图平衡这些相互不同的观点,调和艺术家和伦理思想者的身份冲突,但努力的结果并不理想,因为浪漫主义思潮中的艺术家宣称自己在文化中居于主导地位,有权进行任何创作活动,而且这些活动是所有法律(包括道德律)都不能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