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政治的主题由单纯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执政党由关注物质财富的生产本身转向关注、解决民生问题,实行民生政治实际上成为当今中国最为基本的意识形态。对于具有历史主动性的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是重视自身意识形态建设的,传统的关于阶级的、专政的、单纯发展的意识形态式微,构建富有时代精神,更具有说服力、感召力及实践性的意识形态,成为执政党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中国社会在近百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快速变化,人们由传统的、分散的自然经济,进入到现代化的、市场化的工业社会,社会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在这百年变迁中,有经济社会的自然进步,也有中国共产党在90年的时间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集体行动,回应西方工业化社会发起的挑战。其中,政党所构建的意识形态发挥着重要作用,统合着民众的行动,引导着中华民族走向世界强盛民族之林。 一、关于民生与民生政治的阐释 20世纪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上是变化最大的时期,在激荡的百年之中,从孙中山先生举起三民主义的大旗开始,无数志士仁人为选择适合国家发展的道路而上下求索,进行了多次流血的革命及不流血的改革,但以直接改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为指向的社会计划及政治活动屈指可数。虽然有无数革命先烈浴血奋战,亿万民众成年累月辛勤劳作,中国国家的GDP在世界已位居第二,但人均GDP在世界的排名依然在百位左右徘徊。目前,中国处于良好战略机遇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首次把民生问题作为中国政治的首要目标以及执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政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真正代表和反映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百年诉求。 所谓民生,即民之生计,是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民生的对象即是“民”,“民”的内涵具有广泛性;在当代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是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以及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即全体的中国人民,有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私营企业家、普通的国家公职人员等;如用中国传统概念来表述,“民”即黎民百姓。“生”不仅包含了普通百姓的物质生活、经济生活,还包括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等内容。 民生政治就是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诸种价值(政策、政策的执行)等的权威性分配。中国目前民生政治的实行及实现,就是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各级各类公共部门掌握和运用公共权力,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资源用于改善民众的生活状态。实施民生政治的主体是执政党及公共部门,客体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民生政治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社会各阶层对于民生改善的内容有不同的理解,但对于改善民生的要求则是普遍存在的,这是一种政治共识。因而民生政治不同于以往的革命政治、解放政治、权力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也不是单纯的经济政治,是对中国长期以来国家政治生活的颠覆性的改变。在某种程度上,民生政治与每一个人的生活相关,是一种关乎人民日常生活细节的生活政治,它关乎党执政的持续合法性,关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实际内容,关乎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的提升。 改善民生和实行民生政治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是执政党改造社会的计划及奋斗目标。任何以夺取或巩固国家政权为目标的政党,都必须有统领本党党员及追随者意志的区别于其它政党的纲领、主义;不论该政党承认与否,这些纲领及主义就是该党提出和构建的意识形态。如泰国美女总理英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以民生的具体目标赢得了民众的选票,是实施民生政治的成功范例;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正是民生政治实施不好的反例。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包括民生主义在内的三民主义,就是当时改造中国的计划,为中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国民党早期的意识形态(只是当时没用民生政治的概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统领着逐鹿中原的各路群雄。毛泽东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我们党的宗旨,为人民谋幸福其实质也隐含着民生政治的内容,只是实施民生政治的方法上出现了偏差,使一段时间内民生政治成为了一种乌托邦,如“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五七”干校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指导思想及行动纲领,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改善民生的具体内容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优良民生成为党和人民共同的政治期待,民生问题愈来愈多地表现为一个政治问题:民生政治正在中国实施。 二、意识形态的百年解构与祛魅 政党改善民生的举措可以视为实施民生政治,政党把改善民生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或纲领,就是把改善民生及实施民生政治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这是由意识形态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一术语自18世纪末由法国哲学家特莱西首先使用之后,两百年来其内涵被反复讨论、贬谪、构建、称颂。 最初,意识形态表达的是一种观念的科学,是一种系统的世界观,它从概念产生之初就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既是理论又是政纲,主要目标是社会和政治改良。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讨论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象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末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①。马克思重点讨论了宗教等意识形态的虚假性,认为意识形态本质上反映的是不平等的阶级结构,是在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