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到社会矛盾倒逼型改革 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中国改革发生了一系列明显变化,社会矛盾倒逼型改革实际已经来临。 从改革总的进程来看,中国选择的是渐进型改革模式。与激进型改革模式不同,渐进型改革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政府推动,即改革进程由政府主导和推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由民间主导和推动,自下而上;循序渐进,温和推进,在新旧体制并存的情形下,不断扩大新因素的增量,逐渐以新代旧,而不是试图通过一揽子改革计划的强行实施,以全体民众某个时期的“休克”为代价,全方面而且是一步到位地迅速完成改革任务。 如果细分,渐进型改革在不同历史的时期又分为不同的具体样式,而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则是其中的一种。 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是中国在改革初期的一种合理选择。由于当时中国的改革缺乏经验,还不可能有一整套新的社会运行规则体系和市场经济规则体系来取代以往者,且当时中国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社会结构、利益结构、思想观念等相对简单,所以,中国在改革初期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型的改革模式,是合理可行的。 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具有这样几个明显的特征: 第一,改革的弹性空间相对较大。由于没有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实际上是一种边干边总结的做法;是一种通过不断“试错”以求“少错”的做法。同时由于改革从局部切入,即便在改革过程中有所失误,对全局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对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的失误,包容空间都相对较大。这种较大的包容空间,既包括政策空间,也包括时间限度。当然,虽然这种改革有很多诸如容易调动人们对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优点,但也包含着一些弊端。比如,改革措施容易陷入只顾眼前不重长远的境地。同时也正因为改革的选择余地较大,所以人们往往采取先易后难的、在当时看来是相对理性的改革方式,绕过一些难题,选择相对容易进行的部分进行改革,而将难度相对较大的问题留到以后。 第二,改革具有相对主动性。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已经十分清晰,需要改革的议题可谓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所以,改革的选择余地很大。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虽然没有足够的前瞻性,但由于当时有着较为广阔的选择余地,因而表现出一种主动选择的色彩。只要是想改革,除了少数当时看来是“禁区”的领域,其余诸多领域、诸多事情的不同方面都可有相对主动的选择。比如,有的地方政府选择在农民经营权方面进行改革,有的地方政府选择在企事业单位的奖励机制方面进行改革,有的地方政府选择建立特区然后在特区中进行大幅度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选择在自主创业方面进行改革,等等。 第三,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是典型的增益型改革。在改革初期,参与改革者几乎全部都是受益者。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性,参与改革者普遍缺乏竞争对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之外社会空间的相对广阔,因而就一般情形而言,凡是参与改革者皆为赢家。参与改革者在利益方面的增进也并不损害其他人或群体的利益。比如,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量农民直接获益;20世纪80年代,一些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奖励机制改革,职工得到了当时看来数额不少的奖金。因此,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往往意味着参与改革者普遍获益,容易得到改革参与者的积极认同,并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证明,改革初期,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是一种成功的改革模式。这一模式的最大益处之一,就是稳健和安全。而稳健和安全对中国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一个共同体,中国的规模巨大,一旦出现“翻船”的情形,后果不堪设想。中国正是由于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型的改革模式,才得到了平稳和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 同时,需要看到的是,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毕竟是一个阶段性的改革模式,是改革初期的有效合理的改革模式。改革如果一直停留于这一模式,其自身所含有的一些不足之处便会逐渐显现出来,并对中国发展造成明显负面影响。历史地看,摸着石头过河型改革模式的不足主要有三个:一是缺乏前瞻性,顶层设计不够;二是缺乏系统性,改革政策的整体化配套不够;三是由于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一旦遇到难题,就将难题往后推延。显然,在新的日益复杂的时代条件下,前述缺陷的存在,使得摸着石头过河型的改革模式不仅难以有效应对而且还容易积累大量新问题、新矛盾。 中国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最主要的特征是:一方面,中国正处在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矛盾问题日益凸显。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问题已经影响到整个发展全局。主要表现在:其一,社会矛盾问题的连带性很强。现阶段,社会矛盾问题之间往往相互影响,相互加重,使得社会矛盾问题从总体上看更加复杂化;而且,在特定条件下,原本属于个案的社会矛盾问题有时会演变为整体化的社会矛盾问题。其二,社会矛盾问题的势能越来越强,惯性越来越大,越来越会按照自我演化的逻辑加速度扩张。从社会矛盾问题演化的可能空间来看,现在只能说是开始不久,远没有到达峰值。比如,从影响面影响力较大的角度看,官民矛盾、劳资矛盾、贫富矛盾、由征地拆迁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由流动人口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以及由对以往历史遗留问题的“倒找”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等等,皆有上升扩张的可能性。其中,劳资纠纷的数量迅速上升。从1997年到2006年,全国劳动争议受理的案件迅速增多,每年的增幅在20%以上。2008年,当期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