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1940年期间,围绕留存于天津租界的巨额白银,国民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展开对英法两国的交涉,力图避免出现中国存银被日本劫夺的局面。鉴于当时英国在华有较大利益关系和影响力,国民政府十分关切英国对日本侵华扩张所持的立场和态度,将英方作为天津租界存银问题交涉的重点。但英国为维持其在天津租界的基本利益和保护英侨,与日本多次谈判后采取妥协策略,进而影响法国也作出同样让步,以致天津存银遭到日方监控,最终被攫取。对于这一事件,已往中国金融史教材和通史类著作及相关银行史资料,①都乏文介绍。虽然在外交史、中英关系史的专著中略有以英对日妥协为主线的叙述,②关于国民政府的研究成果亦提及中方向英方表示抗议,③但几乎都没有涉及中英关于存银问题的谈判。④西方学者的相关代表性著作虽对英政府所持态度如何受制于其远东利益和基本政策、英国外交决策当局驻中日两国有关代表所持态度有何异同有详尽剖析,但对中方的叙述甚为简略,更谈不上分析⑤。可以说,已有相关成果中既无关于天津存银问题中外交涉的完整叙事,也没有对国民政府有关决策的研究。台湾“国史馆”藏蒋介石档案和国民政府处理华北白银问题的专卷,以及英国国家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等史料显示,对英交涉是整个天津租界存银问题交涉的关键所在,持续时间长,过程曲折复杂。本文以中英交涉为中心梳理天津租界中国存银问题的基本史实,兼及分析当时中国所处的外交困境和应对举措,考察相关的外交决策体制。 抗战时期的天津存银问题由来已久。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收兑流通中的白银,集中各有关银行作为发行准备的白银,一起南运。华北地区收回的白银,虽然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名下,但由于日方的无理阻扰以及华北地方当局的要求,一直未能南运。这些白银除部分存于北平几家外商银行外,大部分留存于天津英法租界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几占当时国民政府除军费以外年度主要财政开支总额的20%,⑥因此一直为中央政府尤其是财政当局所关注。 通常认为,“天津危机”始于1939年初夏。⑦事实上,中国方面对华北存银可能遭到日本劫夺的担忧,以及由此开展的与有关大国的交涉,至迟可以追溯到1938年春夏之交。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日本占领平津,即试图攫夺该地区的中方存银,以用于建立和维持华北占领区的金融体系。1938年春伪华北临时政府成立“联合准备银行”后不久,便借口开展外汇业务所需,拟提取中交两行存银。⑧5月10日,财政部收到天津租界存银的主要所有者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两总行联名急电,报告有关情况: 查敝两行存北平现银元,计敝中国行存六百九十三万余元,敝交通行存九百六十四万余元,除少数存两行库房及银钱业公库外,大部份均分存中法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及华比银行;又存天津现银元,计敝中国行存一千八百三十五万元,敝交通行存一千八百七十七万余元,均分存英法两租界两行库房、新华银行库房及银行业公库。此项法币准备一经攘夺,必致牵动整个金融,情势急迫,应否由大部咨请外交部转商有关系使领协助保全,盼即核办电示。 当时华北主要地区已处于日军占领之下,但法币之所以还能在相当范围内流通,就在于存于天津租界的发行准备金是充足和安全的;如果作为发行准备金的白银遭日方劫夺,国民政府对于华北金融的影响力无异被釜底抽薪,日伪的殖民统治将因此获益匪浅。为此,国民政府财政部立即要求平津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将所保管的白银“应速觅安全处所,并筹妥慎方法,分批移管,以昭郑重”,要求两行与平津现银保管委员会“接洽办理,毋得迟误”。⑨ 在中交两总行联名急电之前,1938年5月2日,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Robert Craigie)和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以换文方式达成关于中国海关的协定。⑩根据这个协定,沦陷区各海关的一切收入及其支配都将置于日本的直接控制之下,尽管这些收入名义上列在总税务司账户之内。中国的海关主权受到严重侵害,国内债权人的有关利益被剥夺,其他债权国的相关利益也将受制于日本。财政部作为主管财税与货币金融事务的政府机构,非常担心如果英国继续对日妥协,平津存银会继海关权益之后,成为日本压力下的又一牺牲品,因此收到中交两总行急电当日,时任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的孔祥熙便亲笔致函外交部次长徐谟: 关于平津中交两行存银,日方觊觎已久,兹复据该两行转报平津分行电,称以环境恶劣,虽勉力支撑,但能否不被劫取,难以逆料。如此项法币准备一经攘夺,必致牵动整个金融,情势急迫,请由部咨请外部转商有关系使领,协助保全等语。查核所称关系至为重大,除由部正式咨请贵部办理外,特先将原电抄上,即请察照,迅予妥筹,转商协助保全办法,并盼见复。(11) 孔祥熙的意见很清楚,外交部应当承担起保全天津存银的职责,立即开始相应的交涉工作。当外交部向财政部查询平津存银数目及地点时,财政部答复:“北平存银约一千五百万元,存贮东交民巷;天津存银约四千一二百万元,存贮英法租界。”(12) 外交部收到上述函稿咨文后,曾与英国、法国和比利时驻华使馆接洽。比利时大使馆口头复称:“查平津方面,并无现银元存于华比银行。”法国大使馆口头复称:“已呈奉那齐雅大使自沪电开:关于中国政府请求协助保全平津方面法币准备事,当再电法国驻平大使馆人员及驻天津总领事馆继续设法尽力保护。惟若平津金融组织在人事方面发生变化,因此影响到现银保管问题,则法方殊难为力。”而英国大使馆直到7月初仍无任何答复。7月3日,外交部将上述情况咨复财政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