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2;K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3815(2012)-05-0064-13 作为平叛后中国政府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藏区进行币制改革,收兑藏钞、藏币,禁止外币主要是印度卢比的流通,禁止金银出境。这一举措不仅对印藏贸易产生了直接影响,而且对中印关系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印藏经济关系而言,通过币制改革,长期在西藏地区流通的印度卢比、银元等货币遭到禁止。同时,随着中国在西藏地区设立海关、进行外贸管理,藏印贸易的传统模式基本宣告结束。中国的政策虽在相当程度上是对印度政府在平叛后对西藏再次实行的贸易管制和禁运政策的反应,但更为重要的是,对中印关系来说,中国通过币制改革,以及迫使印度撤销其驻西藏的商务代表处,达到了清除印度在西藏的政治和经济影响的目的。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货币统一措施和过程、藏币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关于中央解决藏币问题的决策①,而对中印两国围绕着西藏币制改革进行的外交交涉和斗争及其对中印关系的影响,尚未展开讨论。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近解密的档案,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对藏币的政策和中印在西藏货币流通问题上的矛盾 西藏和平解放之前,在藏区大量流通的货币主要是藏钞、藏币、藏洋和印度卢比②。历史上,西藏许多地区的贸易基本上是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自16世纪中叶开始,尼泊尔一种银币“章噶”(tramko)流入西藏,作为交易媒介开始流通起来。章噶是一种银币,因铸造时掺铜而成色不一,在使用中经常发生纠纷③。英国自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不断向西藏扩张,通过1890年的《中英藏印条约》、1893年的《藏印续约》、1904年的《拉萨条约》等,迫使清朝在西藏开放了江孜、噶大克、亚东等地为通商口岸,并规定对英印商品不抽税。这些条约为英印商品大量倾销到西藏地区打开了大门,东印度公司制造的印度卢比也开始在西藏地区流通。当时在西藏流通的卢比,质地较好,含银量达80%以上,“在藏行市与我国大洋相若,藏境各地一律行使,信用之高藏币莫及。藏中僧俗多感藏币之不可靠,富有之家咸藏卢比。智识较新者,且多以卢比存入印度之外国银行中。至我国现行之法币,在藏非惟根本不能使用,亦且无汇兑之行市也”④。西藏当时计算进出境物品的价值均以卢比为单位。卢比成为西藏阿里、亚东、帕里和山南部分地区交易和金融市场的主要货币,在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也有流通。西藏地方政府在20世纪初期设立扎其列空(金融管理机构),建造造币厂和夺底电站,开始铸造货币,后又印发纸币。藏币主要有银币和铜币两种,藏钞为1913年开始发行的纸币,有单色和套色印刷各五种,也称为藏银。藏币和藏钞的面值从100两到1钱不等。 从解放军进藏开始,中共中央和西南局就高度重视藏区的货币流通和兑换,并把这一问题同团结藏民以及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战略密切结合起来。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在1950年6月曾严厉批评西康财委“不收兑藏洋”的决定,指出“对藏洋不兑的政策是脱离群众的……对于藏洋与银洋兑换的比价,可按照历来习惯不宜变更”⑤。他在1950年6月21日的另一封电报中,再次批评康定地区的金融税收政策,明确了康藏地区财经工作的基本原则,特别强调“所有其他区域的税收金融等项办法,绝不能搬到少数民族区域去用,而应另订适合于该区的办法,以不致引起藏民绝大多数人的反感为原则”。正确处理藏区的经济问题,是同中央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央看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如果我们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头支票,而把人家的粮食吃光,这是不行的”⑥。 由于康区的经验教训,中央在解放军进藏前后,考虑到西藏特殊的政治经济状况,特别是藏印贸易的特点,决定不改变藏钞的地位。1950年10月27日,西藏工委致电中共西南局,对在昌都地区流通的藏钞,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原则上让其自由流通,不禁用;军队以银洋为通用货币,对拉萨纸币不支持。邓小平在10月29日回复西藏工委的电报中同意其处理意见,认为“对西藏一切原有措施一律采取稳重的步骤是正确的”,电报同时强调西藏纸币问题将来必须采取妥善办法加以解决,并指示西藏工委多征求藏族人士的意见⑦。1951年4月12日,陈云签发中央财委复西南财委关于西藏解放后藏币是否另印或改为推行人民币的请示电,复电指出:“藏币发行总额仅相当于银元二百八十万元,数目甚小,故不急于推行人民币或另印纸币。要先把旧藏币稳定巩固,把贸易工作做好。”⑧ 从历史上看,西藏地方政府由于增发纸币,造成信誉不高,物价上涨,政府开支入不敷出。根据中央军委联络部1952年4月的一份调查报告,在当时西藏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年实物收入200万卢比,现金收入30万至40万卢比;而在支出方面:寺院160万至180万卢比,军费200万卢比,政府开支100万卢比,约合480万卢比,不足部分靠增发纸币弥补。这样,由于“历年来所发通货数量甚大,因之信誉不高,物价也随之上涨”⑨。鉴于此种情况,1953年7月22日,西藏工委向中央提出实行藏币统一的意见。中央财委在8月12日的批复中,指示西藏工委不要急于实行藏币统一,强调“对藏币问题的处理要十分慎重”,“西藏货币与内地币值统一暂无可能也不必要”,“对藏币以采不理态度,逐渐削弱的方针,俟削弱到一定程度,各方面条件具备,西藏上层当权派主动向我们要求统一时,再考虑解决藏币问题。”⑩因此,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在进藏之初使用“袁头”银元,对藏币不理、不用、不支持。195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拉萨建立西藏办事处,随后在昌都、江孜、日喀则、亚东等地也建立了人民银行分行;西藏工委在4月成立西藏贸易总公司,以上各地也都成立了分公司。这些机构以银元为本位,以外汇支持银元,开展内外贸易工作。当时“为了采购急需物资,国家向西藏提供了上千万银元。因银元需求量大,国家还在重庆建立银元造币厂,还从吉林、广西等地调拨了一批银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