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苏联对中国共产党的援助问题是苏联与中共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比较关注的是苏联对中共的武器援助问题,而对资金援助问题的研究则较少,仅有杨奎松教授和俄罗斯的乌索夫教授等几位学者作过专门研究。①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金援助是苏联和共产国际向中共提供援助的重要形式,这一援助曾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党初期至抗战全面爆发初期,此后的援助涉及较少。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档案材料:由于种种原因中方的有关档案大都没有保留下来②;而俄罗斯有关这方面的档案过去也极少公开。近年来,随着《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文件集:抗日战争时期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1937—1943.5)》等一批俄罗斯档案文件的陆续披露和出版,使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了可能。③同时,笔者通过认真的大量查找,在中方档案文献中也发现了一些重要的线索。根据这些档案可以确认:抗战时期苏联多次向中共提供过数目不小的资金援助,这些援助对中共坚持抗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关于资金援助的文件仍然很零散,许多数据和说法相互矛盾或难以确认,因此本文也仅能对资金援助问题作初步整理,而更深入的研究则有待于更多档案材料的公布和挖掘。 一 资金援助的历史及背景 苏联向中共提供资金援助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共一大召开以前。在此后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共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其开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主要是由共产国际(实际上是苏联)定期提供的。援助是以按月提供经费的形式给予的,援助事宜主要由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负责。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随着中共中央机关遭到破坏、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被迫分别离开上海前往苏区或莫斯科、中共中央迁去了江西中央苏区,苏联也就无法按期向中共提供经费了。此后,苏联将被停发经费的相当部分建立了一个“中共基金”,用来提供专项援助经费。但1934年夏秋间,莫斯科与中共中央和中共在各地的武装力量失去电讯联系后,苏联和共产国际对中共的援助基本都停止了。④ 此后直到1936年,在三个重要因素的作用下,又恢复了苏联对中共的援助。第一,中共建立了稳定和可靠的根据地。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共中央决定把陕北作为全国革命的大本营。这样,中共就有了比较稳定的后方,可以接收资金发展自己。第二,双方的电讯联系得到恢复。1936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在陕北建立起一个可以用来接通与莫斯科电讯联系的大功率电台,双方重新建立起直接的电讯联系,这就使苏联向中共提供援助有了可能。第三,中共的经济状况需要资金帮助。中央所在地陕甘宁根据地,虽宜农宜牧,但地广人稀,经济落后,边区本身能够提供的财力有限。其他根据地也多在经济十分落后的各省边沿地区,基本上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农村环境。由于长期处于敌人的经济封锁中,一遇到社会动荡和自然灾害,根据地经济即难以支撑。因此,在双方电讯联系恢复后,中共立即向共产国际提出了援助申请。⑤1936年冬,苏联和共产国际的资金援助终于送来了,共产国际通过宋庆龄转交给中共中央5万美元。⑥ 抗战全面爆发后,尽管中共的财政情况较前有所好转,财政收入上可以依靠国民政府的抗日军饷和一些捐款等外援⑦,但中共仍然需要向苏联和共产国际寻求援助,这是由当时中共的经济状况决定的。1948年,中共西北财经办事处曾编写了一份关于《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的文件,根据这份文件可以大致了解抗战初期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情况:当时,陕甘宁边区经过长期内战,地主经济大部被摧毁了,虽然农民分得土地,但农村经济已破产,需要一定时间的休养生息。⑧而其他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情况又不同于陕甘宁边区,那里战争频繁,不像陕甘宁边区处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中,党中央确定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战争,即不断粉碎敌人残酷的“扫荡”和“蚕食”。因此,他们的生产自给率是很低的,财政基本上是靠中央支持。⑨ 基于这种经济状况,皖南事变以前中共确定的基本财经政策是力争外援,休养民力,医治内战创伤,积蓄力量,支持长期抗战。⑩因此,这几年边区人民的负担是很轻的,边区政府所征捐税只有进出口贸易累进税、皮毛税、盐税和救国公粮四种。以公粮来说,1938年至1940年全边区分别只有1.7万石、5万石、9万石,分别占当年细粮(小米)产量的1.4%、2.8%、7.6%。(11)另外,由于抗战初期边区政府对领导农民发展生产未引起大的注意,对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精神在思想上也不太明确,这些都导致对外援依赖的加大。(12) 抗战前几年根据地财政对外援依赖究竟怎样,笔者对此作了初步考察。1940年底以前,陕甘宁边区、各抗日根据地及军队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根据国共协议,国民政府发给的薪饷;其二是国内外进步人士的一些财力物力援助。(13)以陕甘宁边区为例,1937年7月至1940年底,其财政收入的半数以上均来自外援。(14)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外援中占最大比例的是国民政府提供的经费。抗战爆发后,根据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协议,中共军队经费由国民政府提供,“经费,军队照人数编制的一般规定发给,行政经费亦照规定发给,善后费用可由中央另发”。(15)关于国民政府拨出的军费数目国共两党记载不同:根据《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笔者统计1937年7月至1940年10月国民政府总共发出军费近3000万元;(16)根据《陕甘宁边区九年来财政收支报告》,约1640.7万元。(17)而这几年国内外爱国进步人士的捐助总共约811.4万元。(18)可以看出,不管根据哪方的记载,军费在外援中所占的比重都是非常大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