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3月,美国向反法西斯同盟的重要国家中国提供了5亿美元财政贷款。这笔贷款,一直被看作是美国给予中国的一种政治支持。美国国务院在给财政部的备忘录中指出,“目前向中国提供财政援助的决定性考虑是政治性和军事性的”。①因此,多年来学界主要从对中国抗战的政治、军事和心理支持来评价5亿美元贷款,而较少论述这笔巨款的财政功能和用途。 实际上,中美双方在签订5亿美元贷款协定时,即已明确规定此项财政援助的目的是使中国:“1.增强其金融货币银行及经济体系;2.资助并提高必需品之生产与分配;3.抑制物价之高涨,增进经济关系之稳定或阻止通货之膨胀;4.防范粮食及其他物品之囤积;5.改善运输及交通工具;6.推行社会及经济方案,以确保中国人民之团结;7.应付军事需要并采取其他适当作战步骤,藉使中国在抵抗共同敌人上之作战力量大为增加。”②可见,贷款除了给中国政治支持以外,主要是为了帮助中国平抑物价,制止通货膨胀,稳定战时财政,加强中国抗战的经济力量,以达到抗战的最后胜利。 5亿美元给中国以后,国民政府是如何运用的呢?为何采取出售黄金和公债的方法?这些重大决策是怎样讨论和出台的?政策实施的效果如何?这些问题尚未得到深入解答,本文将利用多方档案和统计数据予以探讨。 一、对美国五亿美元财政贷款使用的讨论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每年须支付巨额军费,并支出各项建设经费及难民救济款项等,财政支出陡增,但是收入却锐减。由于东南沿海富庶地区被日军占领,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大为减少。收支的剧烈失衡,引发了严重的财政危机。战争破坏了生产,也阻断了交通,导致军需与民生必需品严重缺乏,同时,市场上投机和黑市交易盛行,物价不断高涨,通货膨胀问题愈演愈烈。国民政府采取了各种办法来增加战时财政收入,如整理旧税、创行新税、实施专卖制度、发行公债、田赋收归中央并改征实物等,并向美、英、苏、法等国借款。为弥补财政赤字,国民政府不断增发法币,到1942年时,每月发行钞票35亿元,其发行率比一年前多出一倍。增发钞票暂时维持了财政收支平衡,却使法币不断贬值,财政情况越来越糟。当时,中国法币每“元”的官价汇率是5分美金,仅及战前的1/6,而在公开市场上的汇率,中国法币每元对美金合1分钱,以黄金算只合1/3分钱。③ 美国借给中国的5亿美元,仿佛雪中送炭。中国舆论界将其称之为“胜利与自由之借款”,希望它成为财政当局渡过难关的支柱。④如何利用好这笔巨款,以切实解救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困境,是一个重大问题。不论是国民政府官员,还是关心时政的社会名流、学者,都对这笔巨款的使用,表示了高度关注。蒋介石曾表示,要用5亿美元来“增强吾国之经济基础,换回吾国之法币,管制吾国通货之发行,稳定吾国之物价与战时生活标准,并将用于增加必要之生产”。⑤1942年2月7日,《大公报》举行经济座谈会,邀请经济专家各抒己见。紧接着,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在2月9日的第77次常会上,也展开了相关讨论。孙科发言说:“现在我们对于英美的贷款,是要想法来好好的运用,不是要拿来收回法币,更不要把钱送到外国去。”林森也提醒财政当局特别注意,“务须慎择外国专家的计划”,“不要听报上随便说的话”。⑥此后,财政部组织人员集思广益,各方都对贷款用途提出了多种意见和建议,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大讨论。 1.发行美金公债和美金储蓄券 国民政府在税收锐减、开支剧增的情况下,出现了严重的财政赤字,为了平衡预算和收支,国民政府只能靠银行垫款来增发法币,这无疑增加了货币流通的数量,大量游资充斥市场,官僚商人趁机囤积居奇,大搞投机,致使物价一再上涨,引发通货膨胀,法币一再贬值。针对市场上游资过多的情形,一些国民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主张利用5亿美元贷款发行美金公债和美金储蓄券,以回笼法币,减少法币流通数量,孔祥熙和宋子文等都是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孔祥熙提出,美金公债以美金还本计息,可保存货币购买力,而且公债一经大量销售,即能收缩通货,封存人民购买力,物价就会趋于稳定。募债所得法币也可用于拨解国库平衡预算;减少向政府银行借款,以收缩通货;拨出一部分办理国防工业增加必需品生产。⑦宋子文在与银行界人士讨论了利用美国借款的各种办法后认为,最简捷有效的方法是实行美金储蓄,储款人向代理所存入法币,照规定汇率折合美金收储户帐内,利息有美金保障,且按照美国通行利率,而法币折合美金的汇率,可以25元合美金1元为准。金融界人士认为采用这一汇率,不会影响法币的信用,反而会减低汇率,进行低利储蓄,可以显示美金储蓄的优势。⑧ 行政院经济会议秘书长贺耀祖则认为,运用外汇吸收法币最好的方法是发行金公债,他提出应改良以往公债发行的方法,以解决过去发行公债的诸种困难,如为期过长,脱手不易,资金呆滞,行市不明等等。但是,他认为公债发行易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对一般人民很少有吸收法币的实效,所以应该在公债之外发行金储蓄券,“所得之法币,缴存国库,还本付息的外汇由政府支给办理”。他认为金储蓄券期限较短,易于脱手,面额较小,利息较高,可以通过储蓄的办法来达到收缩通货的作用。⑨鉴于以前发行公债,人民销纳有限的经验,经济学家邹宗伊建议这次若要发行金公债,应该缩短还本付息的年限,最长不要超过十年,且应该废除抽签还本的方法,应该每半年还本一次,作二十次还清,并且比银行的利率稍高,这样就可以吸引人民购买公债。金储蓄券适合一般民众零星购买,其销路比金公债好,但也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即:金储蓄券与金公债的利率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金公债的发行对象大部分是殷实的富人和金融业者,可以采取派募的方式,金储蓄券的对象是一般大众,应该采取奖励及自由购买的原则;金公债由政府发行,所得法币可以用作战费,金储蓄券可由银行发行,政府用此次借款为保本保息的基金,所得法币可以用作生产及投资事业。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