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国12亿人生存的基础——耕地,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 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一 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4.3亿亩,人均耕地不足1.2亩,仅相当于世 界人均的四分之一。这就是说,我们用仅占世界百分之七的土地,养活着占世界 百分之二十四的人口。这就是我们的耕地国情。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 重视,作出了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指示和决定,1986年,为了制止乱占耕地, 滥用土地行为,发出了《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同年6月,全国 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我国的土地管理,特别是 耕地保护有了法律依据。1989年,对全国出现的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建私房 现象,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建私房的通知》。1992年,国务院针对全国各地出现 的“开发区热”等问题,发出了《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 所有这些措施,对保护我国现有耕地起到了重要作用,仅以1980年以来为例 ,“六五”期间,平均每年耕地净减少数730万亩,1985年全国净减少耕 地1513万亩,是历史上耕地减少最多的一年。“七五”和“八五”的前四年 ,全国每年耕地净减少数430万亩,全国耕地减少呈下降趋势。但是,我们应 该清醒的看到,一方面保护耕地的根本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十多年来出现的多次 反复就是证明。另一方面,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将有几大因素造成我国耕地继 续减少。一是各项建设继续占用耕地,按“八五”期间耕地年净减少450万亩 计算,到本世纪末将净减少耕地2250万亩;二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 ,按“八五”期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年占耕地500万亩计算,到本世纪末将占 用耕地2500万亩;三是人口增加需求耕地,按有关部门预测,全国人口每年 将增加1千多万,到本世纪末人口将增加5千多万,所需耕地5千多万亩。按以 上增减计算,到本世纪末,全国人均耕地将不足1.1亩。如果耕地锐减、人口 剧增的局面得不到有效控制,到下世纪中叶,我国人均耕地还有多少,这是一个 不难计算的数字。虽然可以开发部分耕地作为补充,但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有限 。据统计,我国目前尚有宜农荒地5亿亩可供开发,但这些荒地都是历史上长期 开发后所剩的“边角余料”,加之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水源、土质、气候 条件差,即使开发出来,可耕地只占15%左右,且根本不能与建设占用的优质 粮田相比;何况开发这部分土地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金从何而来。 因此,靠开发也无法弥补耕地的减少。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形势。 二 我国的耕地保护工作为什么会多次出现乱占滥用的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原 因:一是观念问题。我国长期实行土地公有制,加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 按需分配”,计划调拨,与所有者、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不挂钩,这就给了人们一 种误导,土地只是资源而不是资产。即使改革开放后实行耕地的承包经营,但并 未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也就不可能树立保护耕地的自我意识。二是使用制度问 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耕地属集体所有制(国营农场除外),其代表为村 民委员会,耕地的使用者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这种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所有 者和使用者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法律并未具体规定,因此,也就不可能形成保护 耕地的自律机制。三是管理体制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是政府集“制定 管理办法”、“下达计划”、“审批土地”等于一体的管理体制,加之法律规定 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的强制性,就很难有效的保护耕地,在以创造:“本届政府 政绩”为标志来衡量地方领导优劣的今天,耕地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这种短期行为 的牺牲品。 三 对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党和国家领导人早已从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 社会稳定”、“治国安邦”、“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生命线”、“战略问 题”的高度作了阐述,应该是我们警觉的时候了,为了不使耕地问题成为我国的 第二个人口问题,为了给我们的子孙后代保留生存的空间,只有全方位改革土地 使用制度,才是根本出路。 以改变国有土地无偿、无限期、不流动的使用制度为有偿、有限期能流动的 使用制度为目标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只有国有土 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而没有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改革就不能深化,耕地就得 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在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大力推进集体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其主要思路是:首先,要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租赁制 。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立土地租赁制是改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我国现 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在法律上并不拥有所有 权的全部形式,而只是管理、经营。这种所有权形式已经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