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学院金融发展研究所 郝继伦) 我国现存的以“计划主导型金融双轨制”为基本特征的金融制度严重滞后于 变化了的经济基础,推进金融制度市场化变革已是内在必然。但我国的金融制度 创新只能在诸多约束下寻求稳定的改革方式,以“市场主导型金融双轨制”为近 期改革目标。在“计划主导型金融双轨制”向“市场主导型金融双轨制”过渡的 模式选择上,笔者提出“体制内存量横向分解”的变革逻辑。 一、“计划主导型的金融双轨制”:对我国金融制度现状的总体评 价 考察我国18年的金融制度变革轨迹,始终以组织机构分设、中央与地方分 权与集权、体制外金融增量演进为核心主线。这种典型的渐进式改革逻辑对我国 金融制度产生的绩效是“量”急剧扩张的同时“质”却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具 体言之,一方面,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创造与货币供给愈来愈成为经济增长的基 本支撑与推动因素,1995年金融资产总量较1978年增加18倍,金融相 关比率即金融资产总量占GNP的比重1995年已达279.3%(据各年《 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推算),在社会融资总量中,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媒介的比重 达85%以上,银行信贷资金占企业资金平均比重的80%以上,“金融”是宏 观经济运行中最活跃、最敏感、最引人注目的变量,同时也是牵动宏观经济波动 的最直接因素。另一方面,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制度的实质是金融运行规 则特别是资金的配置机制。从这层意义讲,18年的金融改革在使金融总量迅速 扩张的同时,却未使金融结构与金融制度安排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大量金融资源 仍通过旧的融资方式与渠道进行低效配置,经济的超高速增长仍主要靠银行资产 总量扩张来维持。这种以“量”的扩张而非“质”的变化为基本特征的显著而不 深刻的渐进式金融改革逻辑所引致的我国现行金融制度呈现一种典型的双轨特征 ,并且具有强烈的计划主导型色彩。具体表现如下: (1)从基本的资金融通关系看,随着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金融成份的出现和 直接金融的成长,社会资金融通配置交易关系中注入了某种程度的市场化成份, 但从总体上看,信用集中于国家和货币资金按信贷计划自上而下的配给制格局仍 居主导地位,国家银行与国有企业间的融资交易仍以信贷资金“供给制”为基本 特征。(2)从金融结构看,18年的金融改革,在传统的四大专业银行体制以 外新生了十余家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商业银行以及数量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 些民营金融主体虽然在经营运作方面尚有待规范,但基本是以市场为依托,按价 值规律和资金供求规律来配置社会资金,但在整个宏观金融格局中,民营金融成 份的力量依然十分薄弱,四大专业银行垄断分割储蓄——信贷市场的特征依然十 分明显。目前,四大专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占全国金融资产的84.7%,从业人 员占全国金融从业人员的90%,金融网点占全国金融业务网点的98%。(3 )从货币资金的价格——利率来看,体现为政府推动与市场推动双轨并存状态。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生产资料价格和生活消费品价格都已基本放开,由市场调节 ,而唯独资金价格——利率仍然是双轨价格,计划利率与市场利率并存。即一方 面国家对专业银行实行比较严格的计划性利率政策,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均由国 家以计划方式确定,难以有效反映社会资金供求和稀缺程度;另一方面,传统国 有金融外滋生了富有活力的民营金融成份以市场为依托,按社会资金供求和稀缺 程度决定资金价格,执行市场利率。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利率决定着人们拥 有实物生产要素份额的大小,利率的双轨并存则正好提供了人们不合理地扩大实 物生产要素的“寻租”空间。目前,金融“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资 金体外循环严重等都可以在利率双轨制上找到答案。(4)从专业银行的业务性 质来看,十多年的金融改革使四大专业银行具有了相当的内在趋利动机,以市场 为导向的商业化经营的业务比重不断上升,但专业银行仍然承担相当比重的政策 性业务,虽然货币当局曾在1994年组建三家政策性银行,试图通过机构分设 来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但就目前实际效果评判,专业银行经营 中仍是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双轨并存,相当的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和巨额政策 性金融存量以及对亏损或半亏损国有企业的周转营运资金和“安定团结贷款”仍 由专业银行承担。(5)从宏观金融调控机制来看,间接性金融宏观调控的作用 不断强化,特别是1996年4月1日推出了公开市场业务,但应当看到,我国 仍然实行信贷计划为主的直接调控方式,当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大的波动时总是 不得不借助于刚性的计划和直接行政方式来控制金融机构的行为和信贷投放数量 、方向,致使整个经济金融运行迄今尚未跳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 综上可见,我国的现行金融制度呈现典型的计划主导型的双轨制特征。一方 面,金融运行中引入了相当的市场化特征,另一方面金融资源配置仍以计划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