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加恋爱”作为流行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左翼小说中的一种题材,在各种现代文学史著述里被普遍使用。但是,多数研究者都把它当成了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而很少对其加以(并非不必要的)界定,这样就难免造成某种模糊与混乱。这种情形已有研究者注意到,在2008年第五期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上,就发表了熊权女士的文章《论“革命加恋爱”概念的历史建构》(以下简称“熊文”),该文试图“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合理的‘革命加恋爱’概念”①,认为“革命加恋爱”是一个经由不同历史时段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可惜的是,熊文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却存在着疏忽,甚至导致对这一概念的历史建构过程认识的偏差。 本文即试图重新梳理“革命加恋爱”这一概念的产生过程,并考察它的最初含义,同时探究这种文学现象受到批判的真正原因。 一、从“革命与恋爱”到“革命加恋爱” 一般认为,较早对“革命”与“恋爱”题材的小说进行概括、评价的是钱杏邨,被列举的批评文本则是他发表在《太阳月刊》1928年第二期上的《野祭》书评②。但是,在之前的《太阳月刊》创刊号的《编后》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评价:“孟超在《冲突》里所表现的,更是现代的一个大问题,——革命与恋爱的冲突;在这一篇里是革命战胜了恋爱。”③这可能是“革命与恋爱”一语第一次在评论中出现。当然这只是编者对该期刊物上所登载作品的简评,真正对这一题材进行较为详细的描述与分析的,还是钱杏邨的《野祭》书评,他在该文中说:“现在,大家都要写革命与恋爱的小说了,但是在《野祭》之前似乎还没有。”④后来的研究者一般都将蒋光慈的《野祭》视为“革命加恋爱”小说的开山之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钱杏邨的这段评论有关。 “革命与恋爱”小说最初是指蒋光慈、孟超等人的作品,此外通常被视为这类小说的突出代表的,还有洪灵菲的《流亡》、《前线》,丁玲的《韦护》等等。但实际上,“革命与恋爱”小说的创作在1920年代末已经形成了一个潮流,而且无论是读者还是左翼评论界,对这类作品的评价也基本是正面的。当然反对的声音也不是没有,比如1928年3月的《文化批判》上就载有读者来信,指责蒋光慈某些作品“内容仍然带有布尔乔亚的意识形态和传统思想”,所写革命是“学生式的浪漫”,使人读了可能反而讨厌革命,⑤不过这样的声音在当时并非主流。 然而到了1930年代初,情况却发生了变化。1931年11月,由冯雪峰执笔的左联执委会决议《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新任务》中,提出必须抛弃那些“定型的观念的虚伪的题材”,而“恋爱和革命的冲突”就作为此类题材之一而被列举(此外还有“身边琐事”、“小资产智识分子式的‘革命的兴奋和幻灭’”等等)。⑥次年4月,左翼文坛上又发生了一个重要事件:茅盾、钱杏邨、郑伯奇、瞿秋白、阳翰笙五人为阳翰笙的小说《地泉》再版本作序。熊文称这次作序是“集中批判‘革命加恋爱’公式”,但实际上,在这五篇序言中涉及“革命”与“恋爱”的只有一处,他们真正“集中批判”的,其实是“革命的浪漫蒂克”,二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应该混为一谈。有意思的是,五篇序言中唯一一段批评“革命与恋爱”小说的话,恰恰出自此前曾经热烈赞扬蒋光慈作品的钱杏邨笔下:“书坊老板会告诉你,顶好的作品,是写恋爱加上点革命,小说里必须有女人,有恋爱。……至于那些因恋爱的失败而投身革命,照例的把四分之三的地位专写恋爱,最后的四分之一把革命硬插进去。”⑦批评的口吻相当严厉,而且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到“革命加恋爱”一语的雏形了。 过了两年多以后,茅盾于1935年1月1日的《文学》第4卷第1号上发表了一篇《“革命”与“恋爱”的公式》,回顾这类题材小说的发展史。在他看来,这类小说在最初阶段是“指出了‘恋爱’会妨碍‘革命’,于是归结为‘为了革命而牺牲恋爱’的宗旨”,并说“有人称这样的作品为——‘革命’+(加)‘恋爱’的公式”⑧。其实我们基本可以断定:第一次明确总结出“革命加恋爱”这一“公式”的,正是茅盾的这篇文章。紧接着,茅盾又总结了“革命与恋爱”小说之后的两个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革命决定了恋爱”,表现为几个男性追逐一个女性,而女的挑中了最“革命”的一个男性;第三阶段是“革命产生了恋爱”,表现为从事革命工作、志同道合的男女自然而然地成熟了恋爱。茅盾称后两类小说为“‘革命’×(乘)‘恋爱’的公式”⑨。 显然,在茅盾那里,“革命加恋爱”仅指“革命与恋爱”小说的三种模式之中的一种,即所谓“革命与恋爱的冲突”,但在后来的文学史中,“革命加恋爱”则基本变成了描写“革命”与“恋爱”题材的小说的总称,而熊文在引用茅盾的这篇文章时,同样没有注意到这样的区别。诚然,如熊权女士所说,“革命加恋爱”的概念本来就是在历史中逐渐建构起来的,不能把它当成一个确定的、本质性的概念,因此我们不能说后来的文学史著作中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当我们对史料进行分析、梳理以求较准确地把握一个概念的时候,却不应该不注意这类细节。 从“革命与恋爱”到“革命加恋爱”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含义却大相径庭。“革命加恋爱”的“加”字,本身就突出了其作为“公式”的性质,所以,这样的命名其实是包含着明显的批判意图的,反映了一类曾经流传甚广的小说的评价史的演变,忽略了这一变化,就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妨碍我们认识这种文学现象的复杂性。 二、“革命与恋爱”、“革命的浪漫蒂克”和“创作方法”的流变 通过对“革命加恋爱”这一概念产生过程的简单梳理,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以下两个问题:其一,既然“革命与恋爱”题材的小说曾经风行一时,并拥有大量的读者,那么左翼文坛为何在1930年代初会突然之间群起而攻之呢?如果说这仅仅是因为其公式化、概念化的弊病,那么批评家们在此前又为何没有发现?其二,茅盾发表《“革命”与“恋爱”的公式》的时候,这类小说的流行早已过去(按照茅盾自己的说法,这类小说早在1931年丁玲发表《水》的时候就被“清算”了⑩),他为何突然之间有了这样的冲动,来为一种昔日的文学现象重新“命名”?这就不得不考察批判“革命与恋爱”的现实语境,尤其是左翼文坛先后引入的各种文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