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37-324X(2011)-05-45-50-06 自上世纪末现代性理论在中国的思想文化界盛行以来,批评界就常用“现代性”这一概念来描述中国文学的价值意义,它因而也理应成为解读中国商界小说叙事现代转型的关键词。“现代性”其实是一个关涉西方现代社会乃至世界的整体性问题,它涵盖的内容极其广泛,其确切定义并不清晰。它往往被解释为“代表我们这个历史时代特色的一种‘文明的形式’,一种‘精神状态’”[1];“它所拥有的一个基本含义,即它是西方社会现代化的一种综合的价值体现”[2];它“就是促进社会进入现代发展阶段,使社会不断走向科学、进步的一种理性精神、启蒙精神,就是高度发展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就是一种现代意识精神,表现为科学、人道、理性、民主、自由、平等、权利、法制的普遍原则”[3];“不管是把现代性看成一个方案(哈贝马斯),一种态度(福柯),还是一种叙事(列奥塔),都表明了现代性是一种价值取向和思想活动”[4]。基于此,“现代性”也就被学者们视为现代历史中形成的一种规范和理想,这种规范和理想反过来支配着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变迁。“现代性的价值根基就在于它的普遍主义;就精神品格而言,在于它的反思性;就外在化的历史存在方式而言,在于它的断裂性。”[5]由此推论,作为一种人类走向文明的理性精神和全新的思维模式,现代性对于中国文学的重大影响不言而喻;现代性既是文学现代化的产物,也是文学变革的引擎;文学的审美现代性,主要体现为理性的反思和批判精神,其中“断裂”是其存在表征,它既表达激进的思想,表达现代性急迫的历史愿望,又对激进表示怀疑和反思,常常在反抗历史断裂的同时,遮蔽和抚平历史断裂的鸿沟。正是从现代性之于文学的影响力出发,陈晓明先生指出,现代性使文学的历史行程“具有方向和形状,使它在具有历史连续性的同时,又包含着内在的分离和关联,转折和断裂”[6]。这无疑也意味着,现代性为考察中国商界小说的叙事传承及其现代转型提供了学理依据和诠释角度,而反过来,商界小说叙事变革本身也诠释了现代性的品质。 一、中国商界小说的叙事沿革 检阅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商界小说的身影几乎闪现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其价值取向、思维观念和审美特性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着深刻的嬗变,因而鲜明体现了它所处的时代基本特征。以邱邵雄先生对于中国商贾小说发展源流的考察为据,唐代乃中国商贾小说的萌芽期[7],而此前,重本抑末的封建思想体系扼杀了文学表现现实的常理,商人群体在小说创作中是完全被遮蔽的对象。唐代,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仍在继续推行,但社会的商品经济已挣脱南北朝残破封闭的局面并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在其影响下,商贾小说开始萌芽,且大多篇幅短小,描写简陋,道德说教意味较浓。这些小说一方面承继了魏晋时期小说“搜奇记逸”的志怪色彩,或述神仙商人以超人的力量参与商业经营,能世间凡人所不能;或言肉眼凡胎商人得遇能量无限之神仙,大胜于商场。作品多借助于神仙超人的力量对人世间商人的善恶予以痛快淋漓的奖惩,蕴含浓烈的神仙鬼怪气。另一方面,唐代商贾小说也张扬了魏晋小说的志人之风,散发着人间烟火味,从凡夫俗商、仁商义贾到贪婪恶商无不有所描述。作品忠实记录商人的生存状态,客观表现商人经商求利的天性和求利低贱的社会意识,如实反映商人以富求贵、回归农本的价值追求,在褒扬商人重义轻利的高尚的同时,对于商人不义的诅咒式的宿命报应,成为了作者表达价值评价和情感倾向的常用模式。 宋元时期,中国人口增长,城市规模和商业资本扩大,商品经济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前景,人们的思想观念乃至整个社会风气也随之发生了深层次的历史性改变,商人的政治地位与前代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与此同时,“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之道成为禁锢社会民众的思想枷锁。在这特定的社会经济文化土壤中,宋元商贾小说根植于丰富多彩的商业经济与商人生活现实,在承续前代商贾小说重义轻利核心价值导向的基础上,突破理学家陈腐的伦理思想观念,着力于“为市井细民写心”。作品一方面着重落墨于商人的家庭生活、婚恋情爱,肯定合理的人欲,塑造了一大批敢于突破封建伦理规范、大胆追求欲望满足的商人;另一方面从以理制欲视角,坚决否定过度放纵的欲望,并通过表现放纵欲望与飞来横祸的关系,强化其“罪欲”倾向。此时期的商贾小说篇幅变长,故事情节加强,人物描写也更细腻生动,特别在刻画商人的内心世界、反映商品交易的活跃对社会人伦关系变化的影响等方面较有建树,但商人的商业经营活动是作品表现的盲点,这对于揭示商人形象的特质与文化价值无疑是一种阻碍。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尤其是东南沿海的开发和迅速繁荣,使中国开始萌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商从贾成为一时之兴,正如张翰在《松窗梦语》里所言,商贾贩夫“趋利欲,如众流赴壑,来往相续,日夜不休”,“财利之于人,甚矣哉……虽蔽精劳形,日夜驰骛,犹自以为不足也”。这动摇了“本贵末贱”的传统价值观念,人们开始接受“农商为国之根本、民之命脉”的理念,并从经商致富、蓄资致仕的通途中展望美好前程。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明清商贾小说顺时趋势,在拓展观照商人群体的艺术视野的同时,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叙事观念与叙事风格:一是肯定商人重商的价值取向。明清商贾小说最引人注目之处,是表现商人群体由此前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自贱”而趋向尊重。譬如汪信之“不致千金,决不还乡”(《古今小说卷39:汪信之一死救全家》);文若虚不惧失败,将贸易活动做向海外(《初刻拍案惊奇卷1:转运汉遇巧洞庭红》);就连西门庆在演绎自己贪赃枉法、荒淫纵欲的畸形人生时也在固守从商本业(《金瓶梅》);而《二刻拍案惊奇卷37》中有一段话最具代表性:“徽人因是专重那做商的,所以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只看你所得归来的利息多少为重轻。得利多的,尽皆爱敬趋奉,得利少的,尽管轻薄鄙笑。犹为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小说如此刻画商人们的价值追求与职业选择,既传递了社会价值观移位的时代信息,同时也在叙事理性层面上表现出有悖于传统的新的思维走向。二是多角度地刻画商人的经营谋略。社会与人生价值观变易带来的自尊与自信,使传统商人在经营理念上呈现出多彩的风貌,这种风貌导引出经营谋略的不拘一格。仅从冯梦龙《醒世恒言》里的描述看,卖油郎秦重讲究“诚”、“信”二字,他因而赢得的不仅是生意的兴隆,更有名满京师的花魁娘子的钟情与下嫁(《卖油郎独占花魁》);刘德以和衷为贵,赈乏济贫无所不为,刘德的人格与他的酒店一道对顾客产生了“特殊魅力”(《刘小官雌雄兄弟》);同样是经商之人,施复以义取利,生意越做越红火(《施润泽滩阙遇友》);义仆阿寄则凭借勇气与勤奋终获成功(《徐老仆义愤成家》)。明清商贾小说视野中的商人们就这样运用不同的经营之道开基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三是大胆张扬商人的生活理想。多少世纪以来,封建统治积淀的抑商之风已使商人饱受压抑与痛苦,官本位的现实更使经济地位提升后自我意识觉醒的商人有参政的渴望,这一方面为获取政治权力以保护和扩张自己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为满足市井小民的崇官心理,光耀门楣。于是,郭七郎有“鸦飞不过的田宅,贼扛不动的金山”,为“博得个腰金衣紫”,花五千两银子换了张“横州刺史告身”;义仆阿寄通过捐纳令寡妇之子跻身于土人行列;西门庆虽有泼天富贵,虽然嘲弄文人,内心深处依然希望儿子以科举入仕;而蒲松龄小说里的商人致富后也大都弃商业儒,或课子入仕。商人生活理想的另一层面是获得横财。上述种种足以表明,相对于此前的创作,明清商贾小说叙事既有传承更有变革,尽管商业经营活动过程依然不是作品结构故事的基本环节,但它所表现的关乎商人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审美经验却都凸显了此时期独具的时代特色;同时,作品承袭前代,多采用白话章回体形式叙事,既迎合了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味,也彰显了商贾小说特有的世俗性与市井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