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1年7月19日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4.85亿。根据调查,现有文学网民人数达2.27亿,约占网民总人数的47%;以不同形式在网络上发表过作品的人数高达2000万人,注册网络写手达200万人,通过网络写作(在线收费、下线出版和影视、游戏改编等)获得经济收入的人数已达10万人,职业或半职业写作人群超过3万人。在网络作家队伍中,男女作者比例基本持平,18-40岁的作者占75%,在读学生约占10%。网络作家分布相当广泛,边远落后地区占有一定的比重,这对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具有重大意义,但优秀网络作家仍集聚在北京、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海外留学生创作群体人数虽然不多,但整体作品的质量明显处于领先位置,很多网络作家曾有国外留学经历。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70%以上的网络作家是理工科出身,而非传统的文科出身。业余作者从事的职业非常广泛,有公务员、教师、军人、工人、农民等。随着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丰富和多样化,以及用户群体的不断壮大,网络文学逐渐成为网民互联网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学作家通过互联网发表和传播作品;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先后将网络文学纳入参评范围;线下出版社与文学网站积极合作出版书籍;网络文学影视和游戏改编等等。总之,网络文学在创作主体、流通渠道、用户参与等方面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已成为中国当代文学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年度重要事件与现象 近年来,由于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交流频繁,双方互相了解逐步深入,加之理论评论界和传媒对网络文学的关注由现象转向实质,这些都对网络文学的自我提升发挥了助力作用。早几年的跟风、追潮写作现象明显减缓,网络文学开始向纵深发展,有作为的网络作家普遍都在思考如何保持旺盛创作力的问题,这说明传统写作对网络写作的影响力有所增强。可以预见,网络文学这个原本大而化之的概念终将被切分成若干条目,并逐步融入当代文学主流。我个人认为,在未来10年时间里,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互相影响将成为整个文学领域的主流态势。从当代文学发展的角度看,这无疑对文学生态的改善大有裨益,因为包容性乃是文化创新的基本要素,对于今天这样一个纷繁、芜杂的社会现实尤其如此。透过2011年网络文学领域发生的事件和现象,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官方机构、传播渠道等社会力量的高度关注下,网络文学已逐渐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即以大众性为主导,以商业化为推手,以创新性为方向,在拓宽类型化文学的疆域、提升文学阅读公共性的同时,逐步实现与传统文学的融合。 1.中国作协组织“网络作家与传统作家结对交友”活动。8月4日,36位作家、评论家相聚中国作协,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结对交友”座谈会。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冰主持会议。中国作协副主席、国务院参事张抗抗,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崎嵘,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以及全国网络文学重点园地联席会议代表等60人出席会议。此次活动表明中国作协支持并期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态度,希望网络作家与传统作家“结对交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繁荣我国文坛。 2.广东网络文学院成立,全国首家网络文学评论刊物创刊。12月13日,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林雄,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崎嵘出席广东网络文学院挂牌仪式暨《网络文学评论》杂志首发式。作为全国首家网络文学评论刊物,《网络文学评论》设有以下主要内容版块:特约·网事(网络文学历史和发展的深度概述)、聚焦前沿(最新网络文学作品评介)、在线类型(针对类型作品的新锐评论)、热点现象(网络文学热点现象分析)、高端研究(网络文学发展趋势把握)、文本欣赏(优秀网络文学作品选载)(限于网络版)、全球对话(世界视野中的网络文学)、专题·研讨(网络文学主题会、作品研讨)、今日论坛(短评、言论、热帖)、网文言说(网络文化评论,涵盖影视、动漫、音乐、游戏等)。 3.网络文学再掀影视改编热。继2010年的《美人心计》、《杜拉拉升职记》、《山楂树之恋》、《和空姐一起的日子》之后,2011年,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再推高潮。《失恋33天》、《遍地狼烟》、《步步惊心》、《钱多多嫁人记》、《甄嬛传》、《裸婚时代》、《白蛇传说》、《倾世皇妃》、《千山暮雪》先后公开播映,大量采用网络小说元素的影视作品《钢的琴》、《宫》、《画壁》等,引起观众广泛关注。《纳妾记》、《刑名》、《搜索》(原名《网逝》)、《帝锦》、《庆余年》等小说改编后已正式开拍,《九克拉的诱惑》、《极品家丁》、《回到明朝当王爷》、《大魔术师》、《熟女那二的私房生活》等一批作品,已被多家影视公司购买。超人气热门作品如《鬼吹灯》、《斗破苍穹》等或将进入超级大片制作市场。业内预计2012年银幕、荧屏将再掀网络文学热潮。 4.网络文学版权维护进入法律实施阶段。5月10日,盛大文学起诉百度公司侵权盛大文学旗下五部知名网络文学作品一案,由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涉诉作品的信息传播权仅归于盛大文学的状况下,依旧未及时删除侵权信息或断开链接,构成间接侵权;同时百度公司通过百度WAP小说搜索对WEB页面进行技术转码,并非只是引导用户到第三方网站浏览搜索内容,而是替代第三方网站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属于复制和上载作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法院判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所有侵权行为;同时,判决百度公司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44500元。6月27日江苏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对从事网络文学盗版侵权行为的万松中文网及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定万松中文网及其两名主要负责人犯有“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该网站两名主要负责人三年及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关闭万松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