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年前,因沈从文与苏汶等人的那场争论而引发的“海派”“京派”的划分,乃至鲁迅也参与了论战,最终却演变成对文学流派的定性和定位,实乃二十世纪的一场阴差阳错、因祸得福的文化现象。说它“阴差阳错”,是因为本是一场相互指摘的文化层面的争论,却被后人越来越演变成一种较狭隘的纯美学意义上的文学风格之区别,其文学的学术意义远远大于它的文化意义了;说它“因祸得福”则是这种变化却对丰富文学史的描述很有帮助,同时,也对后来的流派创作有所裨益的。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其意义演变背后潜藏着的和被遮蔽了的巨大的文化批判内涵。 其实,鲁迅对于这场争论的总结是最有独到见解的,他从宏观的角度来评判这种地缘文化流派的划界,其所指是十分明确的——文人作家的文化与文学价值立场是和与其依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有着密切关系的。这也许就是他写那两篇著名杂文《“京派”与“海派”》①和《“京派”和“海派”》②的初衷。两篇文章只有一字之差,却有相同的文化寓意——对两种文化流派的弊端作出深刻的批判。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沿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但从官得食者其情状隐,对外尚能傲然,从商得食者情状显,到处难以掩饰,于是忘其所以者,遂据以有清浊之分。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国旧习,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的眼中跌落了。”③为什么鲁迅的这段话会在两篇文章中反复出现呢?显然,它是鲁迅判断这一文化现象的核心观念所在,其答案是明确的——“帮闲”是“京派”文人谋事的特权;“帮忙”则是“海派”文人谋食的责任。这种“帝都”文化心态和“租界”文化心态贯穿于二十世纪,其中“租界”文化现象虽然在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年代末有所消遁,但是那种文化心态却作为一种文化基因保存在“海派”文人的体内,直到二十世纪末的九十年代才又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 无疑,在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虽然进入现代社会的中华民国已经十几个年头了,但是,其国体和政体还留有十分明显的农耕文化的印记,君主思维和皇权意识还很强大,所以才会在无形的封建体制中豢养着一大批御用的“帮闲”文人。殊不知,只要这样的生态环境还没有消除,那么,这样的文人也就会永远存在。一个国家的首都可能是最能够反映出该国的主流文化形态的,身处“帝都”才能有资格成为这个流派的成员,这是先决条件,所以,鲁迅强调“在京者”是很重要的,它突出表现的是存在的文化生态环境。 同样,鲁迅强调“海派”时,冠以“沿海者”这一前提,就是进一步凸显文化环境决定其文化态度的理念。在中国社会被迫进入现代以后,其商业文化经济在沿海地区日益发达,使上海成为了亚洲,乃至于全世界的重要港口和金融中心,十里洋场造就了现代大都会资本文化和消费文化的显著特征,因此,必然会滋生出一大批为其张目和服务的“帮忙”文人来。与传统的“帮闲”文人不同的是,除了服务对象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他们毫不在乎封建士大夫那样遮遮掩掩式的假道学文人做派,而是或明或隐地表达了自己商业化的价值立场和态度,其谋利的目的是很明显的,这个源头最早可能要追溯到清末民初“鸳鸯蝴蝶派”文人靠写作发财的行状了。于是“情状显,到处难以掩饰,于是忘乎所以”就成为他们不屑、抵抗和冲击传统文人习气的文化姿态。当然,他们在二十世纪初的社会中还不可能占据主流话语的位置,因为“重农轻商”、“重义轻利”仍然是中国封建士大夫“帝都”文化语境中的核心观念,它才是占据统治位置的主流意识形态,因此“鸳鸯蝴蝶派”之流被打入文学的另册就不足为奇了。 作为研究二十世纪文学流派的大家,严家炎在其著作中很有深意地引述了沈从文在《论中国的创作小说》里的一段话,也许可以从中窥见到当时许多人对“海派”文人的代表性评判吧:“……从民十六年,中国新文学由北平转到上海以后,一个不可避免的变迁,是在出版业中,为新出版物起了一种商业的竞卖。一切趣味的俯就,使中国新的文学,与为时稍前低级趣味的海派文学,有了许多混淆的机会,因此……创作的精神,是逐渐堕落了的。”④对商业文化的盲目抵制,是传统文人本能的文化排拒,然而,这种反抗是反现代、反文化、反文明的,这种对现代性的恐惧感只能给文学的发展带来封闭性的后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封闭性是被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主流意识形态所认可并接受的,虽然沈从文本人同样也遭到了政治上不公平的待遇,但是这种传统文人滞后于时代前进步伐的落后意识却是不可取的价值观念。显然,包括鲁迅在内的一些新文学的大家们对“海派”文人的否定性判断也是有局限性的,应该看到这把双刃剑的两面性。 也许,鲁迅对“京派”和“海派”的定性与定位有些过于尖刻,但是,其中之文化深意却是另有意图的,可是近八十年来不为世人所认真探究,尤其是在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的几个关键性的历史节点上,“京派”文人和“海派”文人们的种种文化表演可谓精彩纷呈,足可以写就一部两派文人的表演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