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11)05-0113-06 近现代文白之争的最终结果是白话取代文言,成为汉语书面语。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一结果是必然的。但之所以在近现代发生,则又有它的特殊性。反思这一过程,能够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白话的“白”是说的意思,“话”指所说的话,总的来说,白话就是口头语言的意思。作为书面语言的白话文,是建立在唐宋以来北方话的基础之上的。文言的意思则是只见于文而不口说的语言。从根源上说,文言也是建立在口语的基础之上的。只是这口语是先秦人的口语。文言在先秦口语的基础上形成之后,其形式就固定下来,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也有变化,但基本的词汇、语法、修辞体系等却没有大的改变。而口语的变化则快得多,在魏晋时期,就与先秦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到明清特别是近代,口语与文言几乎成了两个不同的表述系统,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普通民众,不仅无法使用文言,甚至连听懂文言都存在一定困难。言文的长期分离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知识与文化很难进入下层人民的手中。这种现象引起了一部分有识之士的不满,他们要求进行文字改革,走言文合一的道路。实际上,明代中期李贽提出“童心说”,强调真情,就隐含了言文合一的思想。因为形式与内容是同一的。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想的是白话,自然也要用白话说出来。李贽的追随者,明代文人袁宏道自陈:“予每检《十三经》或《二十一史》,一展卷,即忽忽欲睡去,未有若《水浒》之明白晓畅、语语家常,使我捧玩不能释手者也。”他指出,“今天下自衣冠以至村哥里妇,自七十老翁以至三尺童子,谈及刘季起丰沛、项羽不渡乌江、王莾篡位、光武中兴等事,无不能悉数颠末,详其姓氏里居,自朝至暮,自昏彻旦,几忘食忘寝,讼言之不倦。及举《汉书》、《汉史》示人,毋论不能解,即解亦多不能竟,几使听者垂头,见者却步。”[1](P184)明确肯定了白话对文言的优越性。1868年,黄遵宪在《杂感》一诗提出,“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认为“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①正式提出了用白话写诗的主张。 另一方面,在近代,文言阵营内部也有不少人意识到了文言脱离民众、脱离现实生活的问题,试图在不改变文言的基本规则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程度的变革。如林纾用一种经过改革了的富有表现力的文言文来翻译外国文学作品。这种语言仍是文言,但尽量避免那种难懂的词汇和复杂的句式,重视形象,吸收外来语和民间语言。梁启超运用自创的“新民体”宣传民众,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林纾的翻译语言一样,“新民体”也没有脱离文言的整体框架,但在句式、词汇方面比林纾的“翻译体”更接近日常口语。这些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传统文言的冲击。 但是,黄遵宪等人的主张在当时并未能得到广泛的响应。林纾、梁启超等的文言革新也未能动摇文言的根基。这里有两个因素值得考虑。其一,在一种语言内部做一些小打小闹的改革,无法在根本上改变这种语言的性质。其二,也是更重要的,语言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它植根于它所产生、发展的文化之上,而文化又是与它所由产生的社会密切联系着的。文言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它的命运实际上是与传统文化的命运紧密相联的。在传统文化仍然受到国人的信仰与尊敬的时候,要动摇文言的根基是不可能的。只有当传统文化遇到危机,国人对传统文化的信念与尊敬受到动摇甚至轰毁的时候,文言才可能失去其不可动摇的尊贵地位。这一时机在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到来了。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使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弊病暴露无遗,国人对传统文化的优越性产生怀疑,开始反思传统文化的不足。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文言也自然受到怀疑与攻击,作为这种怀疑与攻击的结果之一,白话文运动就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 实际上,白话文运动的提倡者,也主要是由两类人所组成。一类是传统文化的反思与改革者如梁启超、裘廷梁等人,一类是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否定者如陈独秀、胡适等人。陈独秀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指出,那些非难《新青年》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他旗帜鲜明地指出:“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即使是那些看起来比较极端的观点:如钱玄同废汉字的主张,实际上还是因为“自古以来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页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两先生的臭味”[2]。正因为与文言联系着的传统文化与新文化格格不入,因此就要在否定旧文化的同时否定文言。可见,白话文运动产生在甲午战争中国失败之后,不是偶然的。 近代白话文运动实际上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主要提倡者有梁启超、裘廷梁等人。高潮则形成于1916年《新青年》创刊之后,主要提倡者有陈独秀、胡适、蔡元培、钱玄同、刘半农等人。 梁启超等人主要是从改良的角度提倡白话文的。梁启超认为,“古人文字与语言合,今人文字与语言离,其利病既娄言之矣。今人出话,皆用今语,而下笔必效古言,故妇孺农氓(田民),靡不以读书为难事,而《水浒》、《三国》、《红楼》之类,读者反多于六经。……今宜专用俚语,广著群书,上之可以借阐圣教,下之可以杂述史事,近之可以激发国耻,远之可以旁及彝情,乃至宦途丑态,试场恶趣,鸦片顽癖,缠足虐刑,皆可穷极异形,振厉末俗,其为补益岂有量耶!”②[3](P54)这里所说的“俚语”也即白话,民众日常生活语言。运用白话,可以使广大民众读懂,发挥更好的效益。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上之可以借阐圣教”这一论断。“圣教”这里无疑是指中国传统经典特别是儒家经典,可见梁启超并不反对传统文化。就文学来看,梁启超认为,“文学之进化有一大关键,即由古语之文学,变为俗语之文学是也。各国文学史之开展,靡不循此轨道。……宋后俗语文学有两大派,其一则儒家、禅家之语录,其二则小说也。小说者,决非以古语之文体而能工者也。本朝以来,考据学盛,俗语文体,生一顿挫,第一派又中绝矣。苟欲思想之普及则此体非小说家当采用,凡百文章,莫不有然。”[4](P82)梁启超在这里提出了小说应当使用白话的两大理由。一是小说用文言写作难工难好,二是小说的力量在于它的普及性,而如果用文言,其普及性就要大打折扣。因此,要普及思想,教育群众,改良群治,就必须使用白话。而且不光是小说,其他体裁的文章也应使用白话。这样,梁启超便把白话使用的范围从小说扩大到了整个书面语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