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拧巴”一词拿住了刘震云小说的精魂 我想首先说说什么是“拧巴”。“拧巴”(nǐngba),是个流行于中国华北一带的口语词,由“拧”和“巴”两个语素合成。“拧”的意思是别扭、抵触,可以单用为形容词,“巴”在这里是个表示状态的词尾,一般读轻声。“拧巴”的意思很多,也很含混,除了别扭,互相抵触之外,纠缠、错乱、不合适、不对付、不入流、不顺利、不合情理等,也可以用“拧巴”来表述。 把“拧巴”这顶帽子戴在刘震云的头上,是基于这样的观察:首先是刘震云在接受专访时,曾重点解释了自己和“拧巴”的关系。他说:“我肯定觉得这个世界拧巴了,但是的话,当世界把我拧巴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想试图通过写作,把拧巴的理儿再拧巴过来。至于我拧巴回来的是不是另一种拧巴,我觉得那是另外一件事。”其次是新世纪以来,刘震云的作品里也频频出现“拧巴”的字样。如《手机》: 严守一一开始担心费墨放不下大学的架子,大学和电视台,正像费墨说过的那样,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同样的话,两种不同的说法,担心费墨给弄拧巴了,没想到费墨能上能下,进得厅堂,也下得厨房,从深刻到庸俗,转变得很快。 又如《我叫刘跃进》: 由老婆说开去,严格感叹:中国人,怎么那么不懂幽默呢?过去认为幽默是说话的事,后来才知道是人种的事。幽默和不幽默的人,是两种动物。拧巴还在于,人不幽默,做出的事幽默。出门往街上看,他们把世界全变了形,洗澡堂子叫“洗浴广场”,饭馆叫“美食城”,剃头铺子叫“美容中心”;连夜总会的“鸡”,一开始叫“小姐”,后来又改叫“公主”。 第三,有些评论也开始用“拧巴”一词来论说刘震云。如李晋晖和安志烁的论文《“拧巴”的口语——论刘震云小说的语言特色》,张彦斌的评论《刘震云〈我叫刘跃进〉写骨头缝儿里的“拧巴”》,以及李建军的评论《尴尬的跟班与小说的末路——刘震云及其〈手机〉批判》等。当然后者是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 他拿人物当玩偶,像王朔和冯小刚一样嘻嘻哈哈拿人物开涮。他倾向于抡圆了把人往拧巴里写,非得把人写得不人不鬼、不伦不类他才过瘾。虽然,玩这种任性的游戏,他也许可以得到有限的快乐,也许可以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但是也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在文学上一无所获。① 总而言之,说刘震云“拧巴”,既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哪个人的发现,而是作家自己说的。其他人,不管说好还是说坏,都是跟着说说。 我觉得“拧巴”这个词很好,传神,真把刘震云小说的精魂给拿住了。刘震云曾经多次提到,他的文学启蒙老师是一个天赋极高的战友,复员回乡后却被人们视作疯子和精神病。再就是他的母亲,大字不识几个,却把文学跟生活的关系看得那么透彻。由此可见,对“拧巴”的感悟,跟刘震云的文学启蒙是连成一体的。从成名作《塔铺》到新近推出的《一句顶一万句》,中间横亘着官场和故乡两大系列,离题和跑题的作品自然不在少数,但横行斜出中仍然游走着一个精魂,而且越来越浓重,越来越清晰,那就是“拧巴”。他写了一群“拧巴”的人,有平头百姓走卒贩夫,也有名流富豪高官大佬,如杨百顺(吴摩西)、刘跃进、严守一、小林、女老乔、金全礼、许年华、老袁、老曲,等等。这些人,个个都像一节绳子,粗粗一看,顺溜平滑,仔细端详,才发现原来是那么“拧巴”。尊卑高下、善恶美丑、是非对错、虚实真假,这些极其矛盾的东西,竟能奇妙地汇集到一个人身上。刘震云小说的故事也是“拧巴”的,它既不按读者的期望发展,更不按人物的意愿走,而是不断被新的人物和新的事件引向新的方向。结局都是开放的,好像故事还没结束,只是叙述停止了。我甚至怀疑,刘震云的小说,是否有预设的结局。我想,即使有,也很难固定,因为中间变数太多。事实上,除了极少数例外(如《塔铺》),刘震云小说的情节一般都是在叙述中随意游走的,从不对读者藏着掖着什么。 “拧巴”既是一种现实存在,是言说对象和小说内容,同时也是一种认知方式和审美境界。“拧巴”就像拧麻绳一样,有一种很难说清楚的中间性质。它既不是对,也不是错,而是又对又错;不是美,也不是丑,而是又美又丑;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又善又恶;不是好,也不是坏,而是又好又坏;不是高尚,也不是卑鄙,而是又高尚又卑鄙;不是伟大,也不是渺小,而是又伟大又渺小;不是荒谬,也不是合理,而是又荒谬又合理……总而言之,当你这样说它的时候,实际上它却是另一副模样,当你认为看清它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你不认识的东西。你越想看清它,却越看不清,一片模糊,瞬息万变。这,就是“拧巴”。 二、“拧巴”的来龙去脉 刘震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如《塔铺》、《新兵连》等,仍可划归传统现实主义的范畴。如真切的细节描写,轮廓清晰的人物,合乎情理的故事情节,等等。作者写的是他身边的人物和故事,自己也作为叙述者侧身其间。这说明刘震云当时还没有从对象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小说中的“我”不只是一个叙述者,也是一个潜在的基准,事情的是非对错,人物的美丑高下,通通是用“我”这把尺子来度量的。《塔铺》里有悲剧也有喜剧,两者界限分明。李爱莲、王全演的无疑是悲剧,而马中、“耗子”、“磨桌”则倾向于喜剧。高尚与卑微,可敬与可笑了了分明,这正是那个时代的特点。 《新兵连》跟《塔铺》相比,虽然也是第一人称叙事,但悲剧与喜剧的边界就不那么清晰了。情节的发展开始变得不合情理,不可思议,甚至有点儿荒唐,如吃排骨,如告密,如阅兵,如考核,如进步,如入党。人物则呈现出表里不一,善恶相依,对错难辨,高下颠倒的情形,如“老肥”,如“元首”,如王滴,如军长。作家开始从生活表象的束缚中走出来,反思生存的真相、歧义和道理。我记得这篇小说当时曾经引起过很大的争议,原因是它揭露了当代中国社会人生长期被遮蔽的一面,并对人们已经习惯了的审美方式提出了挑战。这套建立在阶级斗争或政治需要之上的审美方式,从一九四二年以后,统治了中国文学将近半个世纪,直到一九八○年代中后期才被打破。 我觉得刘震云真正找到自我,是从官场小说开始的。换句话说,《塔铺》、《新兵连》、《头人》之类的小说,在当代中国文坛上,虽然令人耳目一新,但并非难以企及。直到《单位》、《一地鸡毛》等官场小说,刘震云开始摆脱传统现实主义的束缚,在艺术审美上跨入一个新的境界。相应地,第一人称叙述也被全知视角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