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11)05-0150-06 在现代性弑父中诞生的中国新诗,“不但新于中国固有的诗,而且新于西方固有的诗”①,因而自诞生之日起,它就不得不回头来做自己的父亲,开始了为自己创造历史合法性的现代性历程。从胡适开始,新诗人们一面循着“文成而法立”的原则,以具体的创作实绩昭示着新诗无可置疑的历史存在,一面又纷纷在“戏台里喝彩”②,把自己关于新诗的想象和创作经验提升为普遍的新诗本体特征,建构新诗的历史合法性。在各种生动具体,甚至相互冲突的个人创作经验和诗学想象支配下,中国新诗的本体话语始终呈现为众声喧哗的多元状态。对期待着一劳永逸的普遍规范的科学主义者而言,这意味着中国新诗的历史合法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圆满的最后解决。但换个角度,正是诸种本体话语之间的辩驳和对话,让中国新诗始终保持着本体的开放性,得以接纳丰富多样的历史经验和审美想象,铸就了新诗史的可能性。 作为开端,胡适的新诗本体话语,一方面为初期的白话诗的大胆尝试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另一方面又以其内在悖论为缺口,敞开了中国现代新诗的历史可能。 一、共时性话语空间中的“历史的文学观念” 胡适说得很清楚:“白话作诗不过是我主张的‘新文学’的一部分”③。讨论胡适的新诗理论,也就得从他关于“新文学”的整体构想,从为什么要提倡“新文学”谈起。 胡适提倡“新文学”的根本目标,是治疗旧文学“无病呻吟”、“摹仿古人”和“言之无物”三大病。三大病症状不同,但根源则一:“文胜之弊,至于此极,文学之衰,此其总因矣。”④“新文学”,就是胡适为治疗“文胜之弊”开出的药方: 纵观文学堕落之因,盖可以“文胜质”一语包之。文胜质者,有形式而无精神,貌似而神亏之谓也。欲救此文胜质之弊,当注重言中之意,文中之质,躯壳内质精神。⑤ 《文学改良刍议》反复申述的“八事”,核心其实只有一条:“须言之有物”。“不用典”、“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之类,要么是对“言之有物”进一步的具体规定,要么是如何做到“言之有物”的基本途径。当胡适进一步把旧文学和新文学之间的区别,概括为“死文学”与“活文学”之间的区别时,文学革命就进一步被压缩到了文学表达工具的革命上:“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要创造活文学,所以就要用白话”⑥。 质重于文,神重于形,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学思想的主导观念。胡适对“须言之有物”的重视和强调,本身并没有多少创新之处,更谈不上什么革命。同时,胡适自己也承认,以白话作为工具,并非自己的发明,而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趋势,“自从《三百篇》到于今,中国的文学凡是有一些价值,有一些儿生命的,都是白话的,或是近于白话的”⑦。提倡以白话为表达工具,创造活文学,也不是胡适个人的发明——至少,不是一种革命性的发明。 “须言之有物”和“必须用白话”,这两个本身没有多少新意的理论主张,之所以能够成为“文学革命”的导火线,在中国文学史上劈开一个崭新的时代,关键在于“历史的文学观念”。不是诗学元素本身,而是诗学元素的组合方式,带来了革命的颠覆性。粗略地说,传统的中国诗学,一直是在文与道,也就是文学与超历史的天道两者的共时性关系中思考文学,讨论“言之有物”,定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但胡适,却是在“历史的文学观念”中,在文与史,也就是文学与当下历史语境之间的共时性关系中来谈论文学。 传统文学思想的核心问题,是文学与超越具体历史时空的永恒的天道之间的联系,文/质、形/神问题,均从此派生出来。胡适多次批判过的摹仿古人问题,实际上也只有在文与道的联系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古人,尤其是古之圣人的文章之所以伟大,乃是因为把握并承载了天地之大道,摹仿古人乃是为了追步其后,最终把握其中蕴含着的天地之大道,而不是胡适所指责的写作技术和文学风格问题。摹仿古人的合法性根基,乃是过去重于未来的时间价值等级观。 但在胡适这里,进化论颠倒了传统的时间价值等级,确立了未来重于过去的现代性时间价值等级。在进化论的支持下,胡适明确提出,“居今日而言文学改良,当注重‘历史的文学观念’。一言以蔽之,曰: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此时代与彼时代之间,虽皆有承前启后之关系,而决不容完全抄袭;其完全抄袭者,决不成为真文学。愚惟深信此理,故以为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新文学家与古文家的根本分歧,就在于“吾辈主张‘历史的文学观念’,而古文家则反对此观念也。吾辈以为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而古文家则以为今人作文必法马班韩柳。其不法马班韩柳者,皆非文学之‘正宗’也。吾辈之攻古文家,正以其不明文学之趋势而强欲作一千年二千年以上之文。此说不破,则白话之文学无有列为文学正宗之一日,而世之文人将犹鄙薄之以为小道邪径而不肯全力经营作之。”⑧ 胡适“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论,包含作家、作品和时代三个要素,所以不是文学史意义上的文学发展论,而是文学与当下历史语境之间的共时性关系问题。具体说来,就是生活在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作家,如何用文学作品记录和表现此一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问题。“文学乃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一代有一代的文学”⑨。 真正有价值的“活文学”,因此应该是作家记录和表现自己的生活时代之文学。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胡适批评说,太平天国时期,东南各省受害最深,但身为“一代诗人,生当这个时代”的王闿运,诗集中“竟寻不出一些真正可以纪念这个惨痛时代的诗”。而同时代的金和则因为沉痛而真实地记载了太平天国的战乱而备受赞誉,“他的纪事诗不但很感人,还有历史的价值”⑩。对吴趼人、李宝嘉和刘鹗等人的白话小说的赞赏,持的也是同一价值尺度:“以此种小说皆不事摹仿古人(三人皆得力于《儒林外史》,《水浒》,《石头记》。然非摹仿之作也),惟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故能成真正文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