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乐府诗创作,是代表了唐诗艺术非凡高度的创造品之一,具有一种奇迹性的特点。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是我们理解唐诗艺术的成因、解开唐诗发展的根本奥秘所必须做的工作。从整体上看,李白乐府诗是他自觉追求以复古为创新的诗学发展道路的实践成果,同时也是他的诗学思想与创作个性达到高度契合所获得的成果。本文打算从上述思考出发,对其乐府诗创作的基本思想、体制与方法做比较系统的论述。同时也由此展示李白乐府诗与汉魏六朝乐府诗复杂、多层的关系,并试图解答李白是如何通过复古的方式达到与诗歌艺术创造规律高度契合的境界的。 一 李白的乐府诗创作,是他复古诗学的重要构成之一。除了《古风》类的写作之外,古乐府写作也是李白终生追求的事业,《唐诗纪事》有这样一个记载: 韦渠牟,韦述之从子也,少警悟,工为诗,李白异之,授以古乐府。权载之叙其文曰:初,君年十一,尝赋《铜雀台》绝句,右拾遗李白见而大骇,因授以古乐府之学。① 由“授以古乐府之学”可见,李白的古乐府写作内部包含着有成熟的诗学系统。从魏晋到盛唐,文人诗创作的复古、拟古作风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魏晋时代,由于文人创作的五言诗与乐府诗所使用的体制、曲调多来自汉代,并且早期文人诗的写作方法也还不太成熟,所以在创作上比较自然地趋向于摹拟前人,形成了在篇制甚至题材内容上转相沿袭的作风。尤其是在傅玄、张华、陆机等人的写作中,拟古成了重要的方法。此后刘宋甚至齐梁的部分诗人、诗篇,仍采用这种魏晋式的拟古方法。但从齐梁以后,这种拟古方法日益陷入陈陈相因、缺乏新意的困境中。而在另一方面,刘宋以来的诗歌发展以新变为主要趋势,体物、写景、缘情的因素不断增加,声律艺术也开始出现,诗歌开始转入以景与境为主要因素的发展方向,以叙事、言志、比兴为主要特点的汉魏艺术传统开始衰落。但在这种齐梁以降整体趋新的风气中,一部分的诗人和诗歌作品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模拟汉魏诗歌,沿承晋宋旧体。他们可以说是唐代复古诗学的先声②。但这时期的复古诗学,还没有完全明确,一直处于摸索之中。我们看魏徵主编的《隋书·文学传论》,在指示新王朝的文学创作方向时,仍然只提到将“江左之清绮”与“河朔之贞刚”相结合的方法,也就是走融合南朝文学与北朝文学的发展道路。这其实是隋代的一些诗人已经初步探讨过的。在文学史观方面,仍属于齐梁文学观的范畴,还没有发现复古方法的重要性。只有到陈子昂提出“汉魏风骨”的概念,复古诗学才真正得以确立。到了李白登上诗坛的时代,则复古诗学已经占了主流的地位。不仅作为唐人复古体制的古风和五、七言古体已经确立,而且源自齐梁的近体诗,在语言与风格方面也受到了复古诗风的影响,形成了声律、风骨与兴象比较圆满结合的作风。 上述魏晋南北朝的拟古、复古创作风气,以及初唐陈子昂以来的复古诗学,共同构成了李白复古诗学的基本渊源。但是李白的复古诗学并非是对上述传统的简单继承,而是对初唐以来复古诗学的一个深化。或者说,在盛唐诗坛绍复汉魏与沿承齐梁两派已经取得比较好的融合、古体与近体两种体裁都得到比较平衡的发展的时候,李白再次提出复古的问题,仍然以齐梁宫掖之风为革新的对象,这对盛唐诗坛无疑是一个突破。而且我们还发现,虽然陈子昂、张九龄等人是唐代复古诗风的开创者,但明确提出“复古”这个概念的,很可能是李白。唐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云: 白才逸气高,与陈拾遗齐名,先后合德,其论诗云:“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与!”故陈李二集律诗殊少。③ 又李阳冰《草堂集序》: 卢黄门云:“陈拾遗横制颓波,天下质文翕然一变。”至今朝诗体,尚有梁、陈宫掖之风,至公大变,扫地并尽。 这两条材料,第一条是李白自述其诗学宗旨;第二条是他同时代的卢藏用对他的评价,都着眼于李白的复古诗学,都强调他继陈子昂之后进一步提倡复古,并且以当时诗坛上尚存的齐梁宫掖之风为革除对象。这不能不视为李白全部诗学的出发点。与李白同时,但在诗坛发生影响比他更早一些的王维,他的创作,在体制、题材与风格上,也有不少的创新,但并没有形成像李白这样明确的进一步复古的思想。所以王维的诗风,是对汉魏六朝至初唐的诗风比较自由的取舍与综合。后于李白的杜甫,则是自然地继承当时诗坛上流行的古体、近体及歌行体,将主要精力放在发展这些体制的创作艺术,在表现与再现的强度上突破古人,同时在题材与风格上对诗歌史作出全面的继承与发展,从而取得“集大成”的艺术成就。如果说王维、杜甫与诗歌史及当时的诗坛风气的关系,是顺流而下、因势利导的关系,那么李白与诗歌史及当时诗坛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种逆流而上的发展方向。他要彻底扫除齐梁以来因声律、隶事、偶对诸项因素而造成的程式化作风,要完全克服齐梁以来诗歌艺术中因循、递相祖述的惰性,走完全独立的复古与创新之路。表面上看,他在古风、古乐府的创作中采用了当时看来已经比较落后的拟古、代言的写作方法,但他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简单地复古,而是要通过个人创作,来重新书写李白个人的诗歌史。这无疑是一种富有英雄主义色彩的创造行为。正是因为这样,李白的这种逆流而上、彻底复古同时也重新书写诗歌史的创作道路,只能是他个人的天才行为,不具备可取法性。从为诗歌史确立一种写作范式来看,希望通过自己的创作全面复兴古道从而使齐梁宫掖之风扫地并尽的李白式的复古方法,其实是失败的。因此,我们还可以说,在盛唐诗国中,李白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要解释这个悲剧发生的历史与个人的原因,显然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