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017(2012)01-0050-07 在唐代社会,士人对婚姻的选择非常重要。陈寅恪先生曾云:“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①社会习俗如此,白居易自然也不例外,他对婚姻的选择颇为慎重。关于其婚姻的具体情况,各种传记都有涉猎,另外还有专篇论文讨论②,但尚未有人对白居易整个家族的婚姻关系进入系统研究。近年来,新出土了一系列白居易家族成员的墓志,对深入研究此问题提供了可能性。本文将全面观照和深入分析整个白氏家族的婚姻状况与具体特点。 一、白氏家族与杨氏家族的婚姻 白居易家族远祖虽可追溯到较为显赫的楚公族芈姓,远祖出现过著名的将军白起等人,但那是太遥远的辉煌了。汉时白山龟兹侍子被赐以白姓,使得白氏始杂有胡姓,以至于到唐代贵为宰相的白敏中被崔慎由污为蕃人。而白居易的近祖,官皆不高过五品。高祖志善是朝散大夫、尚衣奉御。曾祖温为朝请大夫、检校都官郎中,祖父锽仅为巩县令,父亲季庚官至襄州别驾。可见,白氏确实并非显族。白居易以文才得中进士,要想在仕途上有所发展,难免要借助于婚姻的帮助。所以,尽管白居易在年轻时已有一位感情深挚的恋人湘灵,但最终并没能同她共结连理。而是在元和三年(808)与弘农杨氏联姻。杨氏为名门望族,欧阳修《杨侃墓志铭》云:“杨氏尝以族显于汉,为三公者四世。汉之乱,更魏涉晋,戕贼于夷胡,而汉之大人苗裔尽矣。比数百岁,下而及唐,然杨氏之后独在。大和、开成之间,曰汝士者与虞卿、鲁士、汉公,又以名显于唐,居靖恭坊杨氏者,大以其族著。”③此条材料所载甚确,但关于杨夫人的身份,却有争议,需要首先加以考证。《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杨颖士、杨虞卿与宗闵善,居易妻,颖士从父妹也。”④《白居易集》中《与杨虞卿书》:“又仆之妻,即足下从父妹,可谓亲矣。”⑤则白居易夫人为杨颖士、杨虞卿之从妹。《杨宁墓志》云:“有子四人:汝士、虞卿、汉公,咸著名实;幼曰殷士,已阶造秀。”⑥《旧唐书》本传云汝士为虞卿从兄误。又据《杨汉公墓志》云:“公出于长孙夫人,即太尉府君第三子也。……既长,顺两兄,抚爱弟,得感人之操焉。……公仲兄虔州府君时为京兆尹,显不附会。”⑦则杨汝上为长,虞卿为次,汉公为第三子,殷士即鲁士为幼。汝士为虞卿亲兄,白居易之妻亦为杨汝士从父妹。朱金城先生《白居易年谱》认为居易于元和三年与杨汝士妹,杨虞卿从妹结婚有误。而顾学颉先生《白居易和他的夫人》指出杨夫人是杨汝士、杨嗣复、杨虞卿的从妹,亦微误,杨嗣复与杨虞卿只是宗人,杨夫人不当为其从妹。但据白居易《同梦得寄贺东西川二杨尚书》诗中“鲁卫定知联气色,潘杨亦觉有光华”句下自注云:“予与二公皆忝姻戚。”似乎居易与杨嗣复亦有姻亲关系,惜已不可考。至于《旧唐书·白居易传》所提到之杨颖士,白居易有诗《题杨颖士西亭》、《别杨颖士、卢克柔、殷尧藩》。岑仲勉《唐史余渖》卷3《杨颍士》条云:“是居易之妻,于颍士、虞卿均为从父妹,依《新书》七一下《宰相表》推之,则颍士、居易妻与虞卿一支,同为燕客之孙而各不同出者,但《表》于燕客只列子审、宁两人,应有遗漏,颍士是否审子,亦未之知。”⑧若其为杨夫人从父兄,则与汝士四兄弟当亦为从父兄关系。岑仲勉推测《宰相表》载燕客子有遗漏,甚确。 居易与汝士、虞卿相识甚早,据其《与杨虞卿书》云:“且与师皋,始于宣城相识,迨于今十七八年,可谓故矣。”此书作于元和十一(816)年,则杨虞卿与白居易相识于贞元十五、六年。当时,白居易为宣州刺史崔衍所贡,而据《杨宁墓志》云:“贞元初,鹤版再下,征阳公为谏大夫。天子欲其必至,以公阳之徒也,俾将其羔雁焉。礼成而偕,观者耸慕。寻转本县丞,亟迁监察御史,以守官忤时,左掾鄱阳,稍移陵阳。廉使博陵崔公优延礼貌,置在宾右,表授试大理司直,充采石军副使,进殿中侍御史。银艾赤绂,荐荣宠章。初,宣城大邑,井赋未一,公以从事假铜印均其户,有平其什一,蚩蚩允怀,主公赖之。永贞初,有诏征拜殿中侍御史,迁侍御史,转尚书驾部员外郎,出宰河南,入迁户部郎中,弥纶抚字,雅著名绩。”⑨可见,贞元末,催衍为宣州刺史时,杨宁为其从事。虞卿跟随父亲至宣州,并与居易结识。元和二年(807)时,杨宁入京为官。居易为盩厔尉,常与杨汝士兄弟交游,有诗《宿杨家》、《醉中留别杨六兄弟》等。当时,杨宁宗人杨于陵在贞元文坛政坛有着广泛的影响,与柳宗元等人关系密切。永贞革新败后,也仅迁为华州刺史,后改越州刺史,元和初又入为户部侍郎。因此,杨氏家族对于居易来说,是比较理想的婚亲对象。 杨氏兄弟与白居易交游一直比较频繁。元和十年(815),白居易诗《寄杨六》题下自注:“杨摄万年县尉,予为赞善大夫。”杨六即杨汝士。长庆元年(821)科场案中,白居易为覆试官,持正公允,结果,牛党钱徽、李宗闵、杨汝士等人皆被贬,岑仲勉因此力辩白居易非牛党。⑩这是站不住脚的,当时科场案惊动朝野,在风头浪尖上,任何覆考官都只能是以公正的态度去覆试,如果略有偏向,就会造成身败名裂的结果,更何况事后杨汝士等人并未责怪白居易,而是和他保持着一如既往的亲友关系。大和元年(827),白居易有诗《新昌闲居招杨郎中兄弟》、《和杨郎中贺杨仆射致仕后杨侍郎门生合宴席上作》可证。一直到杨汝士卒前,白居易亦与之唱和不绝。虞卿元和十一年(816),为鄂县尉。居易曾作《与杨虞卿书》,向其倾诉元和十年被贬江州之冤,并赞扬虞卿孝敬友爱,志大言远,鼓励其修身自洁:“然足下之美如此,而仆侧闻蚩蚩之徒不悦足下者,已不少矣。但恐道日长而毁日至,位益显而谤益多,此伯寮所以愬仲由,季孙所以毁夫子者也。昔卫玠有云:人之不逮,可以情恕。非意相加,可以理遣。故至终身无喜愠色。仆虽不敏,常佩此言。”晚年二人酬唱亦甚多。大和九年(835),虞卿卒后,白氏有《哭师皋》诗云:“往者何人送者谁?乐天哭别师皋时。平生分义向人尽,今日哀冤唯我知。我知何益徒垂泪,篮舆回竿马回辔。何日重闻《扫市歌》?谁家收得琵琶妓?萧萧风树白杨影,苍苍露草青蒿气。更就坟边哭一声,与君此别终天地。”足见二人感情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