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12x(2012)01-0007-06 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白新墓碑并序》,是有关李白的最早的文献资料,为历来的李白研究者所重。但是,也因为历时久远,或者漶漫,或者传抄、刊刻的夺误、错讹,使其材料本身或材料之间出现了个别矛盾(也有后世解读和句读之误),给李白生平方面的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困惑。今且提出几个疑点作些探讨。 一、李《序》“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之“神龙” 李阳冰《草堂集序》(下简称李《序》)叙李白之家“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是李白生于神龙元年(705)说的最原始的依据。但是,这个《序》却是有矛盾的。李白至德二载(757)所写的《为宋中丞自荐表》说其时他“五十有七”,而《序》却说他“神龙之始”生,相差甚远,这便是最明显的矛盾。 李《序》最后所言“是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诚然是李阳冰作《序》之时,而不是李白去世之日,但是,如果李白其时尚在世,可为什么此后再也没人对他宝应元年十一月以后有只言片语的记叙?不仅说“白未绝笔,吾其再刊”,“其他事迹存于后序”的(《李翰林集序》)魏颢再无一字之续,就连在李阳冰之后不久为他作墓志的李华也未言及。李华其人,《新唐书》本传载其“大历初卒”,闻一多《唐诗大系》考订其卒于大历元年(766),郁贤皓《唐刺史考》考订为卒于大历九年(774),王辉斌《唐代诗人探赜》考订为卒于大历十年(775)或大历十一年。那么,李华为李白作《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下简称《墓志》)其时,去李白之死最多不过十二三年。这个时间距离是很近的,如果李白在李阳冰作《序》时尚在世,其后为他作《墓志》的李华理应在《墓志》中补出李白宝应元年以后的经历,因为《墓志》本来就是为过世者传其生死履历的。而且,从《墓志》“有子曰伯禽,天然长能,持幼能辩,数梯公之德,必将大其名也已矣”的行文看,李华《墓志》当是受李白之子伯禽所请而为。事实上,墓志碑铭一类,自古以来也多是出自墓主亲属之嘱托,即如李华,《新唐书》本传谓其“不甚著书,惟天下士大夫家传墓版及州县碑颂,时时赍金往请,乃强为应”。那么,如果李白宝应元年以后还在世,而李阳冰《序》又没有叙及(以伯禽作为李白儿子的身份,李阳冰的《序》他不可能不读到),伯禽便不可能不嘱之李华,李华也就没有理由不在《墓志》中叙及。但是,李华《墓志》中却并无只字。所有这些,都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李阳冰为李白编集作序时,李白已不在人世。 李阳冰为李白编集作序时,李白已不在人世,这从李《序》本身也可以寻得一些线索。 其一、从称谓上看,李白称李阳冰为“从叔”,李阳冰是高辈,李白是低辈,他的《献从叔当涂宰阳冰》是他赠人之作中极少用“献”字的一首,在诗中自称“小子”,这符合双方的辈分,也是对李阳冰身份、时望、政声①的十分尊崇;而李阳冰在《序》中却始终是称李白为“公”,这就有失高辈的身份了,这也是违“礼”,但这却符合古今以死者为大,以死者为尊的习俗传统。 其二、李阳冰在《序》中称李白“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余为序”。“万卷”虽是夸大之辞,但从乐史的《李翰林别集序》、宋敏求的《李太白文集后序》可知,李阳冰编成的《草堂集》也有十卷约四百首②。以这样一个数量的“草稿”,要编修成集,恐非一时之功;而且,李《序》于李白“不读非圣之书,耻为郑、卫之作,故其言多似天仙之辞。凡所著称,言多讽兴。自三代已来,风骚之后,驰驱屈、宋,鞭挞扬、马,千载独步,唯公一人。故王公趋风,列岳结轨;群贤翕习,如鸟归凤。卢黄门云:陈拾遗横制颓波,天下质文翕然一变,至今朝诗体,尚有梁、陈宫掖之风。至公大变,扫地并尽;今古文集,遏而不行。唯公文章,横被六合,可谓力敌造化欤”的评价,非率尔之言敷衍之辞,确是知者之确论。如此,则非对李白赋予的近四百篇诗稿潜心研读不可。如果李白宝应元年十一月其时尚在世且在病中,李阳冰恐既无暇为李白编修其集,更不容潜心研读,何况其词颇似对李白的盖棺之论。 其三、李阳冰在序中说,“自中原有事,公避地八年”——从安史之乱的天宝十四载(755)到李阳冰作序的宝应元年(762),正是李白漂流江南一带的八年。李阳冰是把这个年限说断了的。试想,倘若李白其时尚在世,焉知其后还会“避地”多少年,那么又怎么可以去说断呢?李白往依阳冰,其时虽然是“群风怜楚客,差池相哀鸣”,但却已经是“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献从叔当涂宰阳冰》)了,而李阳冰还将“避地八年”说断了,岂不等于是在赶李白走么?而且当着一个“疾亟”之人这么说,就更不合情也不合礼数了。 如前所述,李华的《墓志》去李白最多不过十二三年,历时未久,亲属不会误嘱,李华不会误记。因此,李华《墓志》称李白享年“六十有二”应该是完全可信的。但李阳冰为李白编集作序的宝应元年李白已不在世,从神龙元年到宝应元年,只有五十六岁,这就可见李阳冰序所谓“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的“神龙”显然是错误的。但是,这个错误并不在李阳冰,因为这与李白至德二载所作的《为宋中丞自荐表》自叙的其时年“五十有七”不相吻合,李阳冰编集作序是显然能够察觉的,而是后来或文字漶漫,或传抄,或刊刻造成的。李阳冰的序,李华应当是读到过的。即使不能读之它处,而伯禽嘱其为父作墓志时也会提供。正因为李阳冰对李白之生平经历叙之甚详,所以李华无需重言,以至《墓志》甚为简短。这就是说,李华完全信从了李阳冰的《序》,也就是说李阳冰之所叙,与伯禽嘱托李华作墓志时所述是一致的。可是,从宝应元年逆数到神龙元年,只有五十六年,李华却断然地称(也应是李白之子伯禽所嘱)李白享年“六十有二”,可见李华读到的《草堂集序》并非“神龙”,否则,对如此明显也是很重要的错误,他不会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