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兼国家体改委主任 李铁映) 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 项经济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改革的重点之一。党的十四届三 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如何贯彻和落实这个《 决定》,我同有关部门、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们进行了多次座谈,并到 一些地区作了调查研究。这里,我将思考中的一些意见和看法拿出来, 供同志们参考。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社会保障是一项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关系到全社会成员 切身利益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起始于社会救助 。英国自从走上工业化道路之后,农民大批流入城市,城市贫民剧增, 同时,工人阶级队伍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发展。在这种背景下,英 国于19世纪30年代颁布了《济贫法》,从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提 取一部分救助贫民。一项发挥社会保障作用的新的经济社会制度开始产 在19世纪晚期,德国工人阶级为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劳动权益, 与资产阶级展开了长期的斗争。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瓦解工人自助组织 ,德国颁布了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法规。以后欧洲许多国家纷纷效仿。社 会保险的诞生,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缓和劳资矛盾,提出 由国家出面实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美国国会1935年通过 了《社会保障法》,联邦政府设立了社会保障署。以此为标志,比较完 整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诞生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迫于社会主义阵营的存在和国内阶级斗争的 压力,西方国家推行了福利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英国首先宣布建成公 民“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接着西欧、北欧、北美 、大洋洲和亚洲发达国家都陆续宣布实施“普遍福利”政策。与此同时 ,东欧和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仿照前苏联模式,实行了所谓工人阶级最 保险的社会保障是国家保险的模式。到现在,已有16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 进入七、八十年代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标准居高不下,养成了社 会成员对国家的依赖性,国家财政负担沉重,“普遍福利”政策先后遭 到挫折,纷纷开始了不同形式的改革。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战争年代供给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体上 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1966年。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 段。1951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其 内容包括了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待遇和待业救济等项 目。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当时全国总工会是全国劳动保险事 业的最高领导机构,劳动部是全国劳动保险工作的最高监督机关。劳动 保险金一部分由企业直接支付,一部分由全国总工会统筹。社会保障制 度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起 了重要作用。 第二阶段,从1966年到1976年。在十年动乱中,社会保险工作遭受 到严重的挫折和破坏,管理机构被撤销,工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退休 费用社会统筹被取消,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随着改革开放 的深入发展,我们开始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 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和推进。1984年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在国有企业和大部分城镇集体企业中推行了养老金社会统筹, 确定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一些地区还大胆探索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 户相结合的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农村也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988年李鹏总理在人大七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和健全各类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具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1990年李鹏总理在多次批示和讲话中指出 ,住房制度、保险制度、医疗制度三项改革在今后的十年内要放在重要 位置。这三项改革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 第四阶段,从党的十四大开始。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在第一次提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第一次明确把深化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四个重要环节之一。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原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多年来,计划、财政、体改、工会、劳动、人事、民政、卫生等部 门和保险公司,为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做了大量工作,基本保 证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提出的要求。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这些部门的同志们,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根据本部门多年工作的实践,提出了很多好的改革建议,有些已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