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要求国有企业产权大规模优化重组,竞争性 交易置换。今后几年内将是我国产权流动与转让交易发展的时期。如何 认识和把握其中一些重要的、基本的问题,是极其迫切的。 一、产权流动、转让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流动与转让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会不 会导致国有资产的不断流失,最终引致产权制度的根本改变。对于这个 问题,目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许多人忧心忡忡,疑虑甚多。 担忧之一是,如果国有企业产权可以通过交易转让被别人买走,因 而资产会不断减少,最终趋于零。国有企业消亡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基础丧失了。 担忧之二是,国有企业产权流动、转让中尽管国有资产的价值可以 收回,但是交易过程中由于控制权分配不均匀,缺乏约束机制、竞争机 制及信息问题,国有资产会迅速流失,并且是向少数人手中流去。 对于第一种担忧,我认为似乎是多余的。从理论上讲,交易是所有 权或一组经济权利的让渡。交易双方彼此让渡自己的不同物品或资财, 是以获得它物或另一种权利为目的。只要交易双方是以平等主体出现, 以自愿为基础,就不存在转让交易中的物品、资财或权利的流失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的转让交易也不违反一般交易过程的法则。国有企业产权 的所有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售让了某个国有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是以 换得另一种资产(既可以是实物资产,也可以是货币资产,或任何形态 的资产)为目的,并且认为交易后的物品或资财较之交易前更有效用。 假如拥有某些企业产权很有利,或者原所有者确信自己最善于使用某种 所有权,他绝不会让渡他人。在实际过程中,两种不同形态的资产大体 上是市场价值或价格相等的资产。国家仅仅是利用一种资产换得另一种 等值的、但对自己效用可能更大(或者负效用更小的)资产。这里不存 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有资产不断减少也就并不成立。实际上,随着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的发展,一个个具体的国有企业会生生死死,国 有企业的数量可能大大减少,但是国有资产却可能通过优化重组、高效 重置而不断增值。另外,国有资产同国有企业在内涵和外延上日趋分开 。国有资产将通过参股、控股方式渗透到许多混合所有制企业之中。我 认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基础更多不是用国有企业来代表和体现,可用 国有资产的比重及其控制与影响力来代表。 对于第二种担忧,即担心交易价格不合理导致的国有资产价值低估,从 而国有资产权益部分流失。我认为,对这一担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过程中的确存在这种情况。但是稍加剖析 ,形式相同的资产流失有着不同的成因与机制。我把它们划分为三类: 一种是自愿性流失;另一种是技术性流失;再一种是制度性流失。 自愿性流失 产权售让主体的所有者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意地主动地 用低于市场竞争性价格,将其拥有的企业财产权利转让给其他经济主体 。具体表现在几种形式上。一是政府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主体,为了减 轻财政补贴和负担,分散成本甩包袱,用低于市场竞争性价格尽快出售 亏损国有企业产权,吸引买者。二是为了安排职工就业,防止破产、倒 闭引起震荡,用价格折扣和优惠的办法,鼓励优势企业一揽子承接所有 债务,特别是全体职工安置;或者用低价格将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给本企 业职工,同时使政府解脱出来不再承担该企业一切风险和责任。三是为 了吸引资本雄厚、技术创新力强和管理水平高的买主加盟或接管某些面 临竞争威胁的国有企业,愿意用低于市场竞争的价格转让国有企业部分 甚至全部产权,此举可能会给该地区、该部门带来较大的引致利益和关 技术性流失 由于交易过程中某些技术性原因而导致所有者只能以 低于市场竞争价格出让产权或资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于某些资产的 认识不清,导致漏计,使国有企业产权被低估作价。如许多国有企业产 权大量无形资产往往漏计。二是由于难以较准确评估,而导致交易价格 大大低于市场竞争性价格。如某些国有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过程中土地使 用权价格通常被严重低估。 制度性流失 因所有者或其代理人本身的行为机制及交易组织与体 制方面的问题而导致产权转让过程中的权益流失。主要有几种具体表现 :一是国有企业产权的所有权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本身,由于对其激励 与监督约束机制不强,而从自身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目标出发售 让国有企业产权,导致国有资产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市场竞争性价格,其 差额为出让主体的代表和受让主体的超额利润(国有资产净损失额)。 二是由于缺乏公平、统一、竞争、规范的产权交易转让市场和必要的市 场中介组织,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只能在信息残缺、搜寻买主的成本很高 的市场中进行。相对而言,卖主通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国有企业产权在 转让交易中往往低于其竞争性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国有企业 产权主体本身的模糊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规范,从而导致各部门、各